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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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89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企业管理
分类号: F272
页数: 12
摘要: 第四章企业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清光绪年间(1875~1908),道署设工艺院,指导民间手工业改良。1912年,赣县县政府二科掌握建设事宜。1926年,北伐军入赣州,设工业改进委员会,赣县县政府设实业科负责农、工、商及交通事宜。1927年,改实业科为建设局,管理农、工、商、矿、农村合作社等。
关键词: 企业管理 经营管理

内容

第四章企业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清光绪年间(1875~1908),道署设工艺院,指导民间手工业改良。1912年,赣县县政府二科掌握建设事宜。1926年,北伐军入赣州,设工业改进委员会,赣县县政府设实业科负责农、工、商及交通事宜。1927年,改实业科为建设局,管理农、工、商、矿、农村合作社等。1932年,撤销建设局设二科,1938年改设四科,管理农、技、工交。1939年7月,“东南工合”成立,第一任主任由国际友人路易·艾黎兼任,管辖赣、闽、粤、浙、皖等5省28县(市)级工合事务所。同年,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赣县事务所成立,县长兼任副所长,县政府建设科技师、合作指导室主任为委员,内设调查、组织、技术3股,从事工业产品设计,指导工业生产和手工业改良。1941年1月,赣县县政府四科改称建设科。同年7月,设立手工业指导处,县长兼任主任。1949年7月,赣县县政府建设科有20人。
  [=此处为插图(原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区办事处主任、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中)建国后重返赣州)=] 建国后,赣州市工业管理机构有: 赣州市经济委员会 1949年,赣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掌管全市工商事宜。同年11月,改为工商管理局。1952年后撤销,恢复工商科。1953年5月,改为工商局。1955年3月起,工商业管理机构分设,成立工业科,统管市属工业。1956年,改称工业交通局。1958年底,改称经济计划委员会。1962年,改为工业交通局。1963年,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1964年,计划职能分离,单独设立经济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改设工业交通组。1972年,改称工业交通局、轻化工业局。1979年,改名经济委员会(简称市经委)至今。1995年,市经委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生产调度科、技术科、企业管理科、质量管理科、供销科、教育科、外资科、安全设备科、审计科、矿管科(对外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局),行政编制42人。有下属国有工业企业28户、集体工业企业1户,职工23036人。
  [=此处为表格(1991~1995年市属“三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 说明:1980、1983、1986年各项指标系根据工业普查资料汇集的,其余各年的指标,均按统计资料汇集。赣南纸厂1949~1957年是省属单位,牙刷厂1949~1952年属市民政局,赣州印刷厂1956、1957年属中共赣州市委,考虑资料的连续可比,期间仍以直属计算在内。赣州肥料厂1957~1961年为市属企业,1963年划归赣县,因资料残缺,均未包括。赣州钨钼材料厂1976年以前除总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外,其余指标因资料不全,均未包括。针织内衣厂1983年资料不全,除总产值、人员、全员劳动生产率外,其余均未包括。工业总产值1970年为当年不变价,1986、1988、1990年为1980年不变价。固定资产原值1970年缺3家数据。
  赣州市二轻工业局 1950年11月,市人民政府设合作指导科和市合作总社,指导与扶持手工业。1952年6月,合作指导科更名合作事业管理科。1954年11月撤销,成立手工业管理局和赣州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58年1月,撤销市手工业管理局,行政管理由市商业局和市粮食局负责。1959年7月,恢复市手工业管理局,与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67年3月,撤销市手工业管理局和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市二轻公社。1968年6月,成立市二轻联社。1973年5月,撤销市二轻联社,恢复市手工业管理局,同年8月,更名市第二轻工业局。1975年11月,改名市手工业管理局。1976年4月,复名市第二轻工业局。1984年1月,更名市二轻工业公司,同年4月改为今名。1995年,市二轻工业局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委办公室、财务科、生产计划科、技术科、人事保卫科,有编制50人(含行政编制8人)。有下属集体企业27个,职工2474人。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属二轻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赣州市集体工业局建国初,城镇街道手工业由市人民政府工商科统一管理,1965年改由市民政局街道生产办公室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直接管理。1978年后,街道企业由赣州市社队企业管理局管理。解放、赣江、南外等公社成立相应的机构,管理街道企业。1981年,市人民政府成立街道企业办公室。1984年,成立市街道企业公司,同年成立赣州市集体工业局,与街道企业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3年8月,撤销集体工业局,组建成赣州市集兴工贸总公司,归口市经委管理。
  赣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1958年,将手工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农村铁、木、篾等手工业社(组)下放给公社管理,转为社办工厂,公社成立工业办公室。1963~1965年,社办工业划归手工业管理部门管理。1978年3月,成立赣州市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5月,易为今名,同时成立赣州市乡镇企业联合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业务归口市经委。1995年,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生产管理科、技术科和户办联户办企业管理科等,有职工17人。
  第二节计划与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计划编制采取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先由企业自行编制计划草案上报地、市行业主管部门,地、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主管部门与地区计划部门的计划指标对企业上报的计划草案进行综合分析,协商平衡,编制出行业计划草案,上报省、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各项计划下达各企业。企业根据地、市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制订企业的产值、产量、销售收入和利税等各项计划。
  计划管理经历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等阶段。50~70年代中期,实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由地、市行业主管部门向各企业下达具体的产品产量等指标,由国家调拨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和原料,经企业生产加工后,产品再由国家全部统销。1978年,转向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并重,适当放开市场调节计划,让企业在计划指导下,依据市场情况,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计划。1982年后,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逐步上升到主导地位,行业和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军事项目配套的机械电子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对一般的机电等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市场调节。进入90年代,指令性计划基本取消,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与市场竞争,以销定产。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方法主要有生产调度会制和现场检查制两种。生产调度会也称生产形势分析会,有时与质量分析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合在一起召开,一般每月或每季1次。主管部门不定期召开生产会议,交流生产情况,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生产形势,找出生产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生产要求。现场检查是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各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或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写出情况报告及意见,向上级或有关决策部门反映。
  各企业内部建立生产统计制度,对一个生产期内的产值、产量、品种等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一般每月统计1次,并进行分析,写出报告,供生产决策参考,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备查。
  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气候变化情况,采取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等措施。80年代起,每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检查和评比,使职工工伤死亡事故明显减少。
  第三节质量管理 1960年以前,产品质量管理主要由有经验的师傅带班指导,检验的量具以游标尺为主。1961年后,企业成立质量检验科,建立从技术副厂长、车间(科室)到班组的三级质量管理网,并以部颁条规为依据,制定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产品入库、出厂检验和报表流转程序等管理制度。1978年,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简称TQ C)。每年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1985年质量月活动取消,TQC转为企业的日常工作。推行TQC后,企业普遍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形成厂、车间、班组三级质量管理网,并建立起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广泛推行群众性QC小组(质量小组)活动和“信得过班组”活动。全市有QC小组1000多个,获国家优秀QC小组称号3个,省、部级优秀QC小组称号86个,获经济效益3000多万元。创信得过企业5个,信得过班组8个。1983年起,市属工业企业创省优质产品以上的产品近100个,优质品产值率达88%以上。进入90年代,在继续推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的同时,市属部分工业企业开始实施GB/T1900-IS09000系列国际标准,开展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的论证工作,并对照标准的24个要素,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快了工业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
  [=此处为表格页(市属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优质产品一览)=]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供销管理供销管理主要是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燃料等物资供应计划,综合申报请购。根据上级和物资分配指标、供货合同和市场情况,按计划采购物资,销售产品,按照规定和制度验收、保管、发放和运送物资。赣州市工业企业的供销管理,经历了1980年以前供销一体化,1981~1984年供销分离和1985年起供、管、销分离3个发展阶段。1951年,各工业企业成立业务科。1954年,业务科改为经理科,产品销售由国家包销。1955年,撤销经理科,成立供销科。1969~1971年,科室、车间模仿军队建制,供销科的业务归口后勤组管理。1972年,恢复供销科。1981年,企业的产品由国家包销转为企业自销,供销管理实行供、销分开,设立供应科与销售科,分司物资供应与产品销售职责。1985年,供应科又分设供应科和物资总库。
  物资供应管理 1956~1958年,企业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的产品产量采购原材料。当时企业管理较粗放,产品生产无材料消耗定额,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有一定的盲目性。1959年开始,工业企业逐步重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1960年起,企业逐步建立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编制原材料计划有了依据。1978年以后,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物资供应实行“双管齐下”的供应办法。1979年起,供应科按照生产计划大纲,具体编制年度和月度的材料计划,各阶段的计划执行情况,由专人管理。1986年,工业企业先后制订物资供应质量保证手册,供应科职责,物资计划采购管理制度,物资计划、台帐、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验收、盈亏、报损审批制度和物资调度制度等。1988年起,企业先后编制物资供应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包括供应科工作职责,科长、计划员、采购员、统计员工作职责和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订货与采购等工作的管理标准。进入90年代,一些企业按照ISO-9000国际标准,科学、合理编制原材料采购计划,组织原材料供应,做到货比三家,确保质量,压缩库存资金占用。
  产品销售管理 1980年以前,产品由国家统一销售,各企业仅向用户提供产品名称、检验等级。1981年以后,产品由企业自销。企业对销售科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有的建立销售费用与销售额挂钩的经济责任制,促进销售工作。
  第五节劳动工资管理管理体制建国后,市工业主管部门都设有劳动工资科(室),负责下属企业的劳动计划编制、办理人事调配、职工工资晋升、企业招工和安置退伍军人等。企业内部设立相应科(室),根据国家劳动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编制劳动工资计划;负责新增工人的录用、分配、劳动力的使用平衡和调配;制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实施监督、考核;掌握工资政策,审批和办理职工退休、退职、请假和职工调动等事项。
  劳动组织市内工业企业一般按作业性质或工种组成班组进行生产,少数企业按车间、班组进行劳动组合。“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按连、排、班建制组织生产。随着企业自动化流水线的建立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劳动组织上,把技术工、熟练工安排在关键岗位上,并根据职工的思想素质、技能、年龄、身体状况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招收少量杂工、普工和季节性临时工。企业按照各自的生产特点和要求,实行一班、二班或三班制作业。
  劳动定额建国初至70年代中期,企业实行工时定额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70年代末起,企业逐步把工时定额、产量定额转向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定设备、定材料消耗。1995年,全市工业企业劳动定额覆盖面达100%。
  劳动竞赛有厂内竞赛和厂际竞赛两大类。厂内竞赛,各企业根据当时的竞赛目标,提出不同的竞赛口号和内容,组织职工开展摆擂台、英雄比武、对口赛、表演赛、攻关赛、循环红旗赛、班组“一条龙”赛、“开门红”赛等不同形式的劳动竞赛。厂际竞赛,主要是企业之间开展互比、互学、互检、互评。竞赛内容包括产量、工时、消耗、质量、技术革新、产品开发、销售、效益等,竞赛获胜者受到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
  工资和奖励建国后,各工业企业的工资形式主要采取计时工资,固定职工每月以25.5天计算;季节工、临时工、大集体工采取计件工资形式。职工工资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部门统一部署进行。50年代末,各企业开始建立奖励制度。1959年,实行综合奖,分甲、乙、丙3个等级,每月评定1次,同时实行超产、节约、安全生产等单项奖。“文化大革命”期间,奖励制度被取消,综合奖改为固定附加工资。1978年,附加工资改为综合奖,恢复月评月奖。1979年起,全面实行奖励制度,单项奖励增加,奖励与职工的贡献大小挂钩。90年代,企业普遍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工资由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构成,同时辅以计件、计时工资制度,对取得重大经营业绩的企业经营者实行重奖。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属工业企业工资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属工业企业职工构成情况)=] 第六节财务与设备管理财务管理 80年代前,市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各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将上级拨给企业的各项资金分拨至有关企业,检查督促企业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企业的经济核算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银行监督。
  1950年,企业设财务课,负责财务管理。1951年改为财务科,负责管理企业财产和资金、成本费用等。“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工作归口后勤组。1972年恢复财务科,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改革开放后,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通则》、《企业财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走上法制管理轨道。
  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编制年(季、月)产品成本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编制平衡预算外资金计划,掌握产品总成本降低率、利润总额、流动资金周转、企业基金、各项专用拨款资金的使用,参加项目计划、预算、金额的制订和经济合同的签订,并严格审核监督实施;按月、按季、按年结算帐目,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并根据帐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贯彻执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监督全厂有关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制度,计量及检查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的实施,并管好财产物资帐目,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财政任务和税金的按期核算和上缴事项;按期提交劳保资金和工会经费;统一全厂财务成本管理的计算方法,核算新产品出厂价格、成本税金和利润事项,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搞好经济核算,提出降低生产成本措施,配合生产科、车间开好经济活动分析会。
  设备管理 1979年前,属技术性管理,集中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在管理方式上,主要采取强制性管理措施,硬性下达设备完好率等设备管理指标,进行督查。1980年,引进英国设备工程学、日本的全员参加生产维修体制(TPM)和国际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中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对设备全过程(从研究、设计、试制、选购、安装、调度、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进行综合管理,逐步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行政办法与经济办法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由单纯统计走向统计分析。
  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一般为设备科,按照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规定,制订设备管理规定,编制设备维修计划,实施设备维修保养,上报设备统计报表。
  第七节民主管理职代会和民主管理 1950年,赣州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国营、公营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的决定。之后,在赣州电厂开展民主管理运动的试点工作,至1952年2月,有人民铁工厂、人民牙刷厂等企业建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1957年,赣南造纸厂试行常任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然后全市推广。1963年11月,中共赣州市委批转赣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中开展“五好”竞赛问题的报告》。1981年,贯彻执行《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1988年实施《企业法》后,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管理日臻完善。职代会每届任期2年,由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职代会每年召开2次,审议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革、改制等方案和企业分配制度、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1995年,市属34户国有工业企业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评议、选举干部 1980年,开始在赣江造纸厂进行民主选举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试点。1982年开始,普遍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选举企业领导人。民主评议工作,在中共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工会、人事、纪检部门参加,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评议,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评议结果提请职代会主席团审议,与被评干部本人见面,奖励先进,鞭策后进。1984年后,赣州阀门厂、赣南农药厂、市二经针织厂等企业由厂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了厂长。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推行了股东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制度。1995年,市属34户国有工业企业3076名干部中,绝大部分参加了民主评议。
  集体合同建国后,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劳资关系处理暂行办法》,在私营企业由工会与资方成立劳资协商会议和订立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工资、工时、劳保福利、劳动纪律、奖惩办法等。1990年,市属工业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赣州印刷厂等企业实行由行政和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又叫“双保”合同),包括厂长任期目标和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等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全市工业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厂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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