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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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10000651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T00287_00.pdf
起始时间: 1986年

机构描述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人行)址设县城柴桑大道冷水东路南侧,为全县金融行政管理机构,对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县人行行政上接受县政府领导,业务接受上级人民银行指导。内设人秘、计划、会计发行股,全行职工12人。1987年,行内增设金融管理股。1988年,增设保卫股。是年,县人行由上级人民银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管理。1989年,增设稽核股。1997年,增设信用合作管理股。 1998年,国家撤销各省分行,按九大区域分别设立分行;12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正式挂牌。199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南昌市中心支行挂牌,隶属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隶属南昌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隶九江市中心支行直接管辖。2000年,县支行会计发行股中的发行库撤销;内设人事、会计、计划、研究、监管、保卫、信用合作管理股和办公室。是年底,保卫股和信用合作管理股撤销。200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单设银行业监管机构,县人行监管股随之撤销。2005年,设人事政工、货币信贷统计、综合业务股和办公室。全行有在职职工33人。 县人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货币政策;发行和管理人民币;依法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资金;负责县域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收购金银和管理金银市场、征信管理、维护金融稳定等。1994年,人民银行体制进行改革,县级人民银行职能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调查统计、分析;横向头寸(现金)调剂;经理国库、现金调拨;外汇管理和联行结算。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颁布实施,县人行积极宣传贯彻,并依法实行监管。 历任行长李长林、何冬英、秦荣生、幸海松、朱斌。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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