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高县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要求,坚持把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发重点,在立足本地传统优势、培植支柱产业上做文章,在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上下功夫,在推进科技进步、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上花力气,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项目区已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凸现出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注重"三性”运作,科学合理规划项目突出时效性。坚持创新规划理念,树立超前意识,注重项目建设的连续性。近年来,根据320国道两边地形地貌和樟河、锦江、马岗水库等水域状况,在泗溪镇把以前零星开发的安塘、洋港项目区进行整合,规划了一个2万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该项目区涉及6村2.3万亩耕地。
通过5年分村年度专项规划实施,做到大规划包含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围绕大规划,互相独立又完全统一,有效整合资源,避免了重复建设。突出整体性。坚持立足全局,通盘规划。对同一地域、流域项目区内外、上下、左右水资源状况与走向,地形地貌与耕地面积、人口、村级财力与村民积极性等进行全面摸清底细,通盘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007年规划实施杜家中游灌排渠道大小建设时,充分考虑上游淋溪村、下游洋港村未开发区域渠道2009年、2010年开发建设需求,使经过淋溪、杜家、洋港、安塘段全长8公里的马岗水库主灌渠与支灌渠形成一个有机的灌溉体系。同时,在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各村组新农村规划建设需求,根据项目许可,把连村组机耕路硬化、绿化工程、村庄排污、排水工程、饮水工程、沼气工程等便民工程同新农村“三清三改”工程相结合,使农业综合开发有机同新农村建设融为一个整体。突出务实性。在土地治理项目规划中,充分考虑建设成本、建设效益与项目形象等问题。要求每个项目备有3~5种规划方案,从中选优。在灌溉渠道建设上,因地制宜,根据水源特点和耕地需求水量,分别釆取流灌、提灌、抽灌等形式,合理满足耕地用水。如在泗溪镇杜家、曾家项目区,先后打了18眼机井,把近千亩只能种一季稻的水田改成双季稻。在村庄周围,环山脚下,不搞灌排分象一刀切,能合则合,应分则另,充分考虑节约与实用。同时尽量不破坏项目区生态环境,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既有效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又严格保护自然环境,确保资源永续利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将土地治理项目、生态项目与村庄绿化美化结合起来,全面实实在在地发挥综合治理的多功能作用。
二、狠抓“五个坚持",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坚持集中连片开发,搞好示范效应。按照“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开发原则,在安排上报土地治理项目时,注重搞好示范效益。根据这个原则,近年来,确定了泗溪、徐家渡、田心等乡镇作为土地治理集中连片开发的项目区,全县分别建成泗溪镇杜家、曾家、新界埠乡州上村等6个3000亩以上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区。泗溪镇耕地面积近6万亩,为上高重点产粮乡镇,通过实施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彻底解决了农田基础设施滞后的现象,使农田基础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扶优扶强,着力抓好基地建设。在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同时,重点突出了优质粮食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地推进了项目区农业产业化进程。三年来,我县相继实施了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并扶持了江西圣牛米业、江西汇银米业等龙头企业,促进了上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扶龙头、建基地、促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发展格局。通过项的实施,优质稻生产已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全县优质稻播种面积达53万多亩。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江西圣牛米业、江西汇银米业已先后成为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坚持科技开发,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一是围绕主导产业,推广主推品种、主推技术,进行主体培训。二是加强引导,以示范促发展。出台了《上高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示范项目、示范典型、种养农户等来推动引导,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开发水平。三是创新机制,切实推进科技工作的落实。将全县的科技推广经费统一集中,并通过招标或择优的办法落实科技依托单位,由科技依托单位统一实施科技推广工作。
坚持“五制”原则,打造精品项目工程。一是坚持项目公示制。近年来,对全县所有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建设时间全面实行公示。二是坚持项目法人制。确立了县农业开发办为项目法人,落实项目责任制。项目区所在乡镇为受益方,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有权确定渠系的布局,工程量大小的问题等。实施相互配合,工作相互监督。三是坚持招投标制。项目招标前,确定招标主体和标的,将工程纳入政府招投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四是坚持“三位一体”的项目监理制。对项目工程建设实行开发办、专业监理组织、项目区群众代表的“三位一体”监理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监理工作。
五是坚持资金县级报账制。对开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的“三专”制度,有效预防了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
坚持创新运作机制,落实防护林管护主体。
2004年,泗溪曾家、洋港项目区率先在全省试行防护林工程招投标,明确个人为管护主体,实行产权责任落实到人,随后在2006-2008年项目区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创新防护林管理机制,具体做到了“五个推进”:一是推进“树有其主”。全面落实“谁栽树、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防护林,在机耕路、主排渠地段实行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二是推进“主有其权”。规定凡栽植防护林的,由个人申报,经县开发办和乡村审查,报县林业局发放林权证,并可自主釆伐、自主转让、继承和担保抵押等。三是推进“权有其责”。由于明确了防护林产权,个人自行管树护树,彻底改变了过去村集体栽种防护林重栽轻管、“年年造林不成林”的现象,防护林的成活率大大提髙。四是推进“责有其利”。防护林所有者可自主申报釆伐,实行零收费政策,杨树所有者与机耕道旁农田农户按8:2比例收入分成,彻底解决了杨树所有者与农田农户的矛盾。五是推进“利有其用”。产权拍卖所得一次性上交给村、组统一管理,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维护费用及农业开发再投入等,形成农业开发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突出服务"三农",项目建设凸显成效农村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区农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桥涵闸配套、机械丘丘能下田”,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由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交通便捷,旱涝保收,增强了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吸引力,农民大搞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的信心更足,项目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涌现了一大批种粮大户、蔬菜种植大户、养鱼大户,广大农民从现实中体会到,农业综合开发一开就发,一开就活。农民收入得到了提高。项目区农民吸入逐年提高,每亩地比开发前平均增加粮食产量160公斤,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300元。农田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田水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加强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灌溉和降渍能力,推广免耕少耕技术;生物防治病、虫、草害技术和农田林网建设等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有机结合,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粮食的优质高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科技水平得到了提高。近三年来,全县农业开发共科技培训农民6200人次,引进优良品种13个,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项,一批科技示范户、种田能手、土专家相继得到培训,新型种植模式、优新品种在项目区得到广泛推广,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显著提高,达到65%,每个项目区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都达到5个以上,每个项目村都有5~8个种田能手,每10户都有一户科技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