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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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5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91.22
页数: 3
摘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石城县支行 1932年3月成立,初配行长、保管、会计各1名,后设总务、营业、出纳、会计4个科,共有职工16名。支行工作,主要负责保管、统计各区打土豪没收的银钱及收购金银,每月一次送至瑞金国家银行。同年6月支行办公迁西华山麓白龙岩,至1934年9月随县苏机关迁屏山蟠龙岗,后解散。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国家机构

内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石城县支行 1932年3月成立,初配行长、保管、会计各1名,后设总务、营业、出纳、会计4个科,共有职工16名。支行工作,主要负责保管、统计各区打土豪没收的银钱及收购金银,每月一次送至瑞金国家银行。同年6月支行办公迁西华山麓白龙岩,至1934年9月随县苏机关迁屏山蟠龙岗,后解散。
  江西裕民银行石城办事处民国二十九年(1940)九月一日成立,开办时有工作人员6名,三十五年八月改为江西省银行石城办事处。除经营银行存款、贷款及托汇业务之外,并代理石城金库。
  中国人民银行石城县支行解放后于1950年1月1日成立,隶属宁都支行。1951年设秘书、会计、出纳、业务、农金5组。1952年设秘书、会计出纳、城市业务、农村业务4个股。同年12月支行划归赣州中心支行管辖。1956年农村业务划出,另成立农业银行,1957年农业银行裁撤,业务又并入人民银行。1964年3月农业银行分设后,人民银行设信贷、计划统计、会计、出纳、储蓄、秘书6股。1965年人、农两行合并,设人事秘书、会计出纳、业务、农金4股。1968年改设政治、会计、业务3个组。1970年财政、税务、银行三家合并为财政金融局,设政工、财税、金融、会计4个组。1973年3月恢复人民银行机构设置,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农村金融、会计出纳4股。1979年8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人民银行设人事秘书、会计出纳、计划信贷、储蓄4股。1984年1月增设工商银行,接办人民银行工商信贷、储蓄及汇兑业务。人民银行仅设一办公室,保留干部3人,独立行使中央人民银行职能。1985年1月后,人民银行内设人事秘书、金融管理、计划会计3股,有干部9人。
  中国农业银行石城县支行 1956年8月成立,时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管理国家支农资金和领导信用社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57年并入人民银行。1964年3月由人民银行析出,并划转干部52人,行址设原人民银行城关营业所,内设人事秘书、农业资金管理、信用合作社、计划会计4股。1965年10月底复并入人民银行。1979年8月再析出恢复建制。时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农村信贷、农村财会辅导、信用合作5股。当年和人民银行合署办公,统一核算,至年底全面办理了财产划转手续,搬入现址。1985年底,15个乡(镇)均设有营业所、信用社。另在坝口、秋溪、桐江、石田、新河5处设信用分社。农行系统有职工107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石城县支行 1976年6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石城办事处,初在县财政局内办公。负责基本建设拨款,结算贷款业务。1978年1月迁入西华路办公。1979年12月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江西省石城县支行,配有副行长、会计、拨贷款、建筑经济干部各1人,共有4人。
  中国工商银行石城县支行 1984年1月建立,同人民银行合署办公,接办原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及一般技术改造贷款业务。行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5个股,下辖坝口分理处,琴江储蓄所。同年4月由人民银行划转职工52人及部分财产,年底共有职工54人,办理原人民银行对外一切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城县支公司 1950年6月,人民银行石城支行内成立保险特约代理处。1953年11月成立人民保险石城工作组,接办原人民银行持约代理处的业务。1957年撤消保险机构,停办保险业务,人员、档案统由县财政局接管。1980年9月复设人民银行保险特约代理处。1981年7月设立农业银行保险特约代理处。人、农两行代理处,均属赣州地区保险支公司领导。1984年10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城县支公司,配干部4人,接管工商银行代理业务,并统管农行代理处。1985年各乡营业所或信用社设乡保险代办所,并在县车辆管理站和工商银行坝口分理处设代办所,共有17个代办所。
  基层金融机构营业所1951年6月建横江营业所,9月建小松营业所,12月建屏山营业所。1952年建高田、大由、洋地、八一街、丰山5个营业所,至此,全县共有营业所8个。1956年5月7日撤销高田营业所。1958年3月设城郊、坝口、小别、珠坑、龙岗、高田、岩岭、木兰、桐江营业所。7月八一街营业所改名为琴江储蓄所,时全县有营业所15个,储蓄所1个。同时在城郊、东南、坝口、沔坊、沙塅、小别、桐江、丹溪、石田、木兰、河家湾、新河、亨田、珠坑、福村、大琴、岩岭、高田、高坪、郑坪、大由、濯龙、龙岗、齐贤、珠玑、石阔、迳口、伙溪设23个乡营业所,在小松、丰山、屏山、横江4个区所在地设中心营业所。8月公社化后,营业所重新调整,以公社为单位,设或郊、坝口、小别、横江、洋地、珠坑、屏山、大由、龙岗、丰山、高田、岩岭、木兰、小松、桐江15个营所。1961年10月16日,撤销城郊、坝口、珠坑营业所,在城关、小松、屏山、高田、横江5个区所在地设中心营业所,在木兰、桐江、丰山、大由、龙岗、洋地6个集市设营业所。1962年2月调整为小松、屏山、高田、横江、木兰、桐江、丰山、大由、龙岗、洋地、珠坑、岩岭12个营业所。196年3月,人、农两行分设后,原有营业所,全部划归农业银行管辖,人民银行仅在小松、横江、高田、丰山、大由、屏山6个较大的集市设办事处。1965年10月,人、农两行合并后,原设办事处与营业所合并为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1963年将龙岗营业所并入大由营业所。1970年,财政、税务、银行三家合并时,营业所改称财金所。1973年恢复营业所名称,并增设龙岗营业所,1977年又增设珠坑营业所。至此,全县共有营业所13个。1979年,人、农两行分设,基层营业所,全部划归农行管辖。至1985年,全县设有琴江、观下、屏山、大由、龙岗、洋地、横江、小姑、珠坑、丰山、高田、岩岭、木兰、小松、小别15个营业所,均隶属农业银行管辖。
  储蓄所1956年7月始建八一街储蓄所,1958年3月更名为琴江储蓄所。1965年一度撤销,业务并入城关营业所,翌年5月恢复至今。1979年增设中街储蓄所,1982年并入琴江储蓄所。
  坝口分理处1969年6月始建,负责办理矿区对公业务和职工储蓄。
  以上储蓄所和分理处,原均隶属人民银行,1984年起,均改隶属工商银行。
  附:康济当铺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沙塅陈质亨在县城开设“康济当铺”。后长乐陈孟翔、秋溪赖学勤、城关黄仕提、黄裕昌等先后入股,每股5000元,共计有资本(银洋)2.5万元,光绪三十三年(1907)关闭。此外,屏山、横江、小松、高田等地先后亦曾设过当铺,均于民国初期关闭。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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