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水利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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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唯一号: 141031020230000112
机构名称: 鹰潭市水利局
文件路径: 1410/01/object/PDF/1410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T00161_00.pdf

机构描述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库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监督国家和部省颁发的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十)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归口管理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涉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鹰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鹰潭市主城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市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市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市防汛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水利局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水利建设科、水利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水土保持科(鹰潭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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