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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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44
颗粒名称: 三、人员考核
分类号: C962
页数: 1
摘要: 清代,知县考核由省按察使司主管,佐吏考核由知县主管。光绪三十三年(1907),对知县考核内容为学堂、警察、工艺、种植、命案、盗案、词讼、盗押、钱粮、漕粮等项。
关键词: 人才考核 人才分类

内容

清代,知县考核由省按察使司主管,佐吏考核由知县主管。光绪三十三年(1907),对知县考核内容为学堂、警察、工艺、种植、命案、盗案、词讼、盗押、钱粮、漕粮等项。
  民国时期,知事(县长)考核由省民政厅主管,科室人员考核则由其主管长官和知事(县长)主管。民国二十九年(1940),规定科长由考试院赣浙闽铨叙处、科员由专署给以铨叙,合格者给以正式任用。“各机关公务员,每半年或一年由铨叙机关举行总检查一次,未经依法任用人员呈请转令解职。检查发现尚未照办者仍令解职,并处分其负责长官”。三十年规定职员考核内容为学识、操行、工作成绩等三方面。上半年考核县各乡镇人员,103人中称职者61人。至三十五年五月,“考绩之人数寥寥”。翌年四月,县36名职员铨叙合格,发给任用证书。三十八年四月,考铨处停止办公。
  解放后,县副科(局)级以上干部实行候备制,候备制干部由一般干部中考核备案,需用1名则从中擢升1名。干部考核工作,县级由省、地组织部门主管;其他干部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主管。考核内容为德、才两方面。1956年以前,德指政治表现、组织纪律,才指工作能力。1956年至“文化大革命”,德指阶级成份、政治历史及其现实表现、组织纪律、作风、参加集体劳动等,才指工作能力及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3年,县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的492名干部进行重点考核,1984年,候备干部建设改称第三梯队建设,建立起干部岗位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干部。每年对干部履行职、权、责情况作出鉴定,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1985年,从第三梯队中擢任副局级干部7名,股级干部59名。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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