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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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979
颗粒名称: 运政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2
摘要: 运政管理清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由总务司兼理进出口的航务。民间客货水运形成一些乡规民约,相沿成习。
关键词: 交通管理 交通规则

内容

运政管理清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由总务司兼理进出口的航务。民间客货水运形成一些乡规民约,相沿成习。
  民国初期,民间商贸物资运输设有船行经营代理业务,赣县县政府建设科兼理水上航运工作。1937年设船舶队,下辖若干分队,负责编发牌照,验证及费用征收等。但船行业务仍然被船帮公所控制。1947年12月,成立赣县船业公会,仍然无法消除船帮之间的对立与倾轧,水运市场依旧混乱。
  建国初期,对辖区内过往船舶实行军事管制。1949年12月,成立赣西南行政公署航务局。1951年3月,改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内河航运管理局赣州办事处,负责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和运输市场。并深入进行水上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封建把持制度。9月,赣州港组建国营赣西南航运公司,经营水运业务和组织私营木帆船运输生产,在控制大部门货源后,初步实行统一调配业务。
  1954年2月,赣州市水上区人民政府开始进行船舶户口申报登记,贯彻“先管后改,先活后改”的方针,达到“船必有港、人必有户”的要求。
  1958年1月,赣南行政区航运局设立赣州航运中心站,与赣州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水上运输和航政管理。属市内第一个航运专业管理机构,受航运局和市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对营运船筏实行“三统”管理,按运费总额征收3%的管理费。社会船舶(包括农村副业船和厂矿企事业的船筏),原则上自货自运,凡参加社会营运,也应服从“三统”管理。
  1967年4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三统”管理中断。1974年9月,执行江西省公安局、交通局《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市场管理的联合通知》,恢复社会营运的“三统”管理。
  1979年,非专业运输船舶纷纷投入社会物资运输。同年11月,恢复赣州市航运管理站,并设立调度室。赣州地区民间运输管理所和江西省航运公司赣州分公司也分别设立调度室。1984年1月,经行署协调,国有船舶由江西省航运公司赣州分公司调度,赣州地区民间集体船舶由赣州地区民间运输管理所、赣州市航运站调度;外地船舶进港由船舶所有人自由选择调度室承运货物。同年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后,个体(联户)船舶发展很快,随之涌现出一批经营水运业务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开放型水运市场,呈现出多家经营、鼓励竞争、搞活市场的新态势。但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1986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整顿水上交通秩序,加强水上运输管理的通告》,对水上运输企业的经营条件、经营范围、运输质量进行全面整顿治理,清理了不符合从事营运的单位和个人。
  1992年1月,赣州市航运管理站并入赣州地区港航管理处,成立赣州水路货运服务中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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