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送黄色短信给女性可能涉嫌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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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476
颗粒名称: 河南:发送黄色短信给女性可能涉嫌性骚扰
分类号: DF624
摘要: 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日前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性骚扰 侵犯人身权

内容

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日前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河南省审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时,新增了一条“禁止各类媒体和广告载体通过亵渎女性身体和性别特征作商品推销广告和消费引导”,日前通过的表决稿中,这条规定得以完整保留。《办法》还规定,禁止以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就是说,以后用手机向女性发送黄色短信,就可能涉嫌性骚扰了。
  据悉,具体哪些情形是亵渎女性身体和性别特征,今后将对这种情形作出具体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将由公安机关及其他机关依照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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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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