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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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62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生活
分类号: K892
页数: 7
页码: 500-5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生活变化情况,分别记述了收支、衣食住用等情况。
关键词: 彭泽县 生活 衣食住行

内容

第一节 收支
  收入农民收入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农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大多数贫苦农民无地或少地,佃耕收入,难以养家糊口。加之洋货倾销,白银外流,生产凋敝,农村破产。如遇天灾人祸,逃荒乞讨,卖儿鬻女者,比比皆是。
  民国期间,兵祸屡作,民不聊生。日军侵略中国后,县境遭蹂躏,村舍丘墟,死亡枕籍,田地荒芜,老幼无依。民国后期,国民党当局发动内战,抓壮丁,派捐税,横征暴敛,名目繁多,加之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广大劳动人民处于饥寒交迫之境。
  建国后,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几千年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始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56年全县户平纯收入375元,人平97.4元,每个劳动力年均纯收入250元。一小部分农民家庭因缺劳力或遇自然灾害,生活困难,人民政府均及时给予救济。
  1958年,农忖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高指标、高征购的浮夸风,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当年农民收入水平降低,全县户平纯收入;73.36元,人平纯收入42.32元。每个劳动日价值由上年的0.695元降至0.205元,后经调整纠正,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户平纯收入上升到424元,人平纯收入91元,劳动日的价值为0.75元。
  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搞政治评工分,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受挫折。至1976年以后,农业才有一定程度的发展。1976年农业总收入为2766.96万元,比1970年增长41%,比1965年增长33.46%。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很大成绩,农业生产飞速发展,农民开始走上全面发展,勤劳致富的道路。加上国家多次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收购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1985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为366元,是1976年的3.4倍。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改善,不少农户有节奈。1965年全县农民存款计144万元,1979年为158.7万元,1985年高达1478.4万元。
  职工收入职工在建国初期实行折实工资和供给制。发放大米作工资,一般每月大米100公斤左右,后改为工分制,以人均月生活费和津贴计算工资,分85至145分,每分价值折实大米0.8斤,白布0.2尺,植物油0。05斤,盐0.02斤,煤2斤。1950年后,改供给制为包干制,把供给制时所应发放的实物全部折款,发给领取人自行处理。1954年改为工资制。
  1956年,职工工资实行改革,按级计资。县级干部16至14级(100至120元),区级干部22级至18级(50至90元),一般干部25至23级(30至45元)。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平年工资383元,公私合营企业也于年底进行了工资改革,参照国营企业标准直接发给职工货币工资。1963年,部分职工调资。1971年,职工工资普调升级。1977年40%职工和1978年2%职工的工资调升一级。1979年又有40%职工的工资调升一级。1981年10月,教育、卫生系统的职工工资普调升级。1982年10月,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普调一级。大中专毕业生和中级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大多数增加二级工资。这年,全县职工人均工资635.2元。1985年工资改革,初步理顺了工资关系,增资面广,幅度大,平均每个职工增资83元,增长11.4%。1978至1985年的8年间,平均每个职工的年收入增加了3367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基本工资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年人均奖金86元,人均书刊费24元;企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实行奖金和计件起额工资制度,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每个职工年增加收入在300元以上。
  职工除得到以上工资部分收入外,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实行公费医疗;享受探亲费(夫妻两地分居的年享受一次,报销往返旅差费;探望居住在外地的父母,每四年一次,报销70%往返旅差费;县境内夫妻不在同一地工作的,一方每月报销探亲费不超过8元);女职工享受产假,晚婚晚育者适当延长产假期,死亡给予丧葬费和遗属抚恤;因公残废、死亡抚恤费从优。
  本县于1965年始,发给职工粮价补贴,月平均3.2元;1979年始发给副食品补贴,每月5元。1985年始发给肉价补贴(含城镇居民),月人平1。2元。职工年享受以上补贴近百元,生活困难的职工还给予福利补助。1985年,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总额为317。03万元,比1980年增加203.41万元,年均递增22.8%。其中,全民单位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为260.99万元,增加169.71万元,年均递增23.4%;集体单位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为56.04万元,增加33.7万元,年均递增20.2%。1980年与1985年全民、集体单位劳保福利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1980年与1985年全县全民、集体单位近几年来,城镇就业人数逐年增加。1985年比1980年新增职工3539人,年递增4%。随着就业人数的增加,职工家庭的赡养人员相对减少,大部分职工家庭收支略有节余,银行储蓄额逐年递增。1952年,城镇居民年末储蓄额为6.1万元,1978年为132.9万元,1985年为1256.7万元,较1978年增长8.5倍。
  支出 生产发展,收入增加,人们对物质生活、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量随之增大。近几年,由于农副土特产品价格上涨,整个支出费用扩大。据1985年对东升、太平关、和团、泉山、棉船、杨梓、芙蓉等7个乡,70户405人的调查,当年农民家庭平均每人总支出323.97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69.07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5.20元,缴纳税款7.27元,上交集体承包费12.79元,生活消费支出228.10元,其他非生产性支出1.55元。收支相抵,年人均结余数123.44元。
  城镇居民消费略高于农民,据1985年对三口人家庭的抽样调查,年收入人均645元,年消费人均435.5元,其中粮类开支56.5元,菜金及燃料开支120元,烟、酒、茶等日用品102元,衣着等82元,节日期间增加开支计75元。收支两抵,年人均结余209.05元。
  第二节 衣食住用
  衣着 建国后,本县人民衣着不断更新,服饰面貌逐步改观。50年代,主要以国产棉布为衣料,穿棉线长袜,冬着布鞋,夏着木拖鞋,雨天着木屐;60年代灯芯绒、化纤布为时新衣料,塑料拖鞋、胶鞋开始使用;70年代涤棉布衣料、皮鞋、全塑凉鞋、尼龙袜、丝光袜行销市场;80年代,衣料着重款式新颖,中高档面料持续增长,成衣比重上升,时令服装深受群众欢迎,城乡居民穿着商品向美观、舒适、大方、新颖发展。主要衣料为涤棉布、毛料。着皮鞋、胶鞋、全塑凉鞋,衣服款式以便装、中山装、列宁装最为流行。年轻人喜欢穿各式春秋衫、青年装。妇女流行穿短裙、连衣裙。春秋两季,男女均喜欢穿西服,冬天由穿普通棉袄、棉裤发展到穿茄克袄、滑雪衫、羽绒衫、毛线裤,棉内衣也由毛线衣、羊毛衫逐步淘汰棉卫生衣。鞋式也由平跟向中跟、高跟发展。人们在富裕之后,开始摆脱“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消费观点。
  1985年,穿的商品零售额为1366万元,比1980年增长1。46%。全县销售棉布980300米,人平3米;化棉布80万米,人平2.5米,比1980年(下同)增长72%;化纤布222600米,人平0。7米,增长69%;毛线1.8万公斤,每百人5公斤,增长60.1%;皮鞋1.1万双,每百人3.5双;胶鞋19.3万双,每10人6.5双,增长47.9%;绸缎7.4万米,增长42.3%,呢绒5.6万米,增长2倍;各种服装9.1万件,增长10.2倍。近两年,新式西服,羽绒服装等特别受县人喜欢。
  饮食建国后,全县粮食产量逐年增长。1978年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粮食的增长速度。1985年粮食总产量比1978年增长24.75%,全县人口比1978年增长8.72%;粮食人均占有量增长幅度较大。同时,对饮食的结构有所调整,禽蛋、肉食品在生活中的比重增加。
  农民的肉食和油料供应概无定量',除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外,均自产自销,多产多吃。1978年,农民年人均消费粮食319.3公斤,食油5.6公斤,猪肉7.8公斤。绝大多数家庭粮、油、肉食自给,少数家庭自给有余。
  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口粮、食油从1955年起实行计划供应,按年龄、工种凭证定量配给,一般月定量标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16.5公斤,机关干部、职工、店员13.5公斤,中学生15.5公斤,10周岁以上居民13公斤,6周岁至10周岁儿童9公斤,3周岁至6周岁儿童6公斤,不满3周
  岁儿童4公斤。人均月食油定量0.15公斤,元旦、春节,每人增供0.2公斤。该时期,粮食和食油供应稳定,猪肉供应偏紧,人均月供0。25公斤,节日期间稍有增加。
  1960年和1964年,对城镇人口用粮标准稍作增减。1969年和1973年,进行新的调整。此后,用粮用油定量标准一直未变。70年代后期,粮食部门增供面食和其它豆类,改变食品结构,注重营养成份。
  建国后,副食品种增加到150多个,式样新,营养成份多。烟、酒和其它副食品、调味品种不断增多,质量提高。据统计,1956年全县销售食糖178600公斤,人均1.5公斤;销售卷烟683箱,人均1.6条;销售酒28000公斤,人均0.5公斤;销售糕点48630公斤,人均0.4公斤。1985年,全县销售食糖1003100公斤,人均3.3公斤;销售卷烟1580485条,人均4.7条;销售酒1086500公斤,人均3.4公斤;销售糕点311200公斤,人均1.2公斤;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城乡居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大宗品种增加,质量讲究营养价值。1985年食用商品零售额实现4888万元,比1980年增长87.6%。
  住房建国前,农民多住土墙、瓦屋,一部分农户住草棚、庙宇、祠堂。帮地主、富农打长工的,则终年栖身于牛棚。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住房条件有较大改善。多数农民家庭建新房,砖木结构的房屋普遍,钢筋水泥混合型结构的新式楼房增多。1985年,全县农房建筑面积3626282平方米,人均占房面积为14.13平方米。丘陵及平原地区农民住房面积,原低于山区,近年起明显的变化,新建住房面积的增加较山区快,而结构改善亦优于山区。
  城镇居民住房总面积22558979平方米,约占房屋总面积的52%。县城有住房1796栋,供3804户15540人居住,人平居住面积5.44平方米。县城房屋结构,建国前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或店面屋。建国后,50年代以平房为主,木质屋梁,板竹隔壁为房,通风和采光条件差;60年代为砖木结构,大部分建筑为2至3层楼房,一室型较普遍,通道过多,嘈杂混乱。1976年以后,发展到砖木、钢筋水泥混合型结构,3至5层楼房,形成多室型配套单元组合,配有自动上下水系统和排污化粪池,有的住房配有壁橱、木质地板、卫生间等设备。
  各乡(场)机关、基层学校、医院及驻乡有关单位也新建一批住房。其住房面积大都超过县城人均居住面积。
  用品 建国前,普通群众家庭多以土石垒灶。饮食用具多以竹木自制,如水瓢、竹碗、木盆等。照明点菜油灯,夜行靠烧松明或向日葵杆;装衣被用具大都以自钉木板箱或是高悬于屋梁。就寝以土砖砌墩搁置木板或竹排为床,铺以自编草席、篾席,冬天则铺置稻草。田间劳作,雨天则披蓑戴笠。县城居民家庭略好于农民,豪富之家则置有比较好的饮食用具。家具用细木精雕,厅堂摆设较富丽堂皇。建国后,人们对生活用具的要求越来越高。青砖垒灶,瓷砖铺面,村庄农户烟囱林立。城镇居民,多有用煤气灶及电饭煲者。餐具由使用瓷器、铝制品或搪瓷取代了旧时竹木制品。1978年以后,手表、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自动尼龙伞、各种式样的木制新家具,如高低床、大小衣柜、食品橱、书柜、五斗柜、床头柜等。还有录音机、电视机、电风扇、台灯、长短沙发等中高档用具。据1981年统计,当年(县外购进的未计入)全县销售手表3188块、收音机8073台、自行车1384辆,电视机207台、录音机14台、台扇89台。据1985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农民家庭年人均日用品消费29.52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12.94%。每百户家庭主要耐用品年末拥有量为自行车38.57辆,缝纫机25.71架,手表85.71块,收音机54.29台,电视机20台,电风扇17.14台,大型家具132.86件。县城职工家庭生活用具变化更快。手表、电视机、自行车、电风扇、沙发、整套新式家具几乎普及每个家庭,尤以青年职工结婚配置更为齐备。部分家庭还拥有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高档用具。
  80年代初,流行装饰品和化装品,如:金银首饰、发蜡、胭脂、口红、香水等,青年男女争相购用,以为时尚。1985年全县居民用品零售额实现1417万元,比1980年增长1.9倍,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的13.9%。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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