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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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73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
页数: 4
页码: 141-1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法行政工作,牢牢把握创新与发展两大主题,调整思路,整合力量,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鹰潭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
关键词: 鹰潭市 司法行政

内容

【综述】 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牢牢把握创新与发展两大主题,调整思路,整合力量,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鹰潭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大力推进法律素质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的联合要求,市司法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有计划地开展了领导干部双休日学法轮训工作。全市600余名县级干部、300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的学习轮训。余江县还专门组织了县委中心组的学法培训。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市有29名副厅以上领导干部、3700多名县科级干部参加,参考率达99%。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全市启动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按照“六个一”要求,构筑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全市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早部署,早安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市司法系统按照“四进社区”的总体要求,精心筹划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积极实施了“送法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进社区”和以创建社区法治一条街、无违法犯罪社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内容的“三创”活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为“四五”普法的热点。全市司法系统在继续抓好80个各级各类依法治理示范点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梳理示范点工作经验,继推出贵溪依法治市、贵电依法治厂、月湖三角线依法治理社区等经验后,又重点培育、挖掘了贵溪周坊裴源村健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的经验。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维护稳定为己任,积极配合“严打”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集中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月“九个一”活动,深入开展维护改制企业稳定、校园环境整治、社区治安秩序整治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稳定中的教育、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审核制试点,推行“首席调解员制”、“首问责任制”和“旁听制”。全市建立和完善了民间纠纷集中排查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了“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梳理和调处了一大批“积、大、难”民间纠纷,遏制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基层司法所建设有新进展,全市已建司法所39个,占乡镇(街办)建制数的92.6%,基本形成一乡一所的格局,所长由乡镇党政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强化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能。安置帮教工作有新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历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了人员情况和分布状况,加大了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着力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建立了“四抓三管”的帮教体系,强化了各个环节的帮教力度。
  一年来,全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在规范运作、拓展业务、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均有新的特色和创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普遍按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模式,建立了决策、行政、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完善了收案收费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归档制度、执业风险保障制度,从而使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律师执业的各个环节都纳入了规范化轨道。市公证处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管理,建立了主任负责制,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水平。市华星律师事务所抽调骨干力量,在深圳特区设立分所,实现了律师业务由内向外的拓展。市公证处在巩固城市房屋拆迁公证、养路费征缴合同公证的同时,积极开拓银行按揭贷款公证、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证、建设项目招投标公证、固定资产竞买拍卖公证等一系列新的证源和证种,实现了公证业务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的转变。市、县组建了经济建设法律服务团,为招商引资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市工业园区、办证中心制作了大型律师、公证服务牌,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服务纪律、服务承诺,以便当事人获得满意的公证和律师服务;各法律服务机构贯彻宪法原则,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年内,全市司法系统按照“五不”、“五规范”、“五公开”的要求,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力度;正式成立了律师、公证员执业督查大队,强化了对律师、公证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不断完善用人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不断营造创新发展氛围,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 12月初,全市司法系统启动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通过签订一份学法责任书、学习一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开展一次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举办一次法制手抄报展评、开一场家长法制报告会、举行一场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六个一”活动,构筑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送法进社区】 按照“四进社区”的总体要求,市法宣办采取自身经费挤一点、有关单位筹一点、社会各界捐赠一点的办法,购置了价值万余元的法律图书,并于“12·4”全国法律宣传日在百佳城社区举行了“送法进社区”赠书仪式。
  【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 为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维护国庆和十六大期间的政治稳定,市司法局组织和实施了“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梳理和调处了一大批“积、大、难”民间纠纷,有效遏制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法援中心成立】 为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司法公正,保障贫弱者的合法权益,市编委于2002年12月2日批准设立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名,隶属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市华星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分所】 10月,市华星律师事务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批准,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分所,为江西省第一家登陆深圳办分所的律师事务所。
  江西(鹰潭)赣鹰律师事务所
  【概述】 该所成立于1992年,2001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10余年的发展,该所已成为鹰潭市一家颇具规模和实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2年,该所注册律师10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律师5人。
  2002年,该所律师紧紧围绕鹰潭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这个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高效务实,尽责尽力,不畏阻力,敢为、善为、巧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该所的形象,提高了该所的知名度,促进了该所法律服务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
  【政治业务学习】 该所坚持每星期六的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讨论复杂、疑难案例,以提高律师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学理论水平。年初,该所邀请市资深律师毛吉生向本所律师作了3场关于律师在庭审中如何质证的专题讲座,大家获益非浅。
  【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建设】 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自8月开始,该所组织律师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工作,严肃执行纪律,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服务秩序,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并创立诚信律师和诚信律师事务所,经过全所律师的努力,收到较好的效果。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首要工作,服务质量的高低,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的根本性条件。一年来,该所律师牢牢把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律师工作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有些案例新闻媒体还作了报道。全年,该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20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法律顾问】 受聘担任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是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形式。一年中,该所律师认真负责地为顾问单位服务,取得了顾问单位的信任。薜建园律师担任江铜集团铜材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期间,通过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参与讨论、修改、审查合同,为相关员工举办法制讲座、协助公司清收欠款、参与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受到该公司的好评。
  【法援工作】 2002年,该所不仅为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了数万元的代理费,而且义务担任了2家外来投资商的法律顾问和l所小学法制副校长,指派律师无偿出庭辩护或代理10人次,无偿为前来本所咨询的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1000余人次。12月4日,该所组织律师上街义务宣传《宪法》和其他法律,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对外交流】 加2002年,该所与外地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关系,进行业务合作。9月份,该所主任薛建园律师代表全市参加了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华东地区第19次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交流了论文。
  (赣鹰)
  翔鹰律师事务所
  【概述】 江西翔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1月,是由原国办一所、二所部分律师改制后组成。现有律师8名。主要从事民事侵权赔偿、刑事辩护、房地产、企业改制、经济合同、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业务,并担任多家在鹰潭市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如鹰潭华联超市、余江河保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代理市华联超市收购某公司资产纠纷案】 2000年10月28日,鹰潭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第一个积极响应鹰潭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一次性以480万元用竞买方式购买鹰潭市糖烟酒副食品公司的资产,敲响了鹰潭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出售拍卖成功的第一槌,为个体私有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但令人意外的是,在华联公司支付480万元拍卖购买款后,市副食品公司的主管鹰潭市商业局却以种种理由拒不交付全部资产。于是华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市商业局足额交付资产。
  翔鹰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针对出卖管理期间的种种原因导致部分资产流失和企图以合同之外的债务来抵销应交付资产的答辩理由,左金堂律师提出代理意见,认为本案属拍卖购房交付纠纷,而拍卖其实质是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拍卖成交合同,即购买方要按合同支付拍卖款,出卖方应按合同交付拍卖标的。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方市商业局按拍卖合同的约定交付资产。市商业局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的成功代理,开创了律师介入鹰潭市国企改制、并用诉讼方式最终维护政府改革成果的先河。
  【代理诚志股份合洗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 个体运输专业户周某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日化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承运合同,期满后,诚志股份对下属公司业务进行调整,合洗分公司自行管理货物运输。由于竞争原因,周某未再签到合洗分公司的洗衣粉的承运合同。周某于是迁怒于公司领导,以造成损失为由,起诉合洗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左金堂律师作为合洗分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后,从案情事实的角度提出合洗公司未与周某签订过运输合同,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提出合洗分公司与日化公司没有从属关系或发生过合并、分立法律事实;三者之间没有签订过合同转让协议的代理意见,从而彻底排除了合洗分公司成为该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并赔偿损失的可能性。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左金堂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作出的错误判决,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代理车辆买卖未办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负赔偿责任案】 2001年11月18日,被告人王茂胜酒后驾驶赣L-01487号吉普车,由西向东行至鹰潭市环城东路石灰厂门口,因违章操作将靠道路边行进的骑自行车人刘洪田当场撞压致死。被告人王茂胜驾驶的吉普车,该车登记的车主是周永洪。周永洪于2001年4月将该吉普车卖给孔永东,孔永东于2001年8月将该车转卖给官建德,以上买卖均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受害方将王茂胜,周永洪,孔永东,官建德一并作为被告,向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又主动放弃了对官建德的诉讼并得到法院的准许,同时将赔偿经济损失变更为10万元。2002年3月21日,月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茂胜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合计人民币59290元,附带民事被告人周永洪、孔永东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周永洪不服一审判决,特委托江西鹰翔律师事务所汪荣农律师作为其二审律师,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查阅案卷,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汪荣农律师在二审提出原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原一审判决要周永洪,孔永东负连带赔偿责任系法律适用错误。因为在本案中车辆登记所有权人周永洪将汽车卖出后,汽车的行驶,掌管都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周永洪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行驶,也不能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再根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因此,标的物交付时,风险责任也同时转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道路交事故赔偿纠纷责任的主体如何确定也有明确批复: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2002年5月16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将本案发回月湖区人民法院重审。但月湖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0日又作出与原先一样判决,仍然要周永洪、孔永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周永洪不服,又委托汪荣农律师重新上诉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诉讼中,汪荣农律师重申了依据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车辆登记车主周永洪不应负赔偿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汪荣农律师提出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月湖区人民法院错误判决,改判原车主周永洪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鹰翔宣)
  融冰律师事务所
  【概述】 该所的前身是鹰潭市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鹰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2001年8月1日,该所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由朱榕斌、郑禄叶、郑华萍、丁水龙4位律师作为发起人,将原国办所整体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制后,全体律师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团队精神进一步提高。该所以“融律师情,化百姓冰”作为自己的服务理念,用满腔的热情和精湛的业务,为当事人成功地代理了一起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该所亦在提高律师素质和改善办公条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该所的10名律师中,有一级律师1名,二级律师3名,三级律师2名。由该所合伙人投资数十万元,在市中心广场购买的2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宽敞明亮,美观大方,从根本上改变了该所律师的整体形象。
  2002年,该所律师共为全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并在刑事辩护中使4位当事人无罪释放,有效地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代理某垦殖场土地诉讼案】 2002年初,市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一纸诉状,仔细一看,原来是某垦殖场状告这家开发公司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侵占了垦殖场1.6亩土地,要求该开发公司赔偿其近50万元损失。与此同时,某垦殖场还在提起诉讼时,申请法院冻结该开发公司账上存款35万元。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代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某垦殖场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被市政府在修建城市道路时占用,与该开发公司无关。为此,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最终只赔偿了垦殖场2万余元损失。
  (融冰宣)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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