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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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4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育林
分类号: S755
页数: 2
摘要: 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是赣县传统培育森林的方法。解放后,各乡村依照山林生长情况,实行全封山或半封山育林。“文化大革命”中,管理机构瘫痪,封山制度流于形式,社会上乱砍滥伐林木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陆续恢复健全护林组织。1985年10月,县充实健全“封山育林指挥部”,乡、村各配专职护林员一人,封山制度又得到恢复。
关键词: 封山育林 育林

内容

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是赣县传统培育森林的方法。解放后,各乡村依照山林生长情况,实行全封山或半封山育林。“文化大革命”中,管理机构瘫痪,封山制度流于形式,社会上乱砍滥伐林木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陆续恢复健全护林组织。1985年10月,县充实健全“封山育林指挥部”,乡、村各配专职护林员一人,封山制度又得到恢复。
  幼林抚育主要是杉木幼林抚育,通常连续作业3—5年。1950年全县幼林抚育1.05万亩次,1960年3.58万亩次,1970年4万亩次,1980年5.35万亩次,1985年4.85万亩次。自1950—1985年幼林抚育累计达146.62万亩次。荫掌山、高龙的人造杉木林,从1971年始陆续进入抚育间伐阶段。
  油茶垦修垦修茶山久有“五月铲金,六月铲银”之说。每年群众都有夏修或冬修的习惯。建国后,政府对油茶垦修的扶助,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扶助形式。50年代是发放贷款,60年代以垦修面积补贴粮食,70年代以茶油产量补助粮食,80年代则提高油脂收购价格,这些扶助办法激励了农民垦修茶山的积极性,建国后,年平均垦修茶山20.1万亩,占油茶总面积30.07万亩的66.8%。
  [=此处为表格(1950—1985年营林生产统计表表6—4)=] [=此处为表格=] 第三章木竹经销第一节采伐采伐 1955年以前,采伐木材由林农与木行私商议定,1955年后,林场和社队(乡、村)按政府每年计划采伐木材。随着国家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木竹采伐也逐年增加。1950—1959年,产商品材3.25万立方米,1960—1969年产商品材9.69万立方米,年均产0.969万立方米;1970—1979年产商品材19.33万立方米,年均产1.933万立方米;1980—1984年产商品材11.26万立方米。年均产2.252万立方米;1985年产商品材1.4万立方米。
  除商品材生产外,群众生活烧柴和陶瓷砖瓦窑烧柴消耗很大。据1981年调查全县薪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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