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可报费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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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8916
颗粒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可报费用
分类号: R197.1
摘要: 起付线标准仅300元,可报销比例达到60%。
关键词: 宜春浙赣友好医院 合作医疗 补偿标准

内容

起付线标准仅300元,可报销比例达到60%。
  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金额按下述规定计算:1.补偿金额等于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300元x60%(补偿比例);可报费用等于总医药费用减去不可报费用。2.一年内补偿费用封顶20000元。3.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合女村民生育进行定额补偿:顺产分娩定额补偿为150元;剖腹产按实际费用核算补偿。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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