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柜剥削外工的主要手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2287
颗粒名称: (一)包柜剥削外工的主要手段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6
页码: 181-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淄博煤包柜剥削外工的主要手段,分别有从包价中攫取利润、克扣工资、侵吞工人应得的奖金、抚恤金、配给品等、以“虚报人工”进行剥削、从发粮中进行克扣盘剥、以“拉神炭”进行剥削、放高利贷,经营商业进行剥削、任意勾工,扣罚工资等。
关键词: 淄博煤矿 包工柜 剥削手段

内容

从淄博矿区包工柜的发展历史来看,包柜剥削外工的手段主要有下列这些:
  1.从包价中攫取利润
  德营时期淄川煤矿每采1.25吨煤,包工单价是6角7分,减去外工实得工资4角2分,再减去工具消耗7分,余剩1角8分,这就是包柜每天以每1.25吨采煤中所榨取的利润。1906年至1914年淄川煤矿共产煤186万吨,平均每年产煤20.66万吨,包柜每年从中剥削利润为371.88万元。1941年4月,鲁大公司淄川炭矿采煤包工单价平均每吨2元6角至3元2角,工人采一吨煤只给1元4角,采煤每吨包工单价折中计算为2元9角,减去每吨工人工资1元4角,再减去包柜工具费和其他杂支每吨2角8分下余1元2角2分,就是包柜从每吨煤中榨取的利润。1941年淄川炭矿共产煤130.2265万吨,乘以1元2角2分,共166.1963万元,这是淄川炭矿包柜这一年以采煤包价中剥削工人的利润。
  2.克扣工资
  克扣工资的手段主要有下列几种:
  “扣坐班”。“坐班”就是工人月底走账后多干的班。例如每月月底走账,到下月5日开钱,这样每人有五个坐班。工人常因这个井条件不好或其他原因,转到别的井上去干工,一走这五个坐班的钱,就被包柜扣下自肥。
  “抽头”工人采10筐煤,把头只按8筐计算,那2筐以“抽头”的办法被包柜剥削去了。
  “抹尾”。淄川煤矿德营及日营前期包柜从公司领到包工单价是银元,但当他给外工工资时,以银元折合铜元或制钱发给,有时只发给整数(如一块银元应折合两吊二,只发两吊)那个余数就被抹掉,这叫做“抹尾”。
  “差落工资”,“提高定额”。这是包柜剥削外工常用的手段,特别是在夏收、秋收之后,或灾荒年农村剩余劳力多,很多农民想到矿上干工挣几个钱,包柜掌握了这个特点,就乘机百般刁难工人,从中剥削,原定为一个大班2元钱,他就降为1元8角,一个工人一个大班就被剥削2角。有时随便提高工作定额,如原定一个大班拉煤100筐,他就随便提高为120筐,那20筐应得的工资就被包柜剥削去了。
  3.侵吞工人应得的奖金、抚恤金、配给品等
  帝国主义和资本家为了诱骗工人多出煤,曾规定有奖励金。如1940年11月,山东矿业规定出炭奖金是一吨2角钱左右。这些奖金多半被包柜、把头贪污了。鲁大公司淄川煤矿初规定一个工人的抚恤金500元钱,后经过工人的长期斗争增加到320元,到抗日战争时期物价飞涨,贬值数倍,但是就这么点以生命换来的钱,包柜、把头也常侵吞一部分。悦升煤矿有个外工因冒顶砸死了,抚恤金被包柜克扣了一部分,家属找包柜要钱,他说:“你们死了人,我们得弄壶酒钱。”
  抗日战争时期,日帝统治的煤矿为引诱矿工多出煤,各炭矿按包柜上报外工出勤的人数配给胶鞋、粮食、烟、火柴、布匹等物,包柜大部是多领少发,或者领而不发,私自吞并。如淄川炭矿洪山六坑,公司从1939年就开始每人发放一双鞋,但包柜向公司多报一倍的人数,每班300人却报了600人,6年内共领3600双,但这6年内,包柜只发给每人一双;:公司对每人一年发3尺布,包柜以上虚报数共领10,800尺,但在6年内他只发给工人一次1尺布共300尺,下余10,500尺按布价卖掉,钱装到自己腰包。
  4.以“虚报人工”进行剥削
  包柜虚报人工可以给公司造成一个包柜雇工多、收入少的假象,以便保持现有单价,别使其再降落。当然虚报人工是包柜与公司榨取剩余价值进行分配的一种手段,不是捞取公司钱财,遭到剥削的仍然是外工。如一个井一班下500个人,他报600个人,这500个人必须完成600人的劳动定额。日本掠夺时期,在淄川炭矿虚报人工一般比例是25%,少者20%,多者30%以上。通过虚报人工,包柜还可多领取公司发给外工的奖金以及粮食、胶鞋、布、袜子等配给品,从中发财。
  5.从发粮中进行克扣盘剥
  七七事变前,淄博矿工都是实行货币工资,但七七事变后至1942年,是货币、实物工资并行,以货币工资为主,1942年以后,则以实物工资为主了,这与物价飞涨有直接关系。所谓实物工资就是粮食工资。1943年,山东大旱,外工工资更低,一个大班,包柜只给3斤粮食,包柜即在发粮中进行盘剥。其主要手段有下列几种:首先是好粮换成孬粮,发给工人。淄川炭矿一个姓蒲的包柜将公司发给的大米、面粉、高粱等全部扣下自肥,发给工人糁子面、豆饼、花生饼、霉烂的高粱、玉米等。其次是克扣粮食,发粮一斤只给14两(一斤16两),从中扣去工人2两粮食。再是粮食掺土、掺水。包柜张羡五在发给外工的谷子里,一斤掺上三四两沙土。
  6.以“拉神炭”进行剥削
  在黑山等地区,包柜、把头还利用封建迷信,逼迫工人“拉神炭”。主要有下列几种:每年一进入旧历腊月,包柜、把头就欺骗工人点灯敬神,求神保佑,下窑安全,强逼工人每天多拉一至五筐炭,从中剥削,这叫“拉灯油炭”。每年旧历的三月三日、六月六日和九月九日为“黑山爷爷”(黑山庙里的窑神)的香火大会,当地包柜、把头即勾结日伪镇长以给窑神上贡为名,令工人拉炭,多少由他们定,这叫拉“上贡炭”。在香火大会上常常唱大戏,唱戏所花的钱,亦要工人拉炭出钱,这叫“拉唱戏炭”。
  7.放高利贷,经营商业进行剥削
  工人工资很低,家庭困难,包柜又常拖欠工资,工人不得不向包柜借钱。七七事变前,淄川煤矿工人向包柜借一吊钱(50个铜元)得先扣下3个铜元作为利钱,待发薪时又得还足钱,这一扣一还,月利息就达12%,实际上工人借钱多半不到一个月,就是借钱数天,发工资时照样扣留3个铜元,这叫“票子钱”。到了春节前夕,有的外工没有钱过年,包柜就乘机送些肉、白菜、爆竹等过节物品,一份价值数元钱不等,收下以后,下一年就得整年在他那里干活,“就象卖给他们一样”,这就叫“年支工”。有的包柜和粮商勾结起来,工人借粮,柜上开条子去领,开钱时按高价扣钱从中剥削工人。
  包柜以商业剥削工人的手法主要是从粮食方面打主意,把克扣外工的粮食和粮贱时收购的粮食囤积起来,到冬、春粮食昂贵时赊给工人,工人发工资时按高价扣回,从中获利。把生粮加工成熟粮卖给工人,从中剥削。有的包柜“勾结敌人在煤矿上开饭店,买的粮5角钱一斤,做成棒子高粱饼子卖1元一斤”。还有“派爆竹钱”,春节来临,每个工人硬派一盘爆竹,不要不行,钱从工资中扣除。
  8.任意勾工,扣罚工资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指出,英国“罚款制度在煤矿里一般都是极其利害的”,监工“高兴罚就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卷,第540页)。在我国解放前的旧煤矿也是这样,淄博矿区尤为严重。包柜、把头任意勾工,扣罚外工的手段很多,最常见的有下列几种:“付半工”,工人干一天活,包柜以种种所谓理由找工人的毛病,只发半天的工资;“半路丢差,分文不给”,就是工人下井干活,中途有病,或被砸伤,不能干了,这天不管病伤前干了多少活,都不给工钱;“泼筐”,就是包柜、把头借口拉筐不满,就令“泼筐”(意思就是这筐炭泼掉不算数了),工人只得另拉。黑山煤矿有位姓岳的退休工人讲,抗日战争时期,他在山东矿业山头采炭所一个井上拉筐,“一班拉70筐,泼了7筐”。就是说,被扣罚了一班工资的1/10。
  9.强迫工人送礼
  包工柜的老婆生孩子,姑娘出嫁,儿娶媳妇,老太爷生日,有的包柜也强迫工人出钱“贺喜”,这叫“人情钱”。抗日战争前,淄川煤矿大包工柜王××的老婆生了孩子,每个工人在开支时扣两角钱,帐房说:“王柜头的老婆生了儿贺喜吗”。
  10.其他剥削手段
  常见的有:“多拉少估”,张羡五包柜时是拉到车路上装车,经常到点装不上车,半份就给估堆,一般八车偏(少估)一车;“加大筐,按小筐算”,有时包柜与编筐的勾结,把筐多加儿行条子(已变为大筐),但是仍按小筐算。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秋瑾殉难记、六月六日与李钟岳、忆我的父亲——齐鲁大学校长刘世传、忆冯玉祥将军在重庆宴请毛主席、我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的前前后后、回忆何基沣将军片断、从旧军人到起义将领、我所知道的汪伪政权内幕情况、博山县商会在日伪时期的活动、日军残害中国人民的魔窟——济南“新华院”等资料。

阅读

相关人物

宋锡民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