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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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6325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920.1
页数: 9
页码: 140-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鹰潭市公安部门在概述中强调依法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内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加强网络阵地控制,提高人口管理水平,为富民兴市提供良好的出入境环境,加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力度,圆满完成安全警卫任务。
关键词: 鹰潭市 法治 检察

内容

公安
  【概述】 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设区市公安局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社会稳定有新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国血防会议、全省工业现场会议等重大安全保卫和警卫任务,妥善应对端午节禁划龙舟等引发的突发情况,严厉打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坚持隐患大排查做法,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了近百起群体性苗头事件,初步摆脱了维稳领域大事不断、频繁出警的被动局面。二是打击力度有所提高。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攻势,年内现发16起命案全破,居全省第一,现发大要案件侦破基本不欠帐。打击力度实现“五个提升”,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62人,刑拘1101人,提请逮捕717人,劳教101人,治安拘留642人,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3%、14.8%、25.6%,38.4%、31%。二是治安控制有新成效。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社会面动态、巡逻控制,做到“五个下降”,即刑事发案下降0.6%,治安案件下降39.7%,交通事故起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83%、58.35%,火灾事故起数下降11%。四是“二基”建没有新加强。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公安系统“三基”建设会议,在全市公安机关掀起“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热潮,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加强。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入51万元建立了350兆无线通信系统,投入89万元改进了户政人口信息系统,积极争取市财政解决丁技侦、刑侦、指挥中心、装备费用187万元,看守所改造费用16.2万元,市交警支队培训中心竣工并投入使用,市强制戒毒所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大力推动警力下沉,调整充实基层警力120名,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警力已达到87%,派出所警力达到47%。五是服务发展有新效能。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警务,服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亲商、安商氛围。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国企周边、火车站、汽车站重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些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行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7起,破案22起,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加快第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完成年内19万张换发任务。进一步加强民爆特行、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秀服务。六是队伍面貌有新改观。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硬”。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大学习、大反思、大整改、大提高”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办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系列活动。举办多起民警专业技能、警衔等培训班,加大在职民警的训练力度。进一步树立好的用人导向,在市局机关拿出5个正科、3个副科职位实行公开选拔,取得很好的效果。深入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一级英模施华山、全国一级看守所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队伍精神面貌显著改观。
  【依法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开展以“大学习、大反思、大整改、大提高”为主要内容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组织动员、集中学习,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取得了“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有新增强,机关纪律作风有新转变,基层一线窗口单位有新变化,争先创优有新典型,队伍教育和管理有新举措,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有新评价”的总体目标。二是以“树立良好警风、解决突出问题”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狠抓纪律作风养成,围绕“参与赌博问题,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及充当娱乐场所保护伞问题,乱罚款、乱收费、乱拉赞助,纪律松驰、长期不上班(包括挂编人员)问题,班子软弱、管理不力、执纪不严问题”等五项重点内容教育整顿,达到了“个个受震动、人人得警示”的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动力,加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忙闲不均、苦乐不均等深层次问题,调动广大民警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四是以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保障工作为切入点,努力提高公安机关保障水平,即加强和完善思想、组织、管理、经费的保障。
  【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眼于“改善基层所队办公条件,制定整体工作规划,狠抓薄弱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建设和工作落实,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基层基础建设推向新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定位,各级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班子,落实各地、各警种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基层基础建设目标化。二是建立队伍规范管理机制,促进基层所队正规化。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基层建设和装备设施科技化。四是推动警力下沉,创新警务机制,促进公安工作实战化。
  【加强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开展“和剑”等专项打击行动,破获“法轮功”案件11起,抓获“法轮功”违法犯罪人员15人,刑拘3人,治安拘留3人,劳动教养5人,收缴各类“法轮功”宣传单2000余份。及时发现实际神、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在月湖区童家镇上童村非法集会,缴获《圣经之旅》等呼喊派邪教宣传品20余本。运用公开和秘密渠道,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及时获取了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复退人员串联上访、云塘村重点人员密谋上访、基督教小群派非法集会、禁划龙舟网上操作等一批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260余条,其中,省公安厅采用28条,政府和党委采用15条。加强不稳定性因素的调研,特别是针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保、社保等容易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境外媒体炒作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超前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 继续以推进侦破命案为龙头,组织开展“侦破命案”、“打黑除恶”、“两抢一盗”和“禁毒人民战争”等战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态势。全年共破获现发命案16起,破案率达100%,破隐积命案5起,破案率1786%,一举扭转了2005年命案欠帐的被动局面。摸排出黑恶犯罪线索29条,摧毁恶势力团伙8个,抓获恶势力团伙成员3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起,缴获枪支3支,管制刀具10余把。破获盗窃案件1280起,抢劫案件254起,抢夺案件44起,抓获“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人员421人,打掉犯罪团伙40个,成员147人。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6起,缴获各类毒品1000余克,收戒吸毒人员136人,劳教戒毒12人。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2006年全市相继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交通秩序整治”、“火车站、汽车站、校园周边、工业园区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扫黄打非”和“维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等四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缉枪治爆”行动,共收缴各类枪支(铳)479支,炸药22公斤,黑火药22.5公斤,各类子弹933发,爆炸物品10175公斤,雷管883枚,导火索5572米,导爆索200米,非法烟花爆竹49万响,引线1万余根,手榴弹1枚,管制刀具475把,土炮2门,土长炮管2个,炮弹1枚,自制土鱼雷4个,共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1人,其中刑拘18人,逮捕8人,劳教2人,治安拘留19人。通过交通秩序整治,共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3500余辆,暂扣驾驶(行驶)证2800余本,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摩托车上牌率大幅上升,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年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83%和4.92%。通过对火车站、汽车站、校园周边、工业园区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取缔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网吧5家,中小游戏室等3家,消除校园周边无证摊点、违章建筑物81处,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97处,查处侵犯学生权益案件13起,处理违法人员27人;侦破涉校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7人,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贵冶铜物料专项行动,共抓获盗窃铜物料违法犯罪嫌疑人60人,取缔非法废旧收购点3个,缴获铜1140余公斤,铜物料3吨、二氧化硒8公斤,铜精矿2吨。通过开展扫黄打非和维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共检查摊点3839个次,收缴音像光盘18万余张(盒),计算机软件18万余盘(盒),责令删除非法预装盗牌计算机软件25套,查处销售非法盗牌计算机软件案件26起,自销自售非法音像制品案件15起,责令停业整顿6家,取缔无证经营5家,吊销违规经营单位资格1家。
  【坚决打击经济犯罪】 充分发挥经侦工作的“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不断健全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开展了打击整治假币犯罪行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山鹰二号行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和打击农村经济犯罪等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为创建本市健康和谐的经济环境作出了贡献。全年共立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4起,查破36起,刑拘犯罪嫌疑人37人,逮捕13人,移送起诉11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300余万元,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加大了追捕力度,全年上网追捕逃犯18名,抓获网上逃犯(含往年网上逃犯)19名。
  【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认真落实“三包”工作责任制,将绝大多数警力投入到路面交通管理第一线,投入到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积极改进勤务模式,合理调整勤务安排,切实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民警到辖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村、城市居民社区、出租车公司等,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光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举办交通事故案例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文明纪律作风建设”文艺晚会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加强网络阵地控制】 开展了互联网基础数据、本地网站详细情况、2006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暨计算机疫情调查及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基础性调查工作。加强对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的分析、掌握和研判。抓好对本地网站BBS、论坛、留言板和聊天室信息的监控,共编发综刊343篇,普刊677篇,其中公安部采用59篇,省公安厅采用56篇,删除不良信息17条。认真做好全市网吧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网上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破案追逃专项行动,配合侦查案件15起,协查案件2起,自侦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有力地控制了网络阵地。
  【努力提高人口管理水平】 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到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完成了人口信息中心数据库建设,开展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人口性别比整治,对常住人口管理更严密、更规范、更科学。全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传25万余张,完成全年任务的125%,省公安厅已制证19万张,完成任务的95%。清理纠错常住人口信息5600条,身份证清理纠错8082人,纠正错误地址3790条。全市办理户口迁出手续7971人,迁入4920人,出生登记5660人,登记暂住人口8770人,发证数6847人。出租房屋登记数4046份,签定治安责任状2288份。协查发函1209份,回函796份,从中发现案件线索36条,协破刑事案件5起,印发1万份《鹰潭市公安局关于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通报》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3万份。全市受理并查处干扰、破坏计划生育和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件3起。
  【为富民兴市提供良好的出入境环境】 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理念和“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服务经济是第一警务”的思想,为实现富民兴市大业提供良好的出入境环境。完善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系统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系7%,交了人口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全年办理出国1648人,赴港、澳3397人次:赴台62人次,为入境人员办理各类新签注1530人次,为本市经济发展、人员往来提供了便利。在工作中热情服务、主动服务,3月16日,三川公司接通知20日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赴香港经贸代表团,时间紧、任务重,针对情况采取特事特办工作方法,仅用2天时间就办好了往来港澳通行证。11月3日本市组织230余人的专列赴港澳宣传龙虎山风景区,从受理申请到审批制证,仅用了不到5天时间,确保了龙虎山旅游宣传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加大群体性苗头事件防范和处置力度】 坚持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群体性治安隐患219起,其中山林权属纠纷60起,征地拆迁纠纷22起,施工纠纷10起,运管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3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成功处置了“8·19”贵溪周坊事件善后处理、余江中医院医患纠纷、余江马荃交通营运纠纷、月湖童家镇一进贤交通事故村民闹事等一批群体性苗头事件,有效地将事态化解和处置在萌芽状态。
  【圆满完成安全警卫任务】 圆满完成重要领导、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任务。全年完成各类警卫勤务195人次,其中,二级警卫任务2批次,三级警卫任务1批次,省部级192人次,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5场次。确保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和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鹰视察以及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全省工业流动现场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
  (邓建强 孙建清)
  【市公安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魏运亭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其
  副局长、特警支队支队长:杨勇玉
  党委副书记:李长开
  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建平
  副局长:杨林
  党委委员、月湖区委常委、月湖分局局长:万承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赖家辉
  调研员:彭来祥 余新辉
  市610办副主任、国保支队长:温阿义
  刑侦支队支队长:郭远明
  巡警支队支队长:艾胜太
  公安干校校长:吴龙志
  助理调研员:童让林
  副县级侦察员:陈正山
  检察
  【概述】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刑事案件491件741人,审结480件726人,批准逮捕421件63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88件767人,审结425件677人,提起公诉403件643人。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继续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两级检察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了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和协调,增强打击合力。工作中,对重大有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参与重大刑事案件讨论14件次,参与现场勘查4件次,提出侦查检察建议48件次。坚持了“两个基本”原则,坚持批捕起诉必须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做法,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进程,确保了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和工作责任制,积极参加和谐平安鹰潭建设。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简称绿剑行动)。基层检察院在当地政法委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通过送法下乡进社区、在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看守所上法制教育课、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公诉案件开庭时发表公诉词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守法文明、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57件,属检察机关管辖的107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线索92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件,署名举报57件。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件32人,侦查终结21件23人,移送审查起诉17件19人,已提起公诉12件15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件14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28件30人,大案12件,要案1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工作中,坚持不懈抓办案质量。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关于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二十条规定》以及市检察院具体细化的《案件质量内部督察办法》,严把立案关、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关、审查起诉关和强制措施适用关。强化证据意识,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适时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引导取证。加强了案件质量督察,5月份,对2005年立案查办的作撤案、不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质量检查,肯定了好的做法,督促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障人权,着力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一年来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0余次。为拓宽立案监督案源,加大了对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的检查力度,深入烟草、地税、工商等部门检查案件80余件,翻阅卷宗200多本,发现线索2件,经监督已移送立案侦查。在审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工作中,加大了对“另案处理”是否处理、在逃人员是否归案、行政处罚有无以罚代刑、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等方面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对侦查机关提请、移送的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87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24人,通知补查不捕23人,无逮捕必要不捕40人。不诉40人。追捕45人。追诉6人,追诉漏罪6起,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定性4件。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把裁判明显不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抗诉重点,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权利和超审限等违法问题。刘某某涉嫌诈骗14万余元案,法院一审判处刘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提起抗诉。同时,通过加强沟通和提检察建议等形式达到监督的效果。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立案审查5件(决定不立案2件,提出抗诉3件),终止审查1件,息诉5件,未结4件。民事行政审判检察工作贯彻了“有限救济”的司法理念,对当事人自身主观原因没有上诉的一般不予提出抗诉。对当事人有申诉要求,但标的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的裁判不当案件,充分运用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自行纠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配合做好息诉工作,息诉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5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认真填写“一志八表”立好台帐,把所有在押人员纳入微机软件系统管理,严格执行了换押制度等有关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规定,继续加强了对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分押分管的监督工作,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督《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工作规定》的执行,重点监督余刑一年以上拟留所执行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依法进行检察监督。加强了对管教活动的监督,参与安全大检查12次,发现并协助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18件次,对违法管教行为口头提出纠正意见62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次,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60余人次,上法制教育课3堂。
  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始终把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经常查摆并认真整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规定,组织干警通过二级专线网参加省院业务学习,采取两次签到的办法确保高参学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及依法、文明、公正地办案,忠诚、一贯、平和地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使执法活动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班子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参加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带头参加业务学习,带头廉洁守纪,形成了团结协作,能干事,有威信的领导集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年初市检察院完善了2005年制定的《关于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更为具体,措施更为有力,队伍专业化建设步入规范化建设轨道。1人获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了“一岗双责”要求,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市检察院领导与下级检察院领导以及市检察院部门领导谈话28人(次),其中了解情况谈话2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人(次)。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执法办案中的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四个问题。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和“一案三卡”制度以及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006年4月,中央政法委作出了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全市检察机关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座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展开讨论,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引导干警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方法,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全市检察院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查处商业贿赂的宣传主题,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设宣传点12个,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受理举报6件。余江县张某某、宁某挪用公款大案就是在法律感召下,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贵溪冶炼厂供销公司业务员范某在硅石矿销售过程中收受回扣、余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某某在购买医用器材耗材过程中收受贿赂案等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
  【同步录音录像】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市检察院按省检察院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讯问监控室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改造,两级检察院都添置了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有技术人员并进行了操作培训,对所办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了对讯问过程的监督,防止办案人员滥用权力和逼供、诱供。
  【推行“一案三卡”制度】 “一案三卡”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而推行的一项内部监督制度,具体由检察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执行。“三卡”分别是《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时,宣读《办案告知卡》,告知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侦查终结后,填写《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记录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检情况。
  【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落实了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看审分离制度、安全责任检讨制度等办案安全责任制,既确保了涉案所有当事人在检察环节的安全,又确保了案件材料、证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损毁,还确保了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强化司法警察职能,较好履行了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强制措施、传唤、搜查、提解、押送、看管、死刑临场监督等警务保障职责。纪检监察人员对自侦办案随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月24日至30日,鹰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检察院在市博物馆共同举办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市委副书记董企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崇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阎钢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路祥,市政协副主席桂江萍,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晓泉等参加了开幕式并到现场观看了展览。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崇纪致开幕词。这次展览为期7天,市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共5000多人参观了展览。展览分为教育篇、党纪国法篇、先进楷模篇、世界反贪风云篇、警钟长鸣篇、预防策略篇六个部分共40块展版,展版内容丰富。固定展览结束后,在余江、贵溪及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巡回展览。市财政局、市职业技术学院还将展板在本单位进行了展览。通过开展展览活动,使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为本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慎捕慎刑】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如,贵溪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寻衅滋事一案,检察机关根据朱某是在校学生,因受人挑唆而殴打他人等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综合全案,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后朱某刻苦读书并考取了北京一所全国重点大学。
  【积极开展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的一系列要求,对每一件涉检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包案部门包案责任人的责任,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对在基层检察院上访后,又到市检察院上访的人员,不是简单地劝他们向基层检察院反映和把信访材料转出去了事,而是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将信访材料转出去后,采取电话提醒和不定期的催办督办等方式,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及时受理和办理,对基层检察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共同解决。创新控访工作机制,变群众上访为机关下访巡访,选择了贵溪市检察院为下访、巡访试点检察院,与当地政法委联系,在该市的一些乡镇设立联系点,聘请乡镇治安员为信息员,落实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基本要求。在检察工作中,注重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把握控访的几个关键环节,如预先做好不捕不诉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做好普通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认真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加强刑事申诉赔偿工作,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申诉被驳回的耐心做好息诉工作等。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107件,其中,来信74件,来访32件,来访中集体访1件,全都得到处理,没有一件涉检信访案件因处理不及时不合理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的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正确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转办案件、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全年市院办理人大和市委政法委转办件5件。诚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工作,11月份,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鹰潭市检察院和贵溪市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对鹰潭市的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
  (邹晓春)
  【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晓泉(—2006.12) 熊金文(2006.12-)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晓玲(女)郑德泉 陈金茂 施兆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俊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仁祥
  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史国钧
  副县级检察员:桂火发 梁光荣 王湖 林梅兴 刘银萍(女)
  调研员:高芳彪 蔡先初
  审判
  【概述】 2006年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3100件,办结3111件(含旧存),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跨入文明单位行列。其中,市中级法院、月湖和余江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28件,审结422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1件,审结26件。受理二审案件46件,审结47件(含旧存)。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572名罪犯中,有70人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惩处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黑除恶”、“绿剑行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毒品犯罪”等专项整治斗争。积极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给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全年无一起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
  【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660件,审结1674件(含旧存)。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9件,诉讼标的额4956.29万元,审结38件;受理二审民事案件121件,审结?121件。主要是妥善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10件,依法维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09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支持诚信行为,促进和谐创业。依法调处人身伤害赔偿、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案件241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依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件,审结27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结1件;受理二审行政案件12件,审结12件;办理行政违法确认案件1件和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判中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予以撤销,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协调力度,多做释法说理工作,消除抵触情绪,促进宫民和谐。同时加大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力度,审理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交通稽查征收等非诉执行案件173件,办结162件,执行标的20748万元。
  【着力加大执行力度】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09件,旧存141件,执结621件,执行标的额6972.92万元,执行率达82.8%。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4件,执结27件,执行标的额3158.2万元。在执行中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多年来未结的806件执行积案,对拖欠民工工资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讲究执行艺术,力促执行和解。市中级法院在所执结的执行案件中,多数是通过做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的。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人。积极挽救失足青少年。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法官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派优秀法官为中小学生举办法治讲座。市中级法院荣获全市十佳依法治理单位、全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完善立案机制】 实行统一立案并对各类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立案新举措,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诉状,办理手续、缴纳费用等各项工作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 创造性地采取了每周三“1+4接访制”,对生效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由原审法官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有效预防和处置了一批申诉上访案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建立老上访户档案,对所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登记、逐案建立台帐,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处理效果,有效遏制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复查与再审程序。全年依法受理再审案件16件,审结21件(含旧存)。其中,维持7件,调解1件,其他处理2件,改判11件。开展司法救助,市中级法院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35万余元。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加强诉讼调解】 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作为结案最佳方式并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提高调解撤诉率。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6%。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各级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市法院选任了一批人民陪审员。通过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组织庭审竞赛等活动,提高陪审员的庭审能力。自2005年选任以来,69名陪审员先后参加了910余件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认真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报告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对人大、政协、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20件信函,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通过邀请旁听开庭、聘请担任廉政监督员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加强廉政教育,教育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廉政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评查和通报案件质量,加强廉政监督。对待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13件次,经过查实,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加强专业化建设】 根据干警工作岗位的不同,分别建立业绩考核档案,建立法官业绩评估体系,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高层次教育培训。全市法院40岁以下的法官已全部完成了本科学历教育,有17人正在攻读或已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同时,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60人次。通过全省统一考试,择优聘用了书记员14人。招录了审辅人员7名。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中级法院每位院领导都确定一个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中院各相关部门对基层法院相关业务进行目标管理。对二审、再审、案件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召开业务会议、书面通报等方式,提出指导意见。积极向中央及省财政争取建设资金和政法补助经费。在法庭建设的选址布局、功能设计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余江平定法庭、贵溪金屯法庭先后建成。贵溪市法院新审判大楼也已破土动工,月湖白露法庭也完成了审批、立项等工作。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市中级法院网站、余江法院网站相继开通,为宣传法院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对基层法庭工作的指导,发挥人民法庭在新农村建设中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对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违法占用、违法批准征用、违法转让倒卖土地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针对农民当事人的特点,强化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以及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乡村的挂扶工作,按市委部署抽调审判力量,组成村建组,挂扶贵溪市余家乡球源村委会,加大法制宣传和济贫救困力度。
  【积极参与“绿剑行动”】 按照省、市统一的部署,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绿剑行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案件10件23人,为本市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级法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绿剑行动”先进集体。
  【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 8月份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扎实抓好法院工作。同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和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法院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拒不履行判决被判刑】 2006年3月,被执行人胡某纠集其儿媳邓某等人对贵溪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阻拦,将一执行人员的脸部和颈部多处抓伤。经查,被执行人在贵溪闹市区承租两间店面经营,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贵溪市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胡某和邓某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天。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刑】 2006年1月30日,被告人胡某的弟媳在医院分娩中大出血死亡,胡某不满卫生局医疗鉴定,煽动并带领亲属毁坏中医院财产,价值6852.2元。第二天,又提出赔偿40万元的要求未满足后,胡某等四被告人积极联络60多名村民,不顾在场110干警和乡干部的劝阻和解释,毁坏医疗器械等物,价值2.48万元。余江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产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另三个被告人也分别被判管制和拘役。
  【妥善处理一起村民状告交警队九年不履行职责案】 1997年10月20日,原告王某丈夫兰某等人驱车办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兰某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立案受理了该起交通事故案件,但一直未对该起交通事故案件作出责任认定,致使无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2006年7月11日,原告王某以被告不作为为由起诉。法院受理后,通过反复作协调工作,被告作出了责任认定,原告主动撤诉,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调解一起千万元民事纠纷】 2005年3月,胡某与九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商业用房登记抵押,向胡某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整。借款合同到期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力支付借款和利息。诉讼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反复磋商,终于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10月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强调人民法庭要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法庭专项建设。二是配强法庭人员,加强指导和培训。三是加大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四是加强法庭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法庭的规范化水平。
  【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挤出经费购置装备,建立了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加强系统管理运行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加强了对广大法官教育的培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推进了依法治理进程。市中级法院荣获“鹰潭市十佳法治单位”和江西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傅高煌)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赖永芳(-2006.11)凌云(2006.11-)
  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洪光 李佳寿 彭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水才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建设
  执行局局长、副县审判员:彭建国
  民一庭庭长、副县审判员:廖卫星
  民二庭庭长、副县审判员:邹静(女)
  刑一庭庭长、副县审判员:史继衡
  纪检组副组长、副县审判员:石约(女)
  监察室主任、副调研员:詹寿兴
  司法行政处处长、副调研:熊和国
  副调研员:曾宪章
  副县审判员:刘细样
  调研员:刘家和 魏天保(-2006.2)
  副县审判员:彭明华(-2006.8)
  司法行政
  【概述】 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法依法治理为龙头,以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以法律服务为主攻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律六进、促进和谐平安建设”经验在全国、全省法制教育大会上交流,“律师与乡镇结对服务”和“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活动经验在全省推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二位。全市第二批22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项目建设完工4个,在建18个。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986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42起。全市10个律师事务所、70名执业律师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260家,代理诉讼案件1560件、非诉讼案件2100件,解答法律咨询3万人次。全市3个公证处、10名公证员全年共办理国内公证6106件、涉外公证560件。
  【法律进社区】 广泛开展“普及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建立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以“百姓,城市,法”为主题的社区民主法治论坛普法活动,在社区建立“一岗一室一组”三个阵地,向社区每户居民发送一张载有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现社区事务的民主化、法治化管理。
  【农村法制教育】 开展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试点,定期组织乡(镇)、村、组三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每个村委会及自然村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每个村委会及自然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每个村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自然村按每15户培养一个“学法中心户”,开展“两促两带四进农家”法律进村人户活动,建立乡(镇)、村、组干部学法制度、培训考试制度、学法登记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实农村基层调解组织,构筑起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严密完整的民间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五五”普法启动】 制定下发“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举行“五五”普法暨“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市、县两级“五五”普法经费得到全面落实,精心组织全市4300余名地、县、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基层司法所建设】 余江县编委已下文在乡、镇(街办)设立司法所,明确管理体制,贵溪市委、市政府已研究同意在原21个司法行政专项编基础上,增加21个市本级事业编。全市首批7个国债项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交付使用,第二批22个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摹本结束,并完工4个,在建18个、抓好司法所长和司法所骨干人员的培训,抓好司法所的建章立制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指导建立村级调解委员会374个社区调委会59个、企事业调委会30个基层调解小组4500余个,配备人民调解员9981人,健全完善了街道、村小组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伞市70%的乡镇(街道)建立起了标准化调解庭室,80名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被选聘为全市首席调解员,深入开展了人民调解“二十佳”(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案件)创评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 规范各级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市县安置帮教专项经费按要求列入预算。健全完善监狱、劳教单位以及公安看守所与公安派出所及基层安置帮教组织之间的衔接制度,先后协凋相关企业建育厂市、县、乡三级回归人员安置点(基地)8个。与江西中童国际眼镜工业园区14家园区企业签定共建“扬帆丁程”安置摹地协议。
  【律师与乡镇“结对”服务】 挑选4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分别担任全市各乡镇政府街办的常年法律顾问,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举办法制讲座150多场,开展义务咨询260多次,参与调处大小纠纷30多次,为基层涉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50多条,解答信访方面的法律咨询120多次,接待信访者200余人/次,应邀现场调处纠纷20多件,劝访、阻防30多起。
  【“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活动】 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上门为创业主体参与经济建设项日的洽谈、合同审查,帮助创业实体员工解答、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举办法制讲座14场,义务法律咨询20多次,参与劳资纠纷调处22起,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80余条。编印《法律服务指导手册》,发至全市所有创业实体。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均成立服务和谐创业的法律顾问团,无偿的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招商洽谈外资引进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草拟可行性论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办案年”活动】 制定全市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办案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工作会。挂牌成立部队法律援助丁作站4个及市劳动局、农工党工商联工作站、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贵溪、余江月湖三地所有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系点”三级网络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
  (王昆祥)
  【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局长:吴炳生
  副局长:韩建平 孙晓英(女)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宋兴国
  调研员:揭宗华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7

《鹰潭年鉴.2007》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6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专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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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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