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将加大力度打击“霸王条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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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7588
颗粒名称: 消协将加大力度打击“霸王条款"
分类号: D912.294
摘要: 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的代表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达成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力度。
关键词: 宜春市 消协

内容

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的代表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达成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力度。
  目前,消费领域存在着大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有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为动员广大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揭露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电信、邮政、公共运输等领域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工作研讨会上了解到,全国各级消协组织一致认为,继续加大对生活消费市场中各类格式合同条款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通过事先防范的形式,更大范围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各级消协组织将主动向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立法机关汇报情况,提出建议,从立法立规入手,强化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强制性规范,严肃处理对“不平等格式条款”拒不改正、拖延推诿的经营者;发动和鼓励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监督举报,通过消费者积极依法维权的行动,形成对"不平等格式条款”人人喊"打”的社会风气;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运用更为有效的形式强化舆论监督;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的自责与自律,对以种种托词推诿责任,拒绝社会监督,经消协劝说后仍继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公开揭露、批评。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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