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市场急需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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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7706
颗粒名称: 商品房市场急需整治
分类号: F293.346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消费渐成热点。同时,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的不规范和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商品房市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词: 商品房 商业用房

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消费渐成热点。同时,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的不规范和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商品房市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质量让人担忧。质量不好的商品房主要表现在有的房屋地基下沉,有的墙体开裂,有的屋面漏水、墙面渗水、管道渗漏,有的防雷性能不达标等等。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在广告语言表述和图标上缩短物业项目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其次是以低“起价"做诱饵;第三是绿化、配套设施宣传严重失实,有的房地产项目所需资金尚未落实,有的规划根本未获批准就大肆宣传。
  开发商不按合同办事。如延期交房,按合同约定可以退房或收违约金,实际却难以兑现;擅自改变房屋设计,有门的没门了,草坪、花坛变成办公房、商用房,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后期建设跟不上;燃气、供电、供水等该通的不通,该建的未建成或者根本就不建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产权证难办理。有些开发商不具备开发房地产和售房资格,或是因为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致使消费者只可使用房屋,却无产权证书。还有一些开发商不愿承担办理产权证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罚款,致使消费者随时面临房屋被没收、拆除的风险。
  物业管理问题严重。一些物业公司制定所谓的"业主公约”,在明显不公平的前提下,对业主权益进行限制、剥夺,甚至随意以停电、停水方式威胁业主;一些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个别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违规行为查处不严,监管不到位,包庇、纵容、偏袒物业公司的不法经营行为,使一些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件长期得不到解决。
  对于上述问题,消费者苦不堪言。因此,他们强烈呼吁政雇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商品房市场进行整治,建立和完善保护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配套法律法规,倡导和推行行业自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惩扰乱商品房市场的不法行为等。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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