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县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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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德安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20000781
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县支行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620.pdf
地址: 德安县

机构描述

1956年下半年成立县农业银行,县人民银行农金股并入县农业银行。 1957年8月,县农业银行仍并入县人民银行。 1964年2月,再从人民银行分出设立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县支行,除夏家铺、邹桥、傅山三个办事处及萤石矿分理处,仍隶属县人民银行外,其余各乡营业所划归县农业银行领导。 1965年10月,县农业银行复并入县人民银行,仍设农村金融股。 1979年10月,再次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县支行,原县人民银行农金股及各乡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领导。1980年1月起,农村金融都由县农业银行承办,以往的农村业务往来,均划归农业银行接管。1984年底,共计有干部、职工285人。 县农业银行开办农业贷款,根据使用情况分为生产费用、生产设备、农村副业生产费用、灾区口粮,支持农民困难户等项的贷款,建国以来,人民政府为发展生产、银行发放大量农业贷款,从耕牛、农具、种籽、口粮到大型塘堰的兴修,积极提供信贷资金,发放实物(肥料)。从1950年至1952年的三年中,发放农业贷款16440万元(1日人民币,下同),其中:农田水利贷款3268万元,肥料贷款6219万元。同时发放供销合作贷款69000万元。1954年末农业生产合作放款余额(含信用合作放款)共计46429万元,供销合作放款209900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1957年底)放款余额:农业生产合作放款125874元(新人民币,下同),供销合作放款854404元,信用合作放款84811元。 第二个五年计划初,由于“共产风”的影响,在农贷资金使用上有失控现象。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投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设备贷款和长期无息贷款,共计414420元。1975年末,农业贷款1849965元,其中:农业设备贷款占40.8%。 为照顾农村实际情况,对无力偿还的困难户或死亡户,进行两次豁免。1962年经省政府批准豁免旧贷款29900元,1969年对1961年以前的农业贷款户中,因天灾人祸而无力偿还的贷款,经过当地乡党政部门同意,根据上级的规定,又进行一次豁免,金额73340元。 农业贷款,自1950年至1984年的三十多年中,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贷款共计50466万元。其中:农田基本建设贷款145879000元,生产费用贷款132967000元,其它生产贷款293815000元。对本县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到支农、促农的效果,发挥了农贷资金的显著作用。

知识出处

德安县志

《德安县志》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一、本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通贯古今。上限一般追溯到事物在县域之发端;下限至一九八四年,有的事物记述至付印时为止。按照详今略古原则,着重叙述德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本志用纲目体,多框架,横分门类,纵写史实,以卷为纲,卷下分目,条目式的编写法。全志分《概述▪大事记》、《建置区划》、《地理》、《人口》、《党派团体》、《政权》、《军事》、《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农牧》、《林业》、《水利水电水产》、《工厂矿山》、《交通》、《邮电》、《财政金融》、《商业》、《粮食》、《民俗》、《胜迹文物》、《艺文》、《人物》、《附录》二十五卷。另以卷首刊新志序言及部分摄影,共二十六个部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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