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寿松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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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唯一号: 140730020210000248
人物姓名: 周寿松
人物异名: 名自甫,号鹤龄,绰号周包佬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0641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900
卒年: 1950

传略

名自甫,号鹤龄,绰号周包佬。丰山上坑人,高小文化。少时父母双亡,依其叔抚养,成年后尝以挑担为生。 其人不安生计,好赌博。因抢劫吃官司,致其叔被县府罚赔300银元。终为其叔所逐,后投奔福建国民党军黄光英部当兵。三年后,任班长。未几,领全班人马潜逃回乡。民国十七年(1928)组织大刀会及铲共义勇队,自任大队长,率部活动于石城、广昌、宁都、宁化、建宁、清流等县,抢劫民财,残害百姓。 苏区时,率部藏匿于高田遥岭一带,常偷袭苏维埃政府,屡遭工农红军追剿。1931年于遥岭杀害苏区干部12人。1933年11月22日深夜偷袭丰山区苏维埃政府,杀害干部30余人。 1934年红军北上后,周充任国民党石城县自卫大队长,四出搜捕革命干部和群众,仅丰山一地就杀害苏区干部66名,其中有区委书记2人和乡苏主席吴朝凤一家5口,均遭杀戮。周曾扬言:“我抓到共产党,一个也不让活。” 民国二十八年(1939),任三十三旅二营四连连长,后升营长。自此与宁都黄镇中勾结甚紧。 三十三年春闹饥荒,周与大琴陈安贞瓜分救灾粮食120石,继而又以每石5斗之利借给百姓。次年被人告发,省府饬令石城县严拿法办,解押南昌坐监2年余。出狱后,在廖鼎新等支持下竞选获胜,任县自卫团长。三十六年参与发起组建“正义社”,借以扩张势力,聚敛财富。周欺骗群众,言入社可不抓壮丁当兵。民畏抓丁,多被骗入社,缴钱后仍被抓走。又以养兵为由,强收“圈子”钱。于各户名下画圈,一圈征10块银元,有多至60圈者。 三十七年任豫章山区十六团团长兼石城游击总队长。时属在朝“老派”中心人物,为打击“新派”,以铲烟(鸦片)苗为名,多次攻打高田“新派”。仅三十七、三十八两年间,烧毁高田民房85间。由于两派倾扎,高田农民无法安生,荒芜土地3500余亩。又以抽丁、派枪为名,于丰山大刮民财,获银元17960元、稻谷5万余斤,皆入私囊。无钱粮可缴者以田相抵,所以周家广有土地。 三十八年春,大量发行“本票”(蜡纸刻写,以毛边纸油印的钱币),强兑民间银元,强购民物。 周于丰山街构屋,工、料皆征于民。丰山街许氏兄弟开锅炉厂一座,周以抓丁相要挟,强令低价出典归己,后又逼其买枪两支。又于丰山街强占人妻。城厢郭头街一人私言周为土匪头子,旋遭暗杀。 1949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军压境,周率众仓惶逃窜。10月1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于宁化方田,周只身逃脱。12月于广东汕头被捕。次年3月被石城县人民政府公审处决。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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