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解放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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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94
颗粒名称: 三 解放前
分类号: E297
页数: 2
摘要: 明代明嘉靖三十四年(1855年),潭口镇巡检司有弓兵30名,相安镇(今横市)巡检司有弓兵30名。县前铺司兵5名,古镇、伏潭、贤女、青泥、文付、星驰、樟桥、潭坪、高陂9铺,各有司兵4名。龙回、塘江2铺各有司兵2名,朱坊铺司兵3名。
关键词: 解放军 军史

内容

明代明嘉靖三十四年(1855年),潭口镇巡检司有弓兵30名,相安镇(今横市)巡检司有弓兵30名。县前铺司兵5名,古镇、伏潭、贤女、青泥、文付、星驰、樟桥、潭坪、高陂9铺,各有司兵4名。龙回、塘江2铺各有司兵2名,朱坊铺司兵3名。
  2,清代县驻防千总一员,兵50名。章水沿岸设立南门、高车坝、贤女埠、窝坑塘、檐前岭、洋江浒、九牛、枫树、三江口9塘,每塘驻防兵,多时15—20名,少时4—7名。相安、潭口两镇巡检司,各有官1员,弓兵4名。
  3.民国自卫团、靖卫团民国6年(1917),乡设自卫团,有团总1人,负责编练壮勇,为预备队,有事召集团防,无事归农。重要墟镇,设常备队,县城25名,塘江镇20名,横市20名,潭口10名,其余各墟2名或4名。民国17年,自卫团改称靖卫团,县设靖卫团筹备处,全县扩充兵员80名。
  民团民国19年3月,废靖卫团,组织民团,县政府设民团总部,下设3个大队,9个中队,编练正式民团1500人。各乡相继组织民团守望队,达万人。
  警卫大队(保卫团) 民国21年2月,警察队和民团合并,成立县地方警卫大队,下设4个中队,有士兵400人,后警卫大队改为保卫团,“铲共团”。县设“铲共总团”,有常备中队3个。各区设区团,自16岁至40岁青壮丁,概编入后备队,全县计392队。
  保安大队民国23年7月,取消“铲共团”,恢复保卫团名称,全县编为3个中队,有士兵300人。民国24年2月,南康保卫团改编为江西省保安第十一团第二大队。
  县壮丁常备大队民国26年11月。成立县壮丁常备大队,为国民兵征集壮丁的训练机构,壮丁常备大队部下设4个中队,12个分队,有队丁568人。全县有壮丁62834人。
  县保安警察大队(简称“保警队”) 民国31年6月,成立县保安警察大队。民国34年,县保警大队下设6个中队,有队员684人。民国35年,县保警队下设3个中队,1个独立分队,有官兵245人,步枪203支,短枪4支,轻机枪2挺。
  县民众自卫队民国36年12月,县保警大队改编为南康县民众自卫队,县设民众自卫队大队部。民国37年10月,县民众自卫大队下设常备中队3个,有官兵423人,步枪304支,轻机枪14支,短枪29支。民国38年5月,县民众自卫队改称为民众自卫军。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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