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牺牲病故抚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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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赣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2537
事件名称: 开始牺牲病故抚恤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0400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9月

事件描述

苏区时期,凡赤卫队及政府工作人员因作战而死亡者,由政府出资埋葬,立碑纪念,对其家属确无维持生活能力,则设法帮助;对其子女弟妹之幼小者由国家补助费用送入学校读书。民国时期,政府对陆海军伤亡官兵恤金虽有规定,但下级军官和士兵阵亡者其家属获得恤金者甚少。建国后,1952年,全县进行了一次烈士登记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向烈、军属发给木制“光荣烈属”、“光荣军属”光荣匾。1955年,对革命烈士家属(包括病故、失踪军人家属),进行了一次追恤工作。当时评定追恤的烈士家属6357户,每名烈士恤金50元,合计发追恤金317350元。以后每名烈士又补发追恤金20元,计127140元。对有困难的烈士家属,每年拨给生产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等。1954年全县共发烈军属生产补助金17888元。1961年9月发给烈军属临时救济款15000元。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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