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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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7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律师业务
分类号: D916.5
页数: 1
摘要: 1956年11月成立南康县法律顾问处,有法律工作者3人,至1958年4月撤销。3年办理刑事辩护25件,民事代理7件,解答法律询问388件,其中书面解答10件,代写诉讼文书和办理非诉讼事件107件。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务

内容

1956年11月成立南康县法律顾问处,有法律工作者3人,至1958年4月撤销。3年办理刑事辩护25件,民事代理7件,解答法律询问388件,其中书面解答10件,代写诉讼文书和办理非诉讼事件107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1年3月恢复南康县律师顾问处。1985年7月改称南康县律师事务所,有律师1人,实习律师3人。1985年有3名律师担任县卫生局、县妇联、县房产公司、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
  [=此处为表格(表9-7 1980—1985年律师业务情况)=] 单位:件、次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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