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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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8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党务工作
分类号: D035
页数: 7
摘要: 党务工作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党务工作

内容

一、组织工作
  1949年8月下旬,中共安远县委在建立区工委的同时,开始建立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1950年冬,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各级党的组织进行整风,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的联系。1952年,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并举办第一期全县建党训练班,开始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年,全县发展党员160人,新建支部委员会25个。
  1955年冬,结合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党工作。在整社整党工作中,发展党员261人,更换支部书记19人、支部委员33人。1956年8月,中共安远县委设立审干办公室(又称三人小组),开始清查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同年9月,吸收4名手工业工人、3名教师加入党的组织。是年,13个乡和2个县直属机关成立中共总支部委员会。
  1957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9月,中共安远县委成立整风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动全县职工参加整风运动,对党员同时也对全体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0月,开展“反右派”斗争,全县有98名干部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1958年至1960年,全县发展党员1264人,其中女党员363人。1961年至1964年,全县基本停止发展党员。1961年,全县有党员3156人;1964年,全县有党员3151人。1965年,恢复发展党员工作,当年全县发展党员36人。
  1966年冬至1969年3月,县内“造反派”冲击中共安远县各级组织,致使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工作停止。
  1969年5月起,遵照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要求,中共安远县各级组织开始恢复组织与思想建设工作。1973年,中共安远县委和各公社党委分别举办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亦称建党对象)培训班,全县1000余名建党对象参加培训,其中198人被批准加入党组织。
  1980年5月,执行有计划地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的组织方针,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履行考察手续。1983年,全县发展党员117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人、农民30人。
  1985年6月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对县直属机关的中共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进行整顿,全县151个县直属机关的1454名党员参加整党活动。同年,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与中共安远县直属机关委员会联合举办知识分子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对象学习班。当年,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69名。
   [=此处为表格(表4—31949年8月至1985年12月中共安远县基层组织与党员人数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二、宣传工作
  1949年冬,重点宣传建立和巩固区、乡人民政权,动员群众剿匪反霸,支援前线,解放全中国。
  1950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展以土地改革、“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发展生产为内容的宣传工作,向全县干部、群众进行前途教育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建立党员培训制度,举办党员培训班,组织39名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中国共产党简要历史》。
  1951年春夏,宣传镇压反革命,肃清大陆反革命残余势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同年冬,学习宣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引导学校教职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1952年,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1953年,全县组织宣传员1177人、报告员21人、山歌手1108人,办黑板报387块,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宣传国家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同年,举办干部文化学习班,组织490名干部学习文化和政治常识。
  1954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总路线讲话材料》,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教育。1955年,采用举办党员短期培训班的方式,组织1300多名党员学习《经济建设读本》、《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同年,中共安远县各支部委员会开始建立党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1956年组织全县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国家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学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和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
  1957年,培训各乡中共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组织委员、妇女工作委员和村支部委员会书记2808人,通过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组织全县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编写的《中共党章教材》,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职工积极参加整风运动。
  1958年,学习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扬毛泽东提倡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做的创造精神,引导并组织群众大办人民公社,迅速掀起工农业生产“大跃进”高潮。1959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和《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开展“反右倾斗争”,使部分党员干部遭到错误打击。1960年12月,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1961年,组织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举办轮训班,组织2160名中共大队支部委员会委员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和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
  1963年3月21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关于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普遍深入地开展宣传和学习雷锋活动的通知》。此后,全县从机关到学校,从厂矿到农村广泛地开展向雷锋学习的活动。是年冬至1966年春,先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等文件,对县内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1964年3月5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和大庆油田会战经验的通知》。此后,全县掀起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油田会战精神的群众运动。1966年2月5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学习焦裕禄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学习焦裕禄的光辉事迹,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1967年2月21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中共安远县委被迫停止宣传工作。1970年10月,中共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安远县委恢复宣传工作。1971年6月,中共安远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开展批陈(伯达)整风运动;10月,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叶群仓惶外逃叛国、中途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的通知;12月下旬,召开大队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学习讨论中共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开展批林(彪)整风运动。1974年,中共安远县委做出《关于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的宣传活动。1976年冬至197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传达中共中央批发的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开展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
  1978年12月至1979年,组织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毛泽东《实践论》和胡乔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文章。1979年,采用考试方式,检查了30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有272人成绩及格,及格人数占参加考试人数的87.7%。当年,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80年,开展以邓小平《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学习活动。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在县城举办形势报告会,2000余名职工参加报告会。同年,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和组织部联合举办3期政治理论学习班,139名公社、场、镇党委宣传委员、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员和机关、企业事业政治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1981年,组织全县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学习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和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活动。
  1982年初,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举办学习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培训班,培训宣传干部65名;3月,全县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同时开展向全国模范共产党员蒋筑英、罗健夫学习的宣传活动。是年冬,全县19个公社、场、镇党委开办党员政治训练班,5952名党员参加政治训练,占全县党员总数的81.59%。
  1983年,组织全县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同年,举办2期干部读书班,学习《邓小平文选》等书,18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读书班学习。1984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献》和《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用和党的组织》等书,采用笔试的方法检查学习情况。1985年,对干部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采取集中辅导、分散自学、统一考试的办法,组织97名高中文化程度和93名初中文化程度的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书,同时选送4名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参加中共赣州地委举办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培训班学习。
   三、纪律检查工作
  1951年,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日常工作由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负责。1953年,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设专职纪检干事1人,各中共区委会设专职纪检员1人。1955年8月,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设专职秘书1人、监察员2人。同年冬,各中共区委会成立监察委员会,设专职干事1人。
  1961年7月至1962年7月,对在1958年至1961年7月间受过批判的以及在反右倾整风运动中受过纪律处分的党员、非党员职工和人民公社社员进行复查甄别。在受批判的342人中,有133人为错批;在被处分的795人中,有79人被错误处分。被错误批判的,给予恢复名誉;被错误处分的给予撤销处分。
  1967年2月,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停止工作。
  1979年3月,中共安远县委抽调30名组织和纪检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甄别,纠正冤、假、错案176起。1982年,对职工在县城建造的私房进行清理,查出48名职工在建造私房中贪占资金7130元。贪占资金被全部追缴交县财政。1983年,对职工多占、多分公房问题进行清查处理,责令严重超占公房的10户职工退出公房324.78平方米。是年,孙传标在全省纪检工作会议上作题为《林区党风正,万山披绿装》的发言,介绍了县委抓党风、发展林业的经验。
  1985年,把不按国家户口管理规定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14户、57人的城镇户口全部退回农村。是年冬,对全县党风党纪进行大检查,3个乡党委、5个县直属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党风好转先进单位;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5起,处分党员干部5人,其中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清理职工长期拖欠的公款217.17万元,追回161.14万元。同年,对38起历史老案进行复查甄别,恢复中共党籍10人,减轻处分8人,撤销处分4人,恢复公职1人,维持原处分15人。安远县被中共赣州地委评为“党风好转先进县”。
   四、统战工作推荐爱国人士参政1954年4月,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非中共党员刘仲三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2名爱国民主人士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6年12月,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3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8年4月、1961年2月和1963年7月,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三届和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名爱国民主人士和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第五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65年9月,4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和1名爱国民主人士当选为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78年元月,召开安远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3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1980年12月,7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84年99月,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陈百灵当选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落实工商业者政策1979年7月起,中共安远县委统战部宣传落实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全县爱国民主人士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是年起,中共安远县委统战部会同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和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对1957年反右斗争及“文化大革命”中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改正和平反。到1985年底为止,复查改正原错划“右派”98人(其中工商业者2人),并给其恢复了公职,给错停、错扣工资的职工补发工资4.55万元,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查抄财物的23户(其中工商业者8户)退还财产0.81万元(含金银及其制品补差0.35万元),退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私人房产1436.5平方米,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的24名爱国民主人士安排了工作。1980年4月,对31名原工商业者进行调查,认定其中26人为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同时,给28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的原工商业者重新安排工作,并恢复其原工资级别待遇。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1981年5月起,对原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第二连60余名官兵在排长欧阳胜的带领下于1949年8月向龙布区人民政府投诚,以及原国民党军成都陆军军官学校学员莫尚爵、陈百灵于1949年分别在北京、成都参加集体起义的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1984年经中共安远县委审查并报中共江西省委审定,认定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第二连60余名官兵和莫尚爵、陈百灵均为投诚起义人员。1985年,给投诚起义人员分别颁发了投诚起义人员证书。
   落实民族政策1984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承认县内蓝姓居民为畲族居民。1985年,江西省民族事务管理处拨款0.6万元,帮助龙布乡安背村畲族村民建引水渡槽1座,解决100余亩粮田灌溉问题。
   对台工作1973年1月,中共安远县委组织人员对全县去台人员及其亲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国前,县内有88人去台,去台人员今在县亲属有173户。1982年起,落实去台人员亲属政策,恢复城镇户口2户,精简下放后重新收回安排工作2人,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1人,补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错误查抄财物款0.45万元,纠正冤、假、错案3件,复查改判刑事案件9件。
   为了沟通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早日实现祖国和平统一,1978年至1985年,帮助县内28位在台人员的亲属(简称台属)和台湾亲人建立通信联系。1985年1月,台属唐辉昌出席江西省台属为“四化”和祖国统一作贡献表彰大会,受到中共江西省委对台工作小组的表彰。
   五、政策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4月,中共安远县委政研室围绕县内贯彻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对欣山镇办企业进行调查,写出《关于欣山镇实现镇办工业总产值翻两番的调查》;9月,赴版石乡调查经济工作情况,写出《关于建设版石经济中心的情况调查》;11月,在新园乡调查农村经济状况,写出《建立立体型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工作意见,在全县推广。
  1985年3月,政研室与县农业委员会和粮食局等部门联合调查农村合同订购、夏粮入库和农民负担情况,如实向中共安远县委反映了农民负担过重的情况。同年,对乡、镇农工商联合公司进行专题调查,提出撤销乡、镇农工商联合公司,还权于乡、镇人民政府,还利于乡村企业的建议,被中共赣州地委和中共安远县委采纳。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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