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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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079
颗粒名称: 上高县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分类号: D630.9
摘要: 近几年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注重抓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连续两届(2000-2003年度)被江 ­ 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关键词: 上高县检察院 文明单位 称号

内容

近几年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注重抓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连续两届(2000-2003年度)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宜春市检察系统唯一两次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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