(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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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646
颗粒名称: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分类号: K297.11
页数: 2
页码: 306-30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联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社会主义 改造时期

内容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联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据一九五四年不完全统计,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全省私营工业有5900余户由初期的自产自销,转向接受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对一些盲目发展或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各级工商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并、联、带、转、淘的措施,按其具体情况组成联产联购,分产联购,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等多种联营形式,逐渐引导其由分散经营走向集中联营,进而在联营基础上组成私私合营,为实现公私合营创造条件。据24个市、县统计,一九五四年底,已实现公私合营的61户,委托加工的3510户,接受订货的185户,统购包销的64户,收购经销的76户。全省私营工业基本上已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在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方面,各地工商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市场秩序,实行明码标价。一九五三年、一九五四年,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各地工商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经营粮、油、棉、布的私营商店作了妥善安排,变自由经营转为国营企业经销、代销。据20个市、县统计,到一九五五年,在15138户私营商业中,走上国家资本主义各种形式的为5475户。
  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夕,山东省10人以上私营工业户已走上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城市零售商业为国营企业经销、代销的零售额,占私营商业零售总额的60%以上。到一九五六年,山东省私营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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