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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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91
颗粒名称: 四、文物管理
分类号: G26
页数: 2
摘要: 石城无博物馆,文物工作由县文化馆负责。1956年县文化馆向省上报了宝福塔、标峰塔及海藏寺情况,后陆续搜集了部分传世文物。“文革”中,标峰塔、海藏寺及馆藏文物俱毁。1982年秋,县举办文物普查骨干训练班一期,后抽调21人组成两个文物普查小组,开展全县文物普查,至年底普查完毕,对地面文物、名胜古迹及流散文物作了摸底工作。翌年春又进行了复查。另外,向上级申报了宝福塔情况,获得省及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拨款维修;申报了后稷庙、五龙岩等10处古建筑、古迹,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县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举办石城县首次文物普查成果展览,同时组织人力编成《石城县文物志》(稿)一书待印。
关键词: 博物馆事业 文物保护

内容

石城无博物馆,文物工作由县文化馆负责。1956年县文化馆向省上报了宝福塔、标峰塔及海藏寺情况,后陆续搜集了部分传世文物。“文革”中,标峰塔、海藏寺及馆藏文物俱毁。
  1982年秋,县举办文物普查骨干训练班一期,后抽调21人组成两个文物普查小组,开展全县文物普查,至年底普查完毕,对地面文物、名胜古迹及流散文物作了摸底工作。翌年春又进行了复查。在普查中,获得新石器时代石器一件,商至西周白陶、印纹陶一批,发现了丰山唐、五代古窑址,同时收集历史、革命文物一批,交付馆藏。另外,向上级申报了宝福塔情况,获得省及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拨款维修;申报了后稷庙、五龙岩等10处古建筑、古迹,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3年县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举办石城县首次文物普查成果展览,同时组织人力编成《石城县文物志》(稿)一书待印。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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