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843 |
颗粒名称: | 五、质量差价 |
分类号: | F714.1 |
页数: | 3 |
摘要: | 1959年3月,制定笋干收购质量差价,按笋干质量分为一、二、三等,每百斤等级差价明笋干4元,火笋干1元。[=此处为表格=] 1961年元月,制定家禽收购品质差价率,以子鸡和骟鸡平均收购价为100%,公鸡、母鸡95%,北京鸭105%,麻鸭90%,公鸭85%,母鹅80%,公鹅75%。9月,规定以红薯淀粉为100%,木薯淀粉90%,蕉芋淀粉80%。1963年9月,制定松香、松节油出厂价等级差价率。松节油优级为100%,一级85%,二级75%,重油20%。松香一级为100%,特级104%,二级98%,三级96%,四级94%,五级92%,等外级80%,松节油优级为100%,一级85%,重油30%。 |
关键词: | 价格 物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