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新建小区须配建廉租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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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9430
颗粒名称: 乌市:新建小区须配建廉租房
分类号: F293.357
摘要: 从7月1日起,乌鲁木齐配建的廉租住房将主要分布在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区。
关键词: 租房 地产市场

内容

从7月1日起,乌鲁木齐配建的廉租住房将主要分布在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区。
  6月10日,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出台新制定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今后乌鲁木齐每年必须配建廉租房。新建廉租住房釆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的小区,按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以单元方式配建。
  按照《乌鲁木齐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至 2010年)和年度计划》的要求:乌鲁木齐3年内,将新建廉租住房6000套。
  到2010年底,即“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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