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钢锉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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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20000845
机构名称: 湖口县钢锉厂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272.pdf
地址: 双钟镇大岭路

机构描述

湖口县钢锉厂在双钟镇大岭路,是1971年元月从湖口县木器厂(锉刀砂轮车间)分出来的。该厂技术力量雄厚,各类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l/10,产品自行设计,自行制造。主要产品有八角锤和各种锉刀等,经过省级鉴定认可,交由省、市外贸公司经销,内销全国各地,外销美国、加拿大、荷兰、芬兰、泰国等地。 1988年创产值151万元,出口创汇额31万美元,近几年均被本县、系统评为先进单位。 该厂占地面积327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车床、刨床、冲床、钻床、空气锤、发齿机、发电机组等30台(套),固定资产原值45万元,现有职工225人。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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