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农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别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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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8712
颗粒名称: 40万农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别保护”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贵溪市制定多项“特别保护”政策,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扩大补助范围,实行特殊减免,近40万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关键词: 贵溪市 合作医疗 特别保护政策

内容

为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贵溪市制定多项“特别保护”政策,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实行特殊减免,全市近40万农民因此得到更多实惠。在提高补助标准方面,除了提高补助封顶线外,还给癌症患者特殊的报销比例。规定凡是癌症患者,其医疗费用均按可报费用的50%给予补助。在扩大补助范围方面,扩大门诊大病支付范围,分别将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恶性肿瘤、结核病等19种大病门诊列为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首次规定新生儿可参加合作医疗,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其父母参加合作医疗的,只要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由其家人凭证交纳50元进入合作医疗专用账户统筹基金,便视同其参加了本年度的合作医疗,新生儿生病后医药费可报销。同时,实行特殊的减免费优惠政策,除落实省里规定的政策之外,还规定凡是在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其减免10%的检查费。贵溪市还将合作医疗优惠政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文明信用农户”家庭成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除享受合作医疗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再减免5010的检查费用。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8

《鹰潭年鉴.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7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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