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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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唯一号: 140532020210001903
事件名称: 庐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290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公元1990年4月
结束时间: 公元1993年1月

事件描述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4月- 1993年1月,共召开2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第二个普法教育无年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月活动的决定》、《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的决定》等14项决议、决定。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汇报61项,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婚姻法》和《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档案工作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就《国家赔偿法》、《代表法》、《省计生条例》、《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草案,组织代表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依法仟免干部130人(次)。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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