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法院“执行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切实维护法律的诚信和尊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上高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着力解决“执行难”案件入手,实行审执分离,建立执行台账,落实执行责任,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用铿锵法槌击碎了一块块坚冰。
社会联动,不让法院演"独角戏”执行难,究竟难在哪?上高县人民法院院长曾春介绍说: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有的是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等等,所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仅是法院单个部门的责任。为此我们争取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 近年来,上高县委连贯性专题印发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文件,要求全县各行政机关、群众团体关心、支持、协助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联动机制。一方面由政法委牵头,组成由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广电、文化、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动执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召开一次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碰头会,专题听取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现状的集中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另一方面,县委政法委在县电视台开辟《政法在线》专栏,对执行工作新动向或个案及时曝光,提高公民对执行工作的认知水平。同时,该县对执行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地位;建立执行经费保障制度,用于执行交通和通讯等装备建设……让社会联动起来,营造 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了执行法官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抓好队伍,让法官“唱主角” 为提升执行法官业务素质,上高县法院积极取得省、市两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不间断地让执行法官参加业务培训,督促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该院还聘请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对执行工作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査,确保每一名法官都在阳光下办案。另外,该院还坚持每月一次的主题学习活动,鼓励执行法官对执行工作提建议。近年来,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激励培育了一批素质硬、业务精、能力强的执行法官。该院执行局7名执行法官,平均年龄35.2岁,达到大学本科水平的有4人。几年来,他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通报表彰,连续6年被评为院里的先进单位。
创新机制,让“执行难”变简单破解“执行难”,关键在于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几年来,执行法官通过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执行工作的庭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强制执行、和解执行、依靠乡村组织协助执行、悬赏举报执行、执行听证、联动执行等一整套依法而灵活的执行方式,不仅提高了执行效果,而且提高了公信力和透明度。
执行法官十分注重执行效果,坚持以人为本,既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工作。在农忙季节,法官们尽量暂缓执行涉农案件,避免引起农民的反感;对确有经济困难交不起执行费的申请执行人,采取缓交、减交或免交的办法,为他们撑起法律保护伞。据统计,2005年以来,该法院共为64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执行费8.5万余元。
, 灵活的执行机制,强硬的执行手段,让上髙法院的执行工作变得简捷而高效,成为全省法院系统的模范。
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执行,上高县人民法院“两手抓”使司法效果和司法效率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了司法权威得到有力实现,确保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历年来,该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部门”;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五星'单位”……同时,执行局长彭春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