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档案馆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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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30000454
机构名称: 彭泽县档案馆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492.pdf

机构描述

民国期间,县政府设有档案室,抗日战争前的档案,尽毁于战火。 建国初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秘书室管理档案,配有专职人员1名。 1959年11月9日,成立彭泽县档案馆,配备专职干部2人,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永久性档案(包括政策、法令、规划、计划、总结、重要会议记录、人事任免、处分决定等)和长期档案(比较重要的文件)。其他各类档案,各单位自行管理。1965年,档案馆新建了1幢2层36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库房。1984年底,档案馆专职干部增至5人,馆藏民国档案2000余卷,建国后档案16079卷,档案资料4657册,档案箱414个,资料柜44个,每年利用档案1000多卷册,年查阅1000余人次。 除完成自身档案管理外,还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到1985年底,全县乡、局级以上单位有档案室71个,配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公司和村级单位也建有档案。县、乡、村三级档案工作网初步形成。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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