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19978 |
颗粒名称: | 百余村民谏书法院宽恕罪犯 |
分类号: | D926.225.6 |
摘要: | 百余村民谏书法院宽恕罪犯,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钟春根犯过失杀人罪。钟春根犯过失杀人罪,最起码要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法院真这样判决。南源村上百户村民联名谏书袁州区法院,请求法官宽恕钟春根的过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轻判,以袁州区人大代表的身份上书袁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况柳根:其家人生活便无着落,证明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认识和对法律的尊重,我们当地政府和其亲属与分宜县各级有关部门及死者家属积极配合。使事件的处理意向得到了双方一致同意。 |
关键词: | 钟春根 法院 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