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九江市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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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7》
唯一号: 140532020230002990
事件名称: 2016年4月25日九江市出台《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69.pdf
事件类型: 重要会议
起始时间: 2016年4月25日
发生地点: 九江市

事件描述

2016年4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对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界定、查处程序、部门职责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办法”对履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职能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细化,其中,市规划局负责行使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权,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房产局负责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执法局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国土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涉及的用地依法处理。“办法”针对不同权属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进行划分,按照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市执法局进行查处,市直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和居民(农民)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预防、发现、制止并组织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市执法局依法作出。另外还规定,八里湖新区辖区内,在已征收土地上居民(农民)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未征收土地上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原管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查处。“办法”还特别对小区物业公司违法建设查处有关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发现、规劝、制止小区内居民个人实施的违法建设等行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供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协助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辖区政府依法处理或拆除。市、区房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教育和管理,使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赋予的违法建设的发现、规劝、制止、报告等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建筑区划内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7

《九江年鉴2017》

出版者:武漢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卷首、特载、大事记、专文·专记、九江概况、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园区经济、交通·邮政、信息业、国内贸易、财政税收、金融、城乡建设、水利、教育、文化·新闻、社会生活、杂记、索引等类目,记述了2016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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