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宗教与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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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6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族、宗教与华侨
分类号: D624
页数: 14
页码: 269-282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民族、宗教与华侨、少数民族、宗教、山东籍华侨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民族 宗教 华侨

内容

一、少数民族
  山东是个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的省份。据一九八五年调查:全省共有38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44.5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9‰。其中回族人口42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5%;满族人口1.5万人;蒙古族人口1800人;壮族人口1300人;朝鲜族
  人口近1000人。其他少数民族的人数均很少,20人以下的就有19个。山东少数民族的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以鲁西、鲁北为主要聚居地区。大体分布为:德州地区7.8万多人,济南市6.3万人,泰安市6.1万人,菏泽地区5.3万人,聊城地区4.2万人,济宁地区3.5万人。除青州市外,全省13个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皆位于山东西、北部。在各市、地,少数民族的分布也明显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大多居住于市镇城关、交通沿线。黄河、运河故道以及贫瘠山区、穷乡僻壤,或小范围内聚住,或与汉族杂居共处。山东少数民族的分布居住特点,是由历史上少数民族的迁徙流动和社会原因造成,虽久历沿革,至今仍较明显。
  杂居、散居山东各地的少数民族,有聚居点的只有回族、满族、蒙古族,其人口约占全省少数民族的98.8%。聚居点分布于全省710多个乡、村、街道,拥有70多万亩耕地,1万多亩山林,13万亩水面以及一部分乡村企业。
  (一)少数民族对山东的发展和繁荣做出的重要贡献。
  长期以来,山东省少数民族同汉族紧密团结,患难与共,在开发、建设和保卫山东的斗争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少数民族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勇于斗争,涌现出邓恩铭、郭隆真、马本斋、马云亭、米英俊等一批英雄人物,为缔造新中国做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扶持下,山东少数民族艰苦奋斗,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政治经济地位得到极大改善和提高,并在发展经济、文化等项事业中取得很大成就。但是,由于左的路线的干扰,尤其是十年动乱的破坏,使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经济文化事业遭到严重摧残。粉碎“四人帮”后,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山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得到了保障,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了尊重,使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到一九八五年,已经恢复和建立了青州市云峡河,菏泽市马垓,禹城县十里望,济阳县店子、辛集5个回族乡和淄博市临淄区金岭、莘县张鲁、曹县侯集3个回族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群众团体都有少数民族的人员参加。他们在各条战线上为祖国的统一和社会主义四化建设都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新成就。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项经济政策和民族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地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利用本地自然优势,发挥民族特点和传统技艺特长,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认真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一九八五年,在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专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经济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乡镇企业已逐步成为农村产业结构的主要内容。少数民族乡镇企业的发展,造就了一批懂生产、会经营的农民企业家;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经营方式显示出巨大活力,从而加快了少数民族经济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进程。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地少数民族摒弃了单一农业经营的传统思想,逐步树立起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观念,不同程度地走上了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工副业产值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济宁市接庄镇王庄村把发展商品生产作为脱贫致富的重要环节,全村98%的劳动力从事商品生产,商品率达80%以上。一九八五年全村商品收入占总收入
  的81%,全村人均商品收入近千元。曹县王集乡郭庄村大力发展残次皮毛加工业,组织群众进行商品生产,使全村面貌巨变。一九八五年全村总收入达113万元,其中工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70%,人均商品收入1130多元。济宁市邹县西关镇乡镇企业项目发展到78个,工副业产值达1000多万元,纯利润180万元,人均分配750元。全省象这种走上商品经济道路、由宽裕型向小康型发展的乡村,约占全省少数民族乡村的15%。这些乡村是山东发展少数民族商品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2.经济体制和农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完善和发展,耕地、农业劳动力实现了合理的集中与转移,保证了少数民族经济协调、持续、稳步的发展。一九八四年以来,随着植棉面积的调减,鲁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乡村的经济受到一定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一方面及时调整棉花种植面积,发展多种经济作物,稳定农业生产;一方面果断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因地制宜。不仅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而且还开辟了乡村工业和旅游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与此同时,大批劳动力转向多种经营,从事商品经济。在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同步发展的条件下,“两户一体”和乡村企业迅速增加,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农工商综合发展的局面。青州市益都镇北城满族村先后办了农机修配厂、汽车大修厂、服装厂、彩印厂、饭店等64个集体工副业项目,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项目就有18个;发展各种类型的“两户一体”120多个。一九八五年实现总收入1500万元,人均收入1004元。济南市历城县仲宫镇仲北村办起集体工副业项目22个,发展了“两户一体”200多户,使全村近三分之二的劳动力转向商品生产。
  3.传统经营项目得到恢复和增加,生产规模和产品销路有所
  扩大,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经济收入。饲养、屠宰、皮毛加工、饮食服务、运输等行业,是山东少数民族的传统经营项目。禹城县来凤乡桂庄村大牲畜饲养量达500头,人均1.7头;存养量300多头,人均1.1头,成为以饲养大牲畜为主的养殖专业村,人均收入达1300多元。回民聚集的庆云县杨庄子村、禹城县十里望回族乡、无棣县刘庙村、阳谷县陈庄村、商河县白集村,都是以屠宰牛羊为主的专业村,每天能加工上百吨的牛羊肉,远销北京、天津等城市。不少地方的回族群众还恢复和发掘出一些已经失传的传统工艺和传统产品,并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加以创新,使传统产品适合新的市场需求。定陶县南关皮厂的回族职工,把传统工艺与现代化科学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科研攻关、技术革新,使工艺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波兰、荷兰、澳大利亚等国。菏泽市西马垓裘皮厂充分利用传统技艺特长,不断加以改进,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生产的裘皮制品和皮毛玩具不仅畅销国内市场,还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家创造了大量外汇。在发展传统经济项目的同时,各地还十分注意提高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使经济效益取得显著增长。
  4.重视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对市场的调节作用,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信息反馈组织生产,广开财路,在非传统经营的项目上,也取得长足进展。泰安市泰山区下旺村农民赵洪岭,一九八四年联合10户贫困户利用废河滩建起了110亩养鱼塘,一九八五年纯收入14.5万元。济南市郊区吴家堡镇西张村抓住市场信息,大胆引进人才,办起了以家庭加工为主要生产形式的刺绣厂,一九八五年创产值44万元。其他乡村企业针对市场情况,更新设备,改进管理方法,也增上了许多新项目、新品种,使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5.坚定不移地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发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及联合。无棣县与天津、北京横向联合,建起了设有300吨冷冻设备的清真肉类联合加工厂;青州市与清华大学联合,建立了青州市化工实验厂,并设了清青外加剂研究制作中心;淄博市金岭回族镇南村与佳木斯联合,建立了清真食品厂;禹城县十里望回族乡与上海联合,建起了油桶复新厂等。通过横向联系,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使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同汉族及城镇的资金、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在联合竞争中求发展,求进步。从而开始打破地区分割、条条分割的旧格局,逐步走上开放型经济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6.重视科学教育,把智力投资和开发人才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科学技术对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作用日渐明显,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走上了靠科学技术致富的道路,涌现了一批重视科学技术和智力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陵县农业局先后举办了数十期少数民族农民技术员培训班,参加者近600人。临清市一级回族农技员黑建文,自一九八二年起先后承担科研项目100多个,培养和引进优良品种300多个,推广种植和管理新技术十几项,增加社会经济效益约400多万元。淄博市金岭回族镇,鄄城军屯、曹县候集等乡村致富后,首先增加智力投资,筹款数十万元建造教学楼,购置教学仪器,改善教学条件,在全省少数民族中引起很大反响。到一九八五年,各地建起12所民族中学,60余所回民小学。少数民族子弟在中专、大专院校的就读人数逐年增加。
  7.经济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生活水平。各地少数民族群众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一方
  面认真学习党的富民政策,解放思想,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改革进取为乐的新的思想道德观念;一方面放手大胆地发展商品经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创造了条件。山东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德州地区,人均收入近500元,邹县少数民族人均收入近700元,全省80%左右的少数民族群众已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分别向宽裕和小康过渡。
  总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和民族政策,山东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较快,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特别在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很快,农民收入成倍增长。如能及时克服少数民族经济中存在的不平衡性、分散性和传统经营的束缚,切实从政策上、资金上、物资上给予扶持,山东的少数民族经济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二、宗教
  山东省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5种宗教。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这些宗教受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控制、利用,起过消极的作用。一九四九年以后,天主教和基督教逐步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影响,走上独立自主办教会和“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的爱国主义道路,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也从根本上摆脱了封建地主阶级、反动军阀和官僚资产阶级的控制和利用。
  新中国建立初期,全省有寺、观、教堂6000余座,宗教职业人员近万名,信教群众约50万人。“文化大革命”前,有寺、观、教堂1150多座,宗教职业人员2800余名,信教群众50余万人,并有三个省级爱国宗教组织:山东省天主教爱国会(一九五七年成立)、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一九五八年成立)和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一九六四年成立)。“文化大革命”时期,全
  省宗教界受到严重冲击,各地寺观教堂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九七八年以后,各地经过拨乱反正和落实各项宗教政策,逐步纠正了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对其政治和生活待遇进行了适当安排和照顾。全省有宗教职业人员1100余名,其中有390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协委员;各地开放寺观教堂约420处、宗教活动点近1300处。济南兴国禅寺、青岛湛山寺和崂山太清宫、泰山碧霞祠,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寺观。国家每年都拨一定款项用于寺、观、教堂的修缮。一九八一年,又相继成立了山东省基督教协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省佛教协会和省道协筹委会。一九八五年,各市、县(区)的各教爱国组织约有80个,信教群众约80万人,宗教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定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巩固和扩大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同盟,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共同奋斗。
  山东省的各级爱国宗教组织和教务机构,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了宗教徒的合法权益。他们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培养了一批年轻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此外,他们在保护宗教文物胜迹,搜集、撰写宗教史料,开展宗教学术研究和交流,举办公益事业,解决自养问题以及联系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开展国际友好交往活动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山东省宗教徒分布在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行各业。在城市,各宗教团体顺应发展第三产业的趋势,利用临街房屋、房租收入和宗教徒中善经营的人才,兴办公益事
  业,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加了收入,较好地解决了自养问题。潍坊市潍城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于一九八三年建起了“三自商店”,次年营业额达22.8万元。青岛市天主教爱国会办的“金鲁公寓”,当年纯利10万余元。该市伊斯兰教协会办起了清真海味餐馆,解决了青岛穆斯林多年来“吃饭难”的问题。各地由信教群众兴办的饭店、旅馆、商店、诊所等,不下千处。在农村,宗教职业人员和广大宗教徒,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富民兴鲁”方针的鼓舞下,冲破旧思想的束缚,勤劳致富。平阴县胡庄村是天主教徒聚居村,该村在抓粮食生产的同时,大搞乡镇企业建设,一九八四年的工农业总收入比一九七七年翻了两番半,全村面貌为之一新。济阳县的一名阿訇,带头承包责任田和发展家庭养牛业。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全村穆斯林很快承包了土地,迅速恢复和发展了传统养殖业。定陶县一个清真寺的七位乡老自办“馍馍店”,打破清真寺向穆斯林摊派的旧俗,为农村清真寺解决自养迈出了新步。
  随着对外开放,山东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加强了交往,先后五次接待了日本和美国的佛教访华团,接待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团体20多个、宗教界人士1000多人次。一些来自伊斯兰教国家的穆斯林,与青岛、烟台、济南、淄博、济宁等地的穆斯林一同礼“主麻”和欢度节日。各地已开放的寺、观、教堂,为来鲁和驻鲁的外国友人过宗教生活提供了方便。山东基督教人士还应邀访问了日本、印度、联邦德国、瑞典、荷兰等国家,参加了亚洲宗教和平会议。伊斯兰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曾三次随中国朝觐团赴麦加朝圣。山东宗教界十分关心世界和平事业,各级宗教团体在国际和平年普遍开展了祈祷活动,在为非洲灾民募捐活动中也表现出较高的奉献热情,对中东地区穆斯林的正义斗争予以积极的声援。所有这些活动,对于各国宗教界的相互了解和增进友
  谊,对于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三、山东籍华侨
  华侨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同祖国有着血肉关系。山东省是华侨较多的省份之一,约有华侨、华人40万,归侨、侨眷60余万,次于广东、福建、广西,居全国第四位。他们分布在79个国家和地区。
  (一)山东籍侨胞的新变化。
  山东籍华侨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旧中国被迫出国谋生的破产农民;二是“契约华工”(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法、俄从山东招募的参战华工);三是解放战争期间,有不少山东人去海外定居,其中有些人是先去台湾,然后又移居海外的。早期山东籍侨胞绝大部分从事苦力劳动,主要为小商小贩或做工、务农等。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籍侨胞同其他海外侨胞一样,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80%以上的人自愿加入或取得了所在国国籍,成为外国公民,也称外籍华人;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工商业和科技、文教、卫生事业等;华侨、华人资金也有较快的发展,主要集中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其次是南朝鲜、印尼、印度、新加坡、巴西、澳大利亚以及西欧各国。华侨、华人新的一代逐渐取代老一代,这些人的素质比老一代有很大提高,他们正从经济、文化、科技领域逐步涉足当地的政治领域,特别是科技人才比较多。
  长期以来,山东省侨胞同其他海外炎黄子孙一样,和居住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为当地的民族独立和解放以及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以感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集合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为祖国的革命和建设,为家乡的繁荣昌盛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二)侨胞对山东省的贡献和山东省侨务工作。
  山东省籍侨胞素有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五十年代初期,不少侨胞放弃了国外舒适的生活环境,毅然返回祖国,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许多侨胞把自己的子女送回国内上学,学业完成后,积极参加祖国和家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广大侨胞为支援祖国和家乡建设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称道的。一九五三年三月,山东省籍华侨参加投资,建成福山县华侨农场。一九五八年四月在青岛成立了山东省华侨投资公司,下设济南、烟台两个办事处,投资项目有:昌邑县华侨畜牧场、烟台市刺绣厂、平度县制药厂、牟平县绣花厂、牟平县拖拉机站、牟平县华侨农场等。此外,华侨还积极捐款捐物支援家乡工农业生产和文教事业。一九五六年十月,旅居东南亚的519位山东籍侨胞捐资人民币30万元,在侨乡平度建成江北地区第一所华侨中学——山东省华侨中学。此后,侨胞又在全省各地捐建了12所小学。在三年困难时期,不少山东籍侨胞积极向家乡捐献生产资料和粮食,支援生产救灾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侨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归侨、侨眷因“海外关系”受到迫害。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侨胞仍不改爱国初衷,继续捐资为家乡创办工厂、学校和发展水利、电力事业,并捐献了一批农用机械和医疗、卫生设备。但是,由于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工作重点长期没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加上侨务工作受“左”的思想影响,因而广大侨胞支援家乡经济建设的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侨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领导下,山东省侨务战线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完成了拨乱反正的任务,落实了各项侨务政策。包括落实了“文化大革
  命”期间以及以前的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落实了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清退了“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基本落实了历史遗留的华侨私房政策;妥善处理了六十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此外,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以及“适当照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随着侨务政策的落实,广大侨胞和归侨、侨眷爱国爱乡热情空前高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山东省侨务工作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尤其是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利用自己的优势,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1.引进资金和设备方面。各级侨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和各种形式,一方面向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宣传对外开放政策,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宣传山东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向省内有关部门介绍海外侨胞情况,投资意向,了解有关部门需要引进的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穿针引线”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为合资、合作双方作“媒介”;为引进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出访的经济、贸易团组取得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侨团、侨社和侨胞的支持,促进经济考察和经济洽谈取得成果;为开放城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洽谈会、交易会提供侨情和合作对象,并协助做好接待工作。据统计,自对外开放以来,山东省引进的外资当中大部分是侨资。这些侨资约半数以上是通过侨务渠道引进的。特别是青岛、烟台两个沿海开放城市,由于投资环境比较好,引进工作进展较快。据一九八四年统计,青岛市侨务部门引进的项目占全市引进总额的56.3%,烟台市通过侨务部门引进的项目占全市引进总额的81.7%。
  各地侨务部门还利用邀请侨胞参加大型外事活动的机会,铺路搭桥,开展经济工作。例如在青岛举行的山东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及潍坊国际风筝会、淄博元宵花灯会、孔子诞辰故里
  游等活动,与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侨汇在山东省非贸易外汇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三年,山东省侨汇以每年25%的幅度递增,居全国第六位。
  2.引进智力方面。各级侨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华侨华人学者、专家回省探亲、旅游的机会,以及通过公费邀请来山东进行各种形式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诸如举办学术讲座,向有关部门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聘请担任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技术顾问、客座教授、名誉教授,或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合作开发。还有一些海外学者、专家来山东省定居或短期工作。此外,侨务部门还组织和发动归侨、侨眷中的知识分子,利用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有利条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收集和翻译一些国外先进科技信息及科研成果。引进智力工作,对于促进山东科学技术的进步、厂矿企业的改造挖潜、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都起了积极作用。
  3.组织归侨、侨眷集资兴办侨属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归侨、侨眷兴办的集体企业,在全省各地有很大发展。截至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已有侨属集体企业122个,共集资2123万元,其中归侨、侨眷集资1402万元,占66%。侨属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侨乡经济的繁荣。同时,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款捐物支援家乡建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自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经批准接受侨胞、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自愿捐赠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732万元。此外,各级侨务部门还认真做好安置归侨的工作,积极扶持贫困归侨脱贫致富。从新中国成立至一九八五年,已妥善安置了来山东省定居的归侨1万多名。他们中有五十年代初期回来为祖国服务的高级知识分子,有回来参加祖国建设、留
  学或与亲人团聚的侨胞,也有“落叶归根”回来安度晚年的老侨胞,还有因排华而回国的难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他们都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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