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781
颗粒名称: 修缮管理
分类号: TU746.3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官府无专业修缮队伍。
关键词: 建筑修整 修缮加固

内容

民国时期,官府无专业修缮队伍。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颁发《赣州市公管房屋修缮暂行细则》,贯彻“以租养房,维修为主,有余建房”方针,管修工作遵循“好、省、快、安全”的原则,对公房进行修缮养护。1963年起,房管工作实行“管房为主,管修并举”的原则,租金使用实行“以修为主,以建为辅”的原则。1963年,维修工作量37.6万元,面积1955平方米;1965年,维修工作量58.5万元,面积31.7万平方米。1976年以后,房屋修缮工作以解决房屋“漏、透、湿、堵、危”为重点,增加修缮投资,完善维修改造责任制,开展“假如我是一个住户”的修缮服务活动,使房屋修缮工作走上正轨。1976~1985年,公房维修总投资达852.5万元,其中:大修、改建房屋投资106.7万元,改建房屋824栋、982间,1.86万平方米;大中修房屋投资381万元,修缮2264栋、6686间,15.02万平方米;小修养护房屋占直管公房面积的34.5%。近4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1983年下半年,制订《赣州市关于房屋质量评定与修缮范围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直管公房状况普查。到1984年6月,全面完成市内直管公房状况的普查任务。经鉴定:一级房屋10.1万平方米,占直管公房面积(下同)的11.99%;二级房屋17.41万平方米,占20.66%;三级房屋51.58万平方米,占61.2%;四级危房约5.18万平方米,占6.15%。1984~1985年,在改造危房中,有523户居民搬出危房,住进成套新房。1986~1987年,维修房屋面积31.4万平方米,维修产值124.7万元。1988年,维修房屋面积42.85万平方米,维修产值125.11万元。并拓宽资金渠道,改过去无偿分配为有偿分配,即根据分配对象所分配的住房户型,分别预缴2500元或3000元的房租,预缴金额在承租住房的房租中逐月抵扣。1987、1988年,共兴建有偿分配住房386套,建筑面积20378平方米,建设投资575.8万元。1989年起,暂时停建分配型住宅,适当减少大中修规模,确保小修养护。1990~1995年,维修房屋265.85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