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为公安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指明了方向。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是公安机关的重大职责,公安机关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安工作的成效体现在改善民生上,并科学把握好以下三大关系。
打击与保民的关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公安机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_要坚持命案必破以平民愤。群众看公安,首先是破案,关键在命案。众所周知,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命案是民愤最大、危害社会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命案必破不仅仅是口号,更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正义的号角。公安机关要想尽一切办法,对现行命案发一起,破一起,让生者欣慰、死者瞑目、凶手落网。二要坚持黑恶必除以安民心。黑恶势力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很严重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形势。实践证明,凡是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必定是刑事犯罪高发、群众安全感差的地方;凡是黑恶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的地方,社会群众安全感就增强。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打黑除恶斗争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要坚持盗抢必打以解民难。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盗抢案件仍在高位运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这一实际,下真工夫,用实举措,深入开展打击盗抢犯罪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拦路抢劫、街头“两抢”、车匪路霸、入室盗抢、盗抢机动车、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执法与为民的关系。执法为民是公安执法思想的核心。每名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执法”的目的是“为民”。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坚持严格执法以正民风。严格执法是对每名公安民警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使社会的每位成员都畏惧法律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二要坚持公正执法以合民意。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每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学会换位思考。执法中,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经常想一想百姓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经常想一想百姓对不公正执法的无奈和怨恨心情,切实做到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坚持文明执法以暖民情。有人认为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无须讲文明。这其实是错误的。公安机关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各业务窗口,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每名民警都要端正执法理念,摆正位置,微笑、热情地面对每一名前来办事的群众。
管理与便民的关系。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职能都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公安机关要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作为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加强和要坚持以关应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作用与威望优势,通过各类纠纷的调解与处理,化解矛盾,疏通社会问题淤积,在纠纷的调解与处理中积极发挥良性导向作用,化干戈为玉帛,以各种方式,从各种角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化解矛盾、消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的任。二要坚持以服务赢民心。公安机关要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民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要集中研究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的政策和措施,以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等行政管理为重点,以简化审批手续、改进管理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等为主要内容,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三要坚持以共建集民情。基层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警民共建活动,以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爱民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警民互动,密切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收集社情民意,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要通过持之以恒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取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