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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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494
颗粒名称: 第八节 食品
分类号: TS2
页数: 4
摘要: 民国时期,县城与各圩镇有少数食品加工铺。
关键词: 食品工业 食品

内容

民国时期,县城与各圩镇有少数食品加工铺。
  解放后,1954年成立石城县贸易公司复制品加工厂,当年生产面包、糕点、糖果、饼干等34.5吨、豆豉23.25吨。1957年停产。
  1958年5月成立石城县食品加工厂,厂址设县城邓家祠(今金华路54号),同年投产。主要生产各种糕点、饼干、冰糖、酱油等。1985年有职工48人,生产糕点饼干172.98吨、冰糖94吨、加工糖34吨、酱油77吨,产值47.24万元。有和面机1台、饼干机1台、食品膨化机1台、烤炉2台、载重汽车1辆等设备。建筑面积2929平方米,固定资产17.2万元。生产原料由县粮食局计划供给,并从社会上购进一部分。1985年共消耗糖197.5吨、植物油9.12吨、面粉101吨、大米28吨、食盐11吨。产品种类从1958年的30余种,增加到1985年的100多种,质量逐年提高。1985年生产的一级桃酥,获江西省商业厅“优质产品”证书。生产方式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半机械化。产品大都销售县内,部分销至邻县。1958至1985年共计生产糕点、饼干5200.61吨,工业总产值达1262.86万元,共创造利税166万元,其中利润14.9万元。1985年上缴利税3.2万元。
  1981年,小松、大由乡先后设立食品厂,生产各类糕点。1985年共有职工87人。
  [=此处为表格(表4—28 县食品厂几个年份产值及部分产品产量表)=] 单位:万元、吨二、酒民国时期,县城有50余家酿酒专卖户,各乡村从事酿酒业者不下百家。
  解放后,1958年成立石城县食品加工厂,下设酿酒车间,从事水酒和谷烧酒(白酒)酿造。1960年派员至赣州酒厂学习白酒制作技术,回厂后,改黄曲菌为糖化菌,南洋102为酵母菌,且采用烟台操作法、清蒸清烧,出酒率达40%,酒精度为56度,年产酒32.5吨左右。
  1974年,酿酒业从食品厂划出,成立国营石城县酒厂,厂址设县城莲塘巷。1975年,引进1台KJG1吨锅炉,翌年筹建液体发酵半机械化生产线。1978年建成酒精蒸锅塔,同年投产。1980年试制出糯米黄酒,并研制出根霉曲。1981年试制出半固体法小曲酒,研制成猕猴桃酒。1983年改进小曲酒,半机械化蒸馏酒成功,同年厂址迁观下。
  1985年有职工69人,生产饮料酒185.54吨,产值35.77万元,上缴利税3.6万元。有水管锅炉1台、交流弧焊机1台、变压器1台、砂盘粉碎机1台、压榨机1台、载重汽车3辆。建筑面积8746平方米,固定资产84.2万元。生产原料以粮食局计划供应为主,议购为辅。产品种类自1974年的四五种,增至1985年的13种,产品质量基本上达到了国家食品行业理化标准。所产琴风白酒参加1985年度赣州地区同行业评比,被评为第一名,获“优质产品”证书。产品除销售县内外,还销往赣洲、南昌、上饶、福建、安徽、河南等地。1970年至1985年共生产各种酒2875.55吨,产值477.34万元,上缴利润28.57万元,税金62.05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29 县酒厂几个年份产量、产值统计表)=] 单位:吨、万元此外,屏山、横江等乡先后开办酒厂,酿造白酒和黄酒。民间还有不少酿酒个体户,酿造谷烧酒和水酒。
  三、蜜饯 1984年10月,屏山乡于陈坊村陈家祠开办屏山蜜饯厂,同年12月投产,主要生产果脯蜜饯。1985年6月,蜜饯厂迁至屏山米坪角(今址)。1985年有职工10人,生产果脯蜜饯35吨,产值8.5万元。有给水泵1台、远红外线电烤炉1台。建筑面积910平方米,固定资产4.8万元。1985年上缴利税1万元。产品除销县内外,亦远销南昌、扬州等地。
  四、板鸭 1981年,高田公社于洋和岗原“高田知青农场”设板鸭厂,有职工6人,大忙季节雇请临时工,年产值近万元。以生产板鸭为主,还兼生产机械螺钉、螺帽,并经营耕地140亩。所产板鸭除销本地外,还销外地。1985年停产。
  五、豆制品豆腐制作,历史悠久。民国时期,县城经营豆腐业者20余人。解放后,1956年由4家豆腐业个体户联合组成豆腐加工合作小组。1970年改名豆腐加工厂,并于县城南门新建厂房一幢,面积300平方米。1972年起用电动钢磨代替人工石磨,改善了劳动条件,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原料由县粮食部门计划供给。主要生产水豆腐和燥豆干,计划供应县城各机关单位和居民,年产值约2万余元。1984年12月停产。同年10月,琴江粮管所成立豆腐社,并购进两台电动钢磨加工豆腐。1985年有职工4人,加工大豆72.76吨,产值4.61万元,利润2.33万元。此后各地粮管所均开设了豆腐社。
  此外,全县各地有不少个体豆腐坊,生产水豆腐、燥豆干、油豆腐、腐竹等,满足城乡人民需要。
  附:石城腐竹制作法腐竹原料为黄豆或青皮豆。其制作工序为:将豆子蜕皮成片状,扬净豆皮,加水浸泡。豆片浸胀后,用石磨磨成豆浆(近年来有的已改用电磨磨浆),然后倒入热水,谓冲浆,再用纱布巾筛浆,去豆渣。去渣后的豆浆倒进平底锅内,加大火煮。浆煮沸后,则以均匀的小火熬煮。不一会,豆浆表面形成一层薄薄的膜(俗称豆腐纸),再过五分钟左右,用筷子沿锅内薄膜四周划一圈,用左手慢慢提起豆腐纸的一边,待提起一半时,右手将筷子往豆腐纸的底下串过,提起捋去豆浆,挂在竹竿上。反复提膜,直至浆干。然后将其凉(焙)干,即成腐竹。
  石城腐竹,呈乳白色,香甜可口,营养丰富,具有清火解热之作用,为县人宴席必备之菜,并享誉省内外。其制作工艺已传至赣州、南昌、广州、深圳、福建等地。
  六、糖民国时期,蔗糖生产全系手工操作。以牛拉石磙碾压甘蔗(俗称绞蔗),蔗汁用铁锅熬煮,并掺入蛤蜊壳粉搅拌,制成红糖、块糖、漏水糖等。民国二十九年(1940),县内有制糖作坊有4家,从业者20人。三十七年,政府曾贷款3亿元(金圆券)发展糖业生产。
  解放后,农民仍大面积栽种甘蔗、制糖作坊遍及全县,而石田、坝口、小松、观下东南、珠坑、大由等地尤多。1954年产红糖196.3吨,产值71963元。1959年,县内有制糖作坊44家,年产红糖700吨。甘蔗加工及制糖仍袭旧法。1975年,县土产品公司、坝口大队引进甘蔗加工机械设备,从事半机械化生产。由于人多田少,自1979年后,甘蔗栽种面积大减,制糖作坊大都停业。至1985年,县内已无制糖作坊。
  附:烟丝卷烟民国时期的烟业者为本小利微的人力刨烟。二十四年(1935)从事烟丝业者63户,从业者256人,共有资本0.8万元。
  解放后,1952年由5家制烟个体户联合组成晨风卷烟厂,厂址设兴隆街黄家祠(今县汽车修配厂址)。置有刨烟机1台、烟丝压榨机2台等设备。同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又成立烟丝加工厂,厂址设兴隆街周家祠(今县水泥预制厂址)。1957年生产黄烟丝20.03吨,年产值8.259万元。1958年生产黄烟丝22吨。1959年并入县综合厂,为烟丝车间,当年产黄烟丝47吨,年产值6.88万元。
  晨风卷烟厂主要生产晨风牌香烟和黄烟丝。后因大办粮食,烟叶栽种面积减少,以致原料奇缺,加上省、地卷烟厂的兴建,县内所产烟叶大都上调。1962年晨风卷烟厂停产。
  县土产公司曾设有烤烟房、刨烟车间各1个,配有工人2名,负责焙烟、刨烟、包装业务。主要加工黄烟丝和黑烟丝,产品销于县内各市场。1978年后又代为私人加工烟丝。1980年刨烟业停产。
  1985年,县内有个体刨烟户19户,从业者20余人。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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