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办幼稚园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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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20001381
机构名称: 教会办幼稚园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559.pdf
起始时间: 清同治二年(1863年)

机构描述

清同治二年(1863年),法属天主教会在九江城南门口(今市建行、财政局)附近设仁慈堂,专收养弃婴(多属女婴);光绪十三年(1887年),又购地扩建孤儿院,收养孤儿;1918年,增办托儿所和义务小学,使之配套成龙,他们根据幼儿成长的年龄特点,分别施以文化和宗教教育,在客观上开创了境内学龄前教育的先河。九江解放后,法籍修女董静修尚在孤儿院擅自开设幼稚园,由修女任教养员,向外招收幼稚生54人,收取学杂费,市人民政府严正指出其非法行为,并于1951年10月接管孤儿院,改为育幼院,收回儿童教养主权。 1933年,美国基督教原美以美会(后改称卫理公会)创办的儒励女中,在其附设模范小学(今庾亮南路市教局教研室驻地)前增筑幼稚园,1938年九江沦陷停办;1946年,儒励附小复设幼稚园,1947年度第二学期有幼稚生32人(其中女生14人)。 1945年秋,原美以美会创办的翘秀小学(址设城区二马路南端)复校时,因沦陷校具损毁严重停办高级班,遂利用其余房附设幼稚园。1951年9月,两园随所附小学由市人民政府接管。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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