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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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73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城市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22
摘要: 第二章城市建设第一节市政工程城市道路赣州的街道营建始于梁承圣元年(552)。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经知军刘彝主持规划建设,以东门、南门、西门、涌金门和建春门5处为起点向内延伸的城市街道系统逐步形成。以后虽有所变异,但总的布局没有多大改变。
关键词: 城市管理 城市建设

内容

第二章城市建设第一节市政工程城市道路赣州的街道营建始于梁承圣元年(552)。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经知军刘彝主持规划建设,以东门、南门、西门、涌金门和建春门5处为起点向内延伸的城市街道系统逐步形成。以后虽有所变异,但总的布局没有多大改变。
  1933年7月,赣州市政公署开始开辟适应汽车进城的城市道路,至1935年,开辟了以旧城区为中心,联系赣庾(赣小)公路、赣遂公路为主的道路15条,总长6.59公里,面积(车行道)7.8万平方米。1941~1945年,继续开辟道路5条,续建1条,总长2.18公里,面积2.55万平方米。1946~1947年开辟道路7条,续建1条,总长5.1公里,面积4.42万平方米。27条道路基本是在旧街道基础上拓宽改建的,总长13.87公里,总面积14.77万平方米;小街巷122条,总长26.75公里,总面积8.35万平方米。路面结构全部为低级路面,小街巷多为卵石路面。
  市政公署开辟的15条道路是:阳明路,1933年7月开辟,原名针巷子、府学前、牌楼街;至圣路,1933年夏开辟,原名青云街;北京路,1933年夏开辟;解放路,1933年8月开辟,原名上、中、下棉布街;西安路,1933年9月开辟,原名杂衣街(1977年,并入建国路和文清路);东北路,1933年9月开辟,原名公园东路;赣江路,1933年11月开辟,原名水窗口、左营前、东门大街;东郊路,1933年11月开辟,原名东外大街;中山路,1934年6月开辟,原名瓷器街、大坛前、寿量寺;南京路,1934年开辟,原名道署前、木匠街;菜市路,1934年建成;卫府路,1934年开辟;建国路,1935年2月开辟南段(赣州电影院以南),原名州前、考棚街,1941年续建北段(赣州电影院以北);西津路,1935年2月开辟,原名西门大街、豆豉垇;西郊路,1935年开辟。
  1941~1947年开辟的12条道路是:新赣南路,1941年开辟,原名杨老井;体育路,1941年开辟,原名小卫巷;文清路,分别于1941、1946、1947年开辟,原名白衣庵、南门大街;濂溪路,1941年开辟,原名米市街、樟树街;章贡路,西段(建国路至中共赣州地委机关门口),1935年2月开辟,东段(中共赣州地委机关门口至涌金门)1943年开辟,原名县前街、县岗坡(有台阶36级);大公路东段,1946年开辟,原名高戏台、黄泥塘、总镇前、四路口、参府前、卖菜坡;健康路北段(大公路至和平路),1946年开辟,原名四路口、青龙井、五路口、古城巷;八境路,1946年开辟,原名灵山庙;厚德路(南市街以西段),1947年开辟,原名谢细巷、鸳鸯桥、学宫坪;和平路,1946~1947年开辟,原名龙船庙、永清坊、世臣坊;大华兴街(原名大铁炉巷)和小华兴街(原名小铁炉巷),约1946~1947年开辟。
  建国初至1957年,对全市原有道路进行了养护翻修。其间,补修、翻修低级路面18.32万平方米,低级路面翻修1次以上。1952年起,逐步将低级路面改建成高级和次高级路面。水泥砼路面始建于同年7月。旧城区的水泥砼路面厚度多为15厘米,170号砼(80年代,城南区的路面厚度为20~22厘米,200~250号砼)。沥青路面始于1965年。1956年以后,陆续开辟了一批新的道路。新开辟的道路主要在城南新市区,以红旗大道和文清路为河套区城市道路的横轴线和纵轴线,形成了新的道路网络。1995年,属城市建设部门管理养护的道路共45公里,总面积58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39公里,占86.7%;面积48.45万平方米,占83.5%。
  建国后开辟的主要道路是: 青年路 1956年3月开工,1957年建成。是由共青团赣州市委组织全市机关、学校青年义务劳动建成的,故命名为青年路。1971年,改建成水泥砼路面。路幅宽21米,车行道宽12.3米,长1215.5米。
  西桥路 1956年建西河大桥时开辟。宽10米,1994年拓宽至25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长490米。水泥砼路面。
  宋城路1956年建西河大桥时开辟为大桥西岸引道,宽10米,1994年2月拓宽至40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长1200米。水泥砼路面。1995年6月,命名为宋城路。
  红旗大道 1959年3月开工,同年8月发动全市人民义务劳动修筑路基,1960年底建成低级路面通车。当时中共中央提出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故命名为红旗大道。红旗大道西段以原赣遂公路为基础进行拓宽改建;东段(南门口以东)为新线。路幅宽80米,其中车行道宽30米,4条绿化带、2条人行道宽各6米,2条线路走廊宽各7米,长3416.4米。水泥砼路面。1995年12月,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西段为江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路。
  黄屋坪路 1958年开辟至赣南造纸厂大门口,路幅宽12~15米,其中车行道宽8米;因线路经过黄屋坪村,1984年命名为黄屋坪路。1995年路幅拓宽至18米,车行道拓宽至12米,长1176.3米。水泥砼路面。
  张家围路 1958年建钢铁厂(今赣州酒厂)时,在原有乡间小路的基础上,改建成简易公路,长982.5米。因线路经过张家围村,1984年命名为张家围路。1995年拓宽至16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沥青路面。
  八一四大道自红旗大道至五里亭,原为赣余公路的一段,1959年纳入城市道路网,并确定路幅宽40米。为纪念1949年8月14日赣州解放,故定名为八一四大道。1959年开始拓宽,1988年车行道拓宽至14~17米,直至关刀坪路;1994年再拓宽至26米,长1041.9米。水泥砼路面。
  环城路 1959年动工开辟。至1980年完成马园里经南门口、青年路至洪城巷路段,1991年开辟至红旗大道段,总长1568米,宽6~20米。水泥砼路面。
  东桥路 1963年建东河大桥时开辟,1965年8月建成。自红旗大道至东河大桥头,长810米,其中东胜山至桥头的路幅宽8~23米,1994年拓宽到25米,车行道宽14~15米。水泥砼路面。
  南河路 1965年11月组织群众义务劳动开辟,自红旗大道至章江沿江路,长923.2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宽8米。水泥砼路面。1984年,定名为南河路。
  健康路南路 1965年组织群众义务劳动开辟,自大公路经过江东庙小街,跨越城墙及护城河至红旗大道,长840米,宽14米。1990年拓宽至20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水泥砼路面。
  东阳山路原为4~6米宽的东阳山、教场口、大码头3条小街,1984年命名为东阳山路,长860米。1990年南河大桥建成后,开始拓宽。1994年路面拓宽至30米,其中车行道宽20米。水泥砼路面。
  大公路西段 1989年开辟。自文清路至环城路,长373.9米,宽20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水泥砼路面。
  黄金大道位于章江新区。自南河大桥至105国道,全长3400米。1990年开辟,1994年拓宽改建。宽40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分车带2条,宽各2米。沥青路面。1995年命名为黄金大道。
  文明大道 1958年确定线路走向和宽度,原名跃进大道。80年代提倡两个文明建设,改名文明大道。1992年开工,1995年建成。自八一四大道至西门交通广场,全长3700米,宽40米,其中车行道宽26米,分车带2条,宽各2米。水泥砼路面。
  迎宾大道位于章江新区。自赣州大桥至黄金机场,为横贯章江新区东西的主干道。长2660米,宽80米。1995年6月定名,同年10月开工建设。
  五洲大道位于站北区,自八一四大道至火车站,长1470米,宽80米,其中车行道宽36米。1995年开工建设,同年6月定名。
  东环路位于站北区,北接八一四大道,南接五洲大道,长1970米,宽30米,其中车行道宽20米,是城区通往火车站的主要道路。1995年开工建设。
  京九大道位于章江新区,自南河大桥至高楼村章江左岸,为纵贯章江新区南北的主干道,长3950米,宽80米。1995年完成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同年6月定名。
  此外,还开辟了营角上路、官园里路、关刀坪路、渡口路等一批新的道路。
  城市街巷旧城区内,素有“三十六条街,七十二条巷”之说。随着城市的发展,有的在开辟城市道路时被撤并,有的被堵塞。在发展过程中,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街巷。1995年,市区除城市道路外,尚有街巷129条,总长28.4公里,总面积9.14万平方米,其中高级路面面积占85.5%。129条街巷中,旧城区内103条,长21.4公里,面积7.22万平方米,其中高级路面面积占96.2%;旧城区外26条,长7公里,面积1.92万平方米,其中高级路面面积占67.9%。
  建国前,旧城区内的大部分街巷为卵石路面,旧城区外的大部分街巷为土路。50年代初期,对部分破损严重的街巷进行修补。1965年9月开始,发动群众,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改建小街小巷路面,至1966年6月完成2.31万平方米。1981年起,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和“组织公益劳动,收取公益费”的精神,继续改建小街巷路面。至1983年,筹集改建资金和收取公益费16.16万元。1986年,小街巷路面改建工作基本完成,绝大部分改为水泥砼路面。
  [=此处为表格(市区道路)=]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说明:1、本表包括非城建部门管理的道路在内。2、路面类别栏中有“·”者,表示其中有沥青路面;有“△”者,表示其中有砂石路面。
  [=此处为表格页(市区街巷)=]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城市广场 1911~1940年,赣州城各种群众性的集会均在卫府(明赣州卫署旧址)空地举行。1940年开辟赣县体育场后,群众集会改在体育场(今文体广场)举行。1980年修改城市规划后,着力建设以绿化、交通为主的多功能广场。
  南门广场位于红旗大道与文清路相交处,旧城区南门外,故称南门广场。广场东西长约360米,南北宽约180米,总面积6.34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2.7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59万平方米,占56.5%。始建于1959年。1961年建成直径为70米的中央交通岛,形成临时性的交通广场。1983年3月按规划改建。1984年9月,道路、绿化、照明工程全部竣工,成为80年代赣州市的新标志。1984年5月定名为南门广场。
  西门交通广场位于红旗大道西端,西郊路、西桥路、文明大道的交叉口。1971年6月建。中央交通岛直径60米,车行道宽8米。1981年3月,交通岛内增建直径为20米的喷水池。喷头造型经过1987年和1994年两次改造。
  东门交通广场位于红旗大道东端,东郊路、八一四大道、渡口路的交叉口。中央交通岛为组合盆景式,呈海棠形。广场总面积8160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7270平方米,花坛面积890平方米。1984年9月建成。1994年9月改建,拓宽道路面积,缩小花坛面积。
  站前广场位于火车站前,南北长480米,东西宽110米,总面积5.28万平方米。1994年动工,1995年完成土石方工程,正在继续建设完善中。
  赣南贸易广场位于站北区,是站北区的组成部分,1995年开工建设。
  城市路灯赣州城内的路灯,在未建电厂以前,使用玻璃油灯,悬挂在城楼和繁华街道上,数量很少,灯型为四方形玻璃灯。燃料先为植物油后为煤油。经费由商会向商店摊派。1939年赣县电厂建成送电后,路灯开始改用电灯,但只限于主要街道。至解放时,全城有路灯245盏。
  建国后新装路灯,1950年,新装40盏,1951年新装121盏,1953年新装110盏,路灯总数达516盏。1964年,在红旗大道新装高压汞灯66盏。1982年,文清路路灯采用第三代新光源,安装第一批钠灯。1984年,在南门广场安装70组玉兰灯,每组5个灯头,属全市首次使用一杆多头的道路照明灯具。1994年2月,在南门广场中心岛安装第一支高杆灯,高32米;9月,在东门广场安装第二支,高27米;1995年,在文清路大公路口、红旗大道东桥路口、红旗大道健康路口、西门广场、宋城路105国道口等5处安装5支高杆灯。高杆灯中最多的灯头30个,少的10个。1995年,路灯总数为1181盏,其中汞灯148盏、钠灯487盏,占53.8%,路灯亮灯率95%以上。
  城市桥梁赣州城三面环水,历来多以桥梁、渡船联系城乡。宋代以前,主要是用渡船联接。从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在西津门外的章江上架设知政桥起,相继架设了东津桥和南河浮桥,在城区和近郊的溪、涧上建筑了度龙桥、留公桥、中书桥等11座石拱桥。1940年建造了北门浮桥。之后,在章贡两江上曾建造西河和东河木结构的公路桥,在东门至西门的护城河上,曾建造4座小石拱桥。
  建国后,从1956年开始,在章江上建成了第一座钢筋砼大桥——西河大桥;1965年,在贡江上建成了第一座钢筋砼大桥——东河大桥。至1997年,在章贡两江建成的大桥有7座。赣州市主要桥梁有: 西河浮桥位于西津门外。北宋熙宁年间,知军刘瑾倡建,名知政桥。元废,以舟渡。明宣德五年(1430),知县李素重造,不久又废。正德年间(1506~1521),兵使王秩重建。嘉靖五年(1526)废。1925年,由民间捐款重建。桥长70丈(约233米),宽1.1丈(约3.7米),桥船55只。1945年7月日军败退时,浮桥被毁。1946年5月,由赣县商会倡议重建。1949年8月国民党军队溃退时,又被毁。解放后,为支援解放大军南下,由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抢修。8月24日建成临时浮桥通行。1950年拆除临时浮桥,重建正规浮桥。新建浮桥长204米,宽3.6米。投资折合大米573.4担。1958年加宽到4米,可通行小板车,1986年4月,西河人行桥竣工通行后被拆除。
  东河浮桥位于建春门外。南宋乾道年间(1170~1173),知军洪迈倡建,名东津桥,后改名惠民桥。嘉定十七年(1224),知州郑性之改“用铁索联舟以济”。以后历经兴废,明正德年间王秩重建,嘉靖五年废。直至1933年重建。1945年日军败退时被毁,1946年6月修复。1949年8月国民党军队溃逃时,放开七鲤镇木排将浮桥冲毁。解放后,组织抢修,1949年8月29日完成。桥长373米,宽3.5米。1958年,桥面宽改为5米。1990年开始将部分木结构浮桥改为钢结构,至1995年,已改17节。
  南河浮桥位于南门外大码头。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知州周必正兴建。元废。明宣德年间(1426~1435),知县李素重建。嘉靖五年废。1941年9月,由蒋经国倡议,群众捐献粮食重建,名新赣南桥。1945年被日军破坏,1946年8月重建,1949年8月被国民党军队破坏。建国后,于1952年8月重建。1958年,将浮桥移至大码头下游180米处的新址,桥面宽由3.5米加宽到4米。1980年加宽到5米。1991年南河大桥建成通车后拆除。
  度龙桥(参见《交通》篇)。
  东门桥原为留公桥,又名东郊路桥(参见《交通》篇)。
  西门桥原为中书桥,又名西郊路桥(参见《交通》篇)。
  北门浮桥位于北门外,通水西马房下。1940年1月,由蒋经国筹款建造,名忠孝桥。长266.7米,宽3.7米,桥船63只。1945年被日军破坏,1946年8月重建。1949年8月被国民党军队破坏,改用渡船至今。
  中正大桥(参见《交通》篇)。
  东胜山桥又名东桥路桥(参见《交通》篇)。
  江东庙桥位于江东庙护城濠上(今儿童公园门口),1965年5月开辟健康路南段(大公路至红旗大道)时建,净跨8米,宽12米,单孔石拱桥。1974年修建人防工程,护城濠被填塞,桥随之报废。
  西河大桥(参见《交通》篇)。
  东河大桥(参见《交通》篇)。
  西河人行桥位于西门原浮桥下游约25米处,横跨章江。1984年9月1日开工,1986年3月竣工,4月6日通行。桥总长320.3米,其中主桥244.8米,西岸引桥52.5米,东岸引桥23米。主桥为4孔跨度60米的钢筋砼拱,旧型钢(废汽车大梁)为立柱的上承式拱桥,桥面宽6米。设计荷载为:人群荷载350公斤/平方米,集中荷载2000公斤。
  南河大桥位于南门外大码头,横跨章江。1987年8月,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将南河浮桥改造为永久性桥梁。1988年1月17日开工,1990年竣工,1991年元旦通车。桥长320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主桥为3孔净跨80米的钢筋砼斜箱拱组合结构,重力式桥墩;副孔为5孔(南岸3孔,北岸2孔)13米跨的钢筋砼简支梁,预制微弯板与箱梁组合结构,薄壁桥墩,埋置式桥台。荷载为汽—20、挂—100。1993年8~9月,大桥人行道板发生2次塌落事故。1993年12月至1994年9月,对大桥人行道板和护栏等进行了全面改造。
  赣州大桥(参见《交通》篇)。
  此外,公路部门在105国道位于水南乡金星村的章江上新建了章江(公路)大桥,铁路部门在位于沿垇的贡江上新建了贡水(铁路)特大桥(参见《交通》篇)。
  城市排水市内排水设施包括下水道、窨井(检查井)和排涝站。下水道和水窗历史悠久。早在北宋熙宁年间,旧城区已形成排水系统——福寿沟和12个水窗。1933年开辟城市道路后,又在道路两旁修建了一批有盖和无盖的砖砌明沟。1949年,旧城区共有下水道20.6公里。建国后,除修复、改造原有的下水道外,新建了一批有盖明沟、砖拱暗沟和钢筋砼管道。1995年,河套区内共有下水道72公里,窨井487个,出水口闸门4座,排涝站1座。
  [=此处为插图(清同治年间赣州城福寿沟图)=] 福寿沟古代赣州城市建设的4大工程(城墙、城市街道、浮桥、福寿沟)之一,是最早又较为完善的合流制排水系统。为郡守刘彝兴建。在此以前的早期排水道,服务范围很小,只有一个出水口。以后根据地形特点,规划建成福沟、寿沟两个排水系统。其集水范围大致以文清路为界,文清路以东,即城东南之水流入福沟,经今赣江路、行祠庙、涌金门和北门4个水窗排入贡江;文清路以西,即城西北之水流入寿沟,经西门城脚下和西门口2个水窗排入章江。福寿沟主沟断面宽约0.7~1.0米,深约1.7~2.0米,砖沟墙,条石覆盖,在其出水口处建有水窗。福寿沟所经之处与众多的池塘相连(今大多数池塘已被填塞),既增加了暴雨时的调节容量,减少街道淹没的面积和时间,又可利用污水养鱼、种菜,是境内最早的污水综合利用工程。福寿沟主沟总长约12.6公里,其中福沟约11.6公里,寿沟约1公里。元、明、清时期,因年久失修,管理不善,“居民架屋其上”,沟道倒塌淤塞严重,清同治八年(1869)十一月,分段由居民、商家自修,或由公费维修。1919年曾进行一次疏浚。1933~1935年修建的明沟为矩形,净宽30~50厘米,深50~120厘米,每隔50~120米有一个沉沙井,比沟底深15~20厘米。沟上用条石或钢筋砼盖板覆盖。1941~1947年开辟道路时修建的多为无盖明沟,断面为梯形,上口宽40~70厘米,深20~40厘米。建国初期,市人民政府把修复沟渠列为市政建设的重点之一。1953年修复厚德路的福寿沟767.7米。1954年起,陆续将八境路、建国路、均井巷、姚衙前、中山路、五道庙等地段穿房沟道改用钢筋砼管道改线铺设。至1957年,福寿沟基本修复,恢复了排水功能。900多年来,福寿沟一直是旧城区的排水干道。
  下水道建国后,在原来没有下水道的街巷内新建了一批有盖明沟。至1958年,旧城区新增下水道13.4公里。1986年起,将大公路、章贡路、体育路、和平路、厚德路等无盖明沟改成有盖明沟。1990年以后,下水道建设开始转到城南区。1991~1995年,新(改)建红旗大道西段、东阳山路、文明大道等12条主次排水干道15.8公里及黄金大道下水道1.1公里。
  窨井建国前,福寿沟没有设置窨井。建国后,1953年修复厚德路福寿沟时,新建窨井9座。平面为0.8~1.0米见方,深度根据沟管断面和埋深而定,一般为1.5~2.5米。窨井的结构为砖墙,钢筋砼盖板;80年代以后,部分改为铸铁盖板。1995年有窨井487座,其中旧城区内255座,旧城区外232座。
  排涝站 1978年,采取民办公助办法,建设城区第一个简易排涝站——水窗口排涝站。安装55千瓦、12寸水泵1台。1991年,添置同型号的水泵1台。1995年,添置立式大功率新式排涝泵2台,新盖钢筋砼结构瓷板贴面仿古二层楼排涝站1座。
  城市防洪南朝梁承圣元年(552)定城址于章贡两水间后,便在沿江建成以城墙为主体和河堤(护岸)、水窗相配套的防洪工程体系,但只限于旧城区。万安水库建成运行后,洪水对赣州市的威胁更趋严重,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范围从1991年起由旧城区发展到城南、水东、水南和水西区。
  城墙加高加固工程建城初构筑的土城墙起到一定的防洪作用,但常被洪水冲决。北宋嘉祐年间(1056~1063),知军孔宗翰始筑砖石城墙,防洪能力增强,但以军事防御为主,仍不能防御大的洪水,超过20年一遇的水位,江水即漫过城北最低处的城墙,甚至冲毁城墙。仅明、清两代的540余年间,城墙被洪水冲毁15次。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至1964年的349年间,据不完全统计,洪水漫过城墙6次。1964年6月16日,贡江水位103.02米,高出八境公园沿贡江城墙最低处的雉堞0.1~0.15米。1962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拨专款维修现有防洪设施,当年维修城墙5600平方米。1963年6月,铺筑城墙顶面破损地段水泥地面3764平方米。1964年后,对八境公园、赣江路等处严重漏水地段的城墙,用水泥砂浆勾缝,提高了城墙的防水性能。1992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州市旧城区沿古城墙防护的方案》。1993年9月至1995年,完成八境台至涌金门的钢筋砼防洪墙600米,加高、加厚了古城墙,加固了内墙,外墙贴了城砖,墙顶加铺砖地面,设置城垛。在涌金门旧址上重建了半圆拱式城门,上建仿宋式城楼。城门底板和内外地坪已填至规定的高程。旧城区的防洪标准为:按万安水库设计蓄水位100米,考虑20年泥砂淤积影响,50年一遇洪水的回水位,将城墙顶标高提高到107.2米。
  城墙护岸建国前,赣州城墙外沿章贡两江部分地段砌有条石护岸(俗称河堤),其中贡江护岸地势低,受洪水淹没时间长,损坏严重,残缺不全。从1953年开始,对严重损坏地段进行维修。1961年洪水后,提出全面改建贡江河堤的方案。1962年,省拨款10万元,改建贡江河堤104米。1963、1965、1966年,省拨款40万元,修理和改建贡江河堤806.6米,章江河堤90.5米。1974年9月,省拨款12万元,继续改建贡江河堤140米。1992年12月至1995年,根据万安电站库区赣州市旧城区防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投资354.55万元,完成八境台至建春门的护岸1018米。
  城南区护岸城南防护区范围为沿章江一线,北起赣州市中医院,经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至赣南造纸厂。1992年,投资183.24万元,完成滨江公园至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的护岸工程2100多米。
  水东区护岸水东防护区范围北起李老山村,南至东河大桥,全长12.9公里。1991年8月,护岸工程全面动工。至1993年8月,共投资1366.92万元,完成赣州木材二厂以下护岸工程4800多米;土堤5800多米,堤顶标高为104~104.5米,堤顶宽,赣州木材二厂以下为4米,以上为2米;虎岗和李老山排涝站2座;赣州木材二厂以上护岸工程(至炼油厂)2300多米。
  城门闸门建国前,沿章贡两江的3座城门(建春门、涌金门、北门)为双开大木门,主要用于战时防御与平时治安,防洪功能差。1951年开始改建建春门、涌金门。根据交通和防洪需要,扩宽了城门宽度,城门洞内筑砌了2道闸槽。平时敞开,洪水期间,根据水情,必要时安上双层闸板,中间填土,防止江水入城。1994年以后,重建涌金门、北门城门的城楼时,安装了钢板闸门,用手动葫芦启闭。在1995年的洪水中,涌金闸门起到了明显的防洪效果。
  下水道闸门下水道闸门始建于北宋熙宁年间,为防止洪水倒灌,在各下水道出口处建造水窗12个,水窗内装有木门,随江河水位高低而自动启闭。建国后,在涌金门、行祠庙等下水道出口处,也安装了类似的闸门。1963年将水窗口、涌金门、东门、北门等4处下水道闸门改为圆形铸铁闸门。1993年,投资7万元,在水窗口出水处增设一道钢板闸门,用手动葫芦启闭。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政工程情况)=] 第二节住宅建设城市居住条件解放前夕,赣州城房屋总面积为83.26万平方米。1950年,市区居住面积40.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83平方米。1966年,人口逐年增加,人均居住面积下降到3.61平方米。1975年下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仅有3.05平方米。1979年,回升到3.76平方米。1988年,人均居住面积达6.05平方米。1995年增加到8.16平方米。
  住宅建筑建国后,在保养、修缮房屋的同时,结合住房改建,量力新建房屋。1955年,新建房屋6栋51间。1956年,改建房屋85栋,新建房屋8878.84平方米。1957年改建房屋92间,新建房屋3631.72平方米。1958~1962年,新建房屋22783.83平方米。1963年新建房屋3241平方米。1965年新建房屋4100平方米,还改建了张家围住宅区。1966~1976年,竣工房屋面积仅1万多平方米。1977~1985年,调动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四方力量共同投资建房,住宅建设投资增至5815.87万元,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总投资的8倍,建成住宅面积55.69万平方米,其中,补贴出售房2栋、2292.21平方米,青年公寓1栋、1919.13平方米,商品房住宅3栋、8864.86平方米。1984年,贯彻执行城市建设“以旧城改造为主,新区开发为辅”的原则,住宅施工面积12.28万平方米,并安排文清路、健康路、洪城巷、阳明巷等地29栋、面积5.17万平方米的返迁安置房建设。1989年,住宅开发能力达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8万平方米。1990~1995年,兴建荷包塘、东阳山、小南门、赵公衙背等住宅小区,缓解了住房紧张的局面。
  建国后,各个年代新建改建住宅面积及在该年代末年房屋总面积中的比重分别为:50年代70.46万平方米,占38.74%;60年代78.9万平方米,占38.3%;70年代150.1万平方米,占47.04%;80年代297.77万平方米,占46.19%;1990~1995年188.89万平方米,占23.42%。
  房屋结构市区房屋结构,按所用材料分,有土结构、木结构、石结构、砖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6种。建房中,由于构件材料在同栋房屋中混合使用,土木、砖木、,砖混等混合结构的房屋颇多。
  根据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时《赣州市房屋结构情况表》的统计:1986年4月,市区有房屋5653033平方米,其结构是:钢结构房屋1912平方米,占市区房屋总面积(下同)的0.03%,其中,全民单位自管房屋1800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112平方米;钢、钢筋混凝土结构27407平方米,占0.49%,其中,全民单位自管房屋26334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1073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94242平方米,占1.67%,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屋1053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屋89154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4035平方米;混合结构1682522平方米,占29.76%,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屋62817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屋1568785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42830平方米,私有房屋4220平方米,其他房屋3870平方米;砖木结构3003169平方米,占53.12%,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屋631515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屋2132716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96815平方米,私有房屋136993平方米,其他房屋5130平方米;其他结构843781平方米,占14.93%,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屋137714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屋301524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屋26138平方米,私有房屋376156平方米,其他房屋2249平方米。
  此后,房屋数量有较大增长。在新建房屋中,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木结构逐步被淘汰。
  第三节房地产综合开发 1984年6月,市人民政府颁布《赣州市1984年集资建商品房的方案》和《赣州市1984年补贴出售住宅试行方案》,并成立赣州市商品住宅、补贴出售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业务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住宅开发办公室负责),开始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1989年12月,赣州市商品住宅、补贴出售住宅建设领导小组更名赣州市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开发企业 1984年8月,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城市房地产开发办法》,9月成立首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赣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后,相继成立了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1985年6月,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将文清路改造为商业中心街道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房地产综合开发的领导。1990年,市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对驻市、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16家无照企业进行了限期补办手续或取消资格等处理。至1995年,全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9家。
  开发资金境内商品住宅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地方自筹资金、企业资金、个人资金、外商投资。
  通过综合开发,调动了地方、企业、个人对住宅建设的积极性,吸引企业和个人的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把建成的住房逐步出售给单位和个人,收回资金再用于商品住宅的建设,形成“以房聚财,以财建房”的良性循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将居民的储蓄和闲散资金逐步引导到住宅建设上来,到1995年,开发企业注册资金3.12亿元(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金2826万美元)。
  开发建设 80年代后期,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6年,市人民政府颁发《赣州市城市基本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由市城市基本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统一办理拆迁、安置工作,改变了过去各自拆迁、私下交易的混乱状况。开发企业根据规定从投资立项到售后服务,从兑现拆建合同到代办权证均按规范程序统一办理。至1995年,境内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达123.87万多平方米,建成住宅14655套。
  [=此处为表格(1985~1995年境内房地产开发情况)=] 商品房销售境内商品房在预售和销售前,须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和销售。所有商品房均须进入房产交易中心统一销售,统一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统一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普通住宅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实行政府定价以外,一律实行市场价格,随行就市,实行“保本微利,按质论价、分等定价”的销售原则,并开展售后服务,建立与完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到1995年底,境内开发企业共销售商品房3150套、38.4万平方米,回收资金约3.2亿元。
  [=此处为表格(1950~1995年市区房屋面积及居住水平)=]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城建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清代,赣县县署设工科兼管城市建设。民国时期,赣县县政府设建设科,以管理城市建设为主。1933~1935年设立的赣州市政公署,是由军人执政,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城市建设的特殊专业机构,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经费筹集、施工监督等工作。撤销后,城市建设仍由赣县县政府建设科管理。1943年设立赣州镇后,一般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镇公所负责,重大工程仍由赣县县政府建设科管理。
  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设建设科,负责城市建设等工作。1956年8月,成立赣州市城市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1958年1月,并入工业交通局。1958年8月,恢复城市建设局。1960年9月,与交通局合并,为赣州市城市建设交通局。1963年5月,恢复城市建设局。1967年4月,成立市城建局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1968年11月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殡仪馆、市卫生局环境卫生管理所等8个单位合并成立赣州市城市公用事业公司。1972年4月,撤销市城市公用事业公司,成立赣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同时成立赣州市房产公司、赣州市市政工程队、赣州市园林管理所、赣州市自来水厂、赣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均为城建局辖属单位。1984年1月,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主管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村镇建设及建筑行业。同年11月,先后划出人民防空和环境保护工作,改名市城乡建设局(简称市建设局)。1995年,局机关有职工37人。
  此外,1955年后,先后成立了以地市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赣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赣州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城市建设的领导与协调机构。
  群众性组织机构建国初期,先后成立的群众性组织有:赣州市浮桥管理委员会、赣州市路灯管理委员会、赣州市修路疏沟委员会、赣州市人行道修建委员会等。
  专业管理机构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1984年6月,成立赣州市市政工程养护处,负责全市市政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990年5月,更名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1995年,有职工212人,其中技术人员15人。
  赣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1980年4月成立,负责市政工程新建项目,属事业单位企业核算。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7月的赣州市市政工程队。1995年4月,经江西省建设厅审查核定为市政工程暂定二级。1995年,有职工187人,其中技术人员10人。
  赣州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1982年3月,成立赣州市城市管理纠察队。1991年,更名赣州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等监察工作。定编50人,为市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建设局。1992年,被建设部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赣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1988年5月成立,负责对全市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1995年7月,与新成立的赣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5年,有职工12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
  赣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984年成立,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1990、1993、1995年被江西省质监站评为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有职工10人,其中技术人员7人。
  赣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992年6月,成立赣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编研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定编5人。1995年11月,成立赣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与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隶属市建设局。
  管理管理规章 1933年4月,赣州市政公署先后颁布《赣州市拆筑暂行章程》、《赣州市收用土地暂行章程》和《赣州市建筑暂行规则》。1945年赣县市政建设委员会颁布《收用土地办法》。建国后,从1949年11月颁布《赣州市营造业管理暂行办法》起,至1995年7月颁布《关于共建国家卫生城市奖罚暂行规定》止,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发53个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水资源管理 1985年3月,市人民政府颁发《赣州市供水设施及水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开始对规划区地下水资源进行管理。同年6、7月,对全市用水单位进行调查。在被调查的203个用水单位中,使用地面水的18个,地下水的86个,自来水的99个。根据《细则》的规定,凡取用地下水的单位,须在出水管上安装水表,按表计量,缴纳地下水资源费。至1985年底,发放《取水许可证》49份,有57个单位安装了水表。1990年,使用自备水井的有75户,发放《自备水井使用许可证》73份,安装水表65户。1993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全市自备水源用水进行调查、管理。1995年,全市自备水源综合生产能力10万吨/日,其中地下水2万吨/日,年供水总量2214万吨,节约用水434万吨。1995年5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城市水资源费由市建设局负责征收,征收的水资源费纳入市财政专项收入。
  建筑废土管理 1987年1月,市人民政府颁发《赣州市建筑废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建筑废土统一管理、统一调运,化害为利。当年,为160个单位和个人调运废土10多万立方米,为建筑单位节约废土处理费约20万元。1990年,查处违章乱倒废土垃圾215起。1991~1995年,为453个单位调出废土29万立方米,104个单位调进废土近33万立方米,处理违章倒土104起。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赣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后,制定《赣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市规划局在工程综合保证金中统一收取,竣工后,建设单位将竣工档案送交市城建档案馆,凭档案馆的竣工档案验收单领回保证金。1995年整理好建设局机关各类档案2126册,接收市煤气公司竣工档案136卷(册)。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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