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让谁更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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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8024
颗粒名称: 实名举报让谁更有难度
分类号: D922.5
摘要: 北京晨报的报道,今年五一期间,如果加班没有得到加班费,您可以依据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过举报需实行实名制。
关键词: 北京市 劳动仲裁 举报

内容

据北京晨报的报道,今年五一期间,如果加班没有得到加班费,您可以依据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过举报需实行实名制。
  为什么举报一定要实行实名制?回答是,劳动者遭遇不公正待遇解决途径之一,即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去举报,并且举报需要实名,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处理起来有难度。
  比较到法院申请仲裁,选择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不仅省去了繁文缛节,还大大节省了时间。但如此降低讨要成本之举,为何没有形成劳动者的趋之若鹫呢?当然不是大家已不需要为拿不到加班费犯愁,而是有关部门长期养成的守株待兔工作法,以及自身的生存困境,让他们要举报不想举报、想举报不能举报。
  如果说劳动者对本单位的单位举报,尚需信心和勇气的话,当劳动保障部门只有实名举报才受理时,则近乎于“闭门谢客”了。不说较无保障的农民工,也放下那些在私企工作加班如家常便饭者,即便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无酬或少酬的现象也不少,劳动保障部门难道真的不知道?
  连匿名举报都不情愿,实名举报又有多少可操作性呢?再看看那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例,有几个不是与单位决裂后的“产物”?同样,如果不是做好了被单位“踢出”的准备,又有几人能够实名举报?
  我们当然希望更多劳动者都能名正言顺地公开向单位讨还加班费,但对那些只能选择匿名举报、甚至“甘于”被侵权者更应给予援助。可以说,劳动者遭遇不公正待遇的解决之道需要实名举报,不应该是让劳动执法不难而令劳动者很难的结果。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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