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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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310
颗粒名称: 二婚亲
分类号: K89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寡妇改嫁和离婚妇女再嫁,俗称“二婚亲”。寡妇改嫁须经亲族同意,并受人鄙视。寡妇改嫁时,须自带衣着及日用品,在拂晓前离开亡夫家,新夫在半路迎接,婚礼简便,故称“半路夫妻”。建国后,此俗已彻底废除,寡妇改嫁和离婚再嫁,婚姻自主,均不受岐视,得到法律保护。另有一种类似二婚亲的婚姻,即妇女丧夫后,转配亡夫的兄或弟,俗称“转亲”。民间对此多持褒议,认为是合乎情理之事。民间有“大嫂转小叔,门前栽蔸竹”的说法,意为能象竹子一样昌盛繁茂。
关键词: 风俗习惯 民间习俗

内容

建国前,寡妇改嫁和离婚妇女再嫁,俗称“二婚亲”。寡妇改嫁须经亲族同意,并受人鄙视。寡妇改嫁时,须自带衣着及日用品,在拂晓前离开亡夫家,新夫在半路迎接,婚礼简便,故称“半路夫妻”。建国后,此俗已彻底废除,寡妇改嫁和离婚再嫁,婚姻自主,均不受岐视,得到法律保护。另有一种类似二婚亲的婚姻,即妇女丧夫后,转配亡夫的兄或弟,俗称“转亲”。民间对此多持褒议,认为是合乎情理之事。民间有“大嫂转小叔,门前栽蔸竹”的说法,意为能象竹子一样昌盛繁茂。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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