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和发展特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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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332
颗粒名称: 四、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和发展特点
分类号: F320.2
页数: 21
页码: 298-3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发展中,农业生产责任制,从不同的角度看,反映着不同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特点的内容。
关键词: 山东省 农村改革 生产责任制 发展特点

内容

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从不同的角度看,反映着不同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特点。
  (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四小管理、定额计酬。这种责任制形式,以定额为基础,实行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组作业、小段检查验收。在这种责任制形式下,生产队根据每个时期各项农活的要求,订出阶段计划,提出劳动定额,明确对农活的数量、质量要求和工分标准,包工到作业组。作业组因人派活,因活派人,既分工,又协作,共同承担生产队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业结束后,由生产队检查验收,合格的按标准记工分,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返工重做,或扣罚工分。
  五定一奖、联产计酬。这是一种在生产队统一支配生产资料、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统一确定重大生产措施、统一处理产品和收益分配的前提下,实行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费用、定报酬、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联产既可以联到组也可以联到劳、联到户。
  包产到户。在坚持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生产队把耕地按劳力或人劳比例包到户;队与户签定合同,包产量,包工分、包费用,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包产部分交队记工,由生产队统一核算分配,超产或减产实行全奖、全赔或比例奖赔。
  包干到户。这是在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生产队把耕地按人口或人劳比例承包到户,把耕畜和小农具作价到户,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以保交提留的形式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取消工分分配。包干到户,也叫大包干,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在生产队或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根据经营内容和劳力的特点,实行专业分工;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出发,分别包到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联系产量或产值(利润)计算报酬,包产部分由队记工、统一分配,超奖减赔。
  统一下的专业分工大包干。这是一种把专业承包和包干分配结合起来的责任制形式,简称为“统、专、包”责任制。“统”,主要是集体对生产过程的统一协调、决策、安排,包括统一生产计划,统一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统一重大生产措施和生产资料的供应,统一平衡各业人员的报酬。“专”,即专业分工,主要是根据本单位的自然资源、劳力资源、专业基础和各类人才等方面的客观条件,按专业分工,因人因业地进行专业承包。“包”,即在统一经营和专业分工的前提下,用大包干的分配办法把生产者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的特点。
  1.从实行责任制的领域看,首先是从经济作物开始,逐步发展到粮食作物;再从种植业发展到林牧副渔各业。
  从总体上看,首先是在经济比较贫困的鲁西北四区搞起来的。这四个地区都是产棉区,种植业主要是粮食、棉花和花生。棉花的管理专业性、技术性都比较强,再加上这四个地区多种经营、工副业不很发达,因此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多数是先从植棉开始,然后发展到粮食作物,并逐渐由种植业发展到林牧副各业。
  一九七八年,当农业生产责任制在鲁西北四区萌发的时候,一些社队便根据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棉花专业队实行了定人员、定面积、定产量、定措施、定报酬、超奖减罚的“五定一奖罚”责任。例如,聊城地区有30%的植棉队,1.6万多个植棉小组实行了“五定一奖罚”责任制,全区定产的棉田约占植棉面积的三分之一。再如德州地区,一九七九年春节后在各县、市召开的三级干部会上,有1.8万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60%)要求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到一九八〇年春节前后,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责任制已全部落实。麦收前,又落实了粮田,特别是玉米生产责任制。
  在种植业普遍实行责任制的基础上,林牧副渔各业也相应地建立起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一九八二年二月统计,德州地区的林业,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有28950个队,占总队数的91.5%。其中承包到专业组的占20.2%,承包到专业人的占32.6%,承包到户的占47.02%。牧业,实行集体喂养的队占13.5%,分组喂养的占6.3%,分户喂养的队占66.1%,实行其他形式的队占14.1%。工副业,全区有工副业的生产大队有4930个,占大队总数的51.5%,有工副业的小队有10830个,占生产总数34.3%,由大队统一经营的占23.5%,实行承包到组的占43.3%,实行包干到户(人)的占33.2%。渔业,全区有渔业生产的队5809个,占总队数的18.4%,由队统一经营的占20%,实行专业队(组)管理的占30.7%,承包到户(人)的占49.3%。农机业,全区有拖拉机的队9840个,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的占49.4%,实行包到人管理、由队统一使用的占31.1%,实行承包到人、谁用谁交费的占15.6%,实行其他形式的占3.9%。全区有排灌机械的队共29070个,实行统一管理的队占25.2%;包到人管理,由队统一使用的队占36%;包到人管理、谁用谁交费的队占28.6%;由队(组)管理、谁用谁交费的队占10.3%。
  2.从实行责任制的地域上看,是由点到面,由经济比较贫困的单位和地区发展到比较发达的单位和地区。
  从全省总的趋势看,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首先从菏泽地区搞起来的。接着,聊城、德州、惠民等地搞起来,后来逐步遍及全省。
  以鲁西北四区和烟台地区相比,情况更为明显。一九七九年,当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在鲁西北四区兴起的时候,烟台地区只是批判了“大寨记工法”,纠正了记“大概工”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恢复了合作化期间的劳动定额管理。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一年,当各种责任制形式在鲁西北四区竞相比较、筛选,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成为主要形式的时候,烟台地区除多种经营方面实行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承包、联系收入计酬的“四专一联”责任制外,大部分社队在粮油生产中实行的是专业承包、联产到组责任制。只是在文登、乳山、威海、蓬莱等县的一些大队试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并且不少人还认为“联产到劳、包干到户是落后地区治穷的办法,不是烟台这种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致富的办法”。因此,一九八〇年烟台地区9228个生产大队,实行几定一奖的有5686个,占大队总数的61.6%;以产定工的有3221个,占34.9%;其他形式的有321个,占3.5%。一九八一年全区9253个生产大队,实行联产计酬的有6597个,占71.3%;定额计酬的有2656个,占28.7%。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烟台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一号文件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鲁西北四区几年来的变化,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推广了文登县粮油生产联产到劳的经验,使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烟台地区迅速推开。会后一、二个月,全区有80%的大队粮油生产实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烟台地委根据群众“既要打破‘大锅饭’,又能机器照样转,专业不散,收入不减”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吸收外地大包干的长处,创造性地推行了“统、专、包”责任制,从而使烟台地区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一九八二年,全区9274个村,实行联产到队、到组、到劳的有6994个,占75.4%;定额计酬的有2280个,占24.6%。一九八三年年底,全区9378个村,有90%的单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特征的“统、专、包”责任制,土地转包的有70806户,转包面积达18663亩。至此,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遍及全省整个农村。
  3.从责任制形式的发展看,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由不联产到联产,由联产到队、到组到联产到劳、到户,由包产用工分分配到取消工分实行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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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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