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军机构党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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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20001257
机构名称: 县级政、军机构党组
机构简称: 党委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26.pdf

机构描述

建国后,为了加强党对县级政、军机构的领导,先后在县“一府两院”和人大、政协设立党组,在县人武部设立党委。县人民政府党组:1954年3月设,1955年4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党组。“文化大革命”一度停止活动。1975年8月,由县革命委员会党组代行其职能,1980年2月撤销。1982年1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1982年1月设。 县政协委员会党组:1984年7月设。 县人民法院党组:1979年11月设。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1984年7月设。 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61年10月设,书记(1976年10月后称第一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副书记(1976年10月后称书记)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担任,受中共九江县委和九江军分区党委双重领导。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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