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电梯 能否拒交电梯维修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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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267
颗粒名称: 不用电梯 能否拒交电梯维修费
分类号: TU229
摘要: 买了电梯房的李女士来电说,她居住的单元的电梯坏了,物业公司要住户分担维修费。
关键词: 电梯 维修费

内容

买了电梯房的李女士来电说,她居住的单元的电梯坏了,物业公司要住户分担维修费。李女士家住二楼,平时不大用电梯。她问如果不使用电梯可否不交电梯维修费。
  记者咨询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得知,电梯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物权法》对业主如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事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李女士不使用电梯,还是应交纳电梯维修费。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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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萍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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