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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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7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九江市启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遵循“摸清底数、锁定债务、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原则。全市完成债务清理,债务总额46473.37万元,来源多样。经过审计认定,锁定债务4.44亿元。建立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至2009年底,全市共化解“普九”债务40689.93万元,与目标任务相差3720万元。
关键词: 九江市 普九 债务

内容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2007年8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摸清底数、锁定债务、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原则进行。
  摸清底数 2007年9月底,全市完成债务清理工作,这次债务清理范围14个县(不含市直和浔阳区)农村和国有农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不包括幼儿园和高中教育债务)查出有债务的学校1345所,债务总额46473.37万元,其中:本金41058.14万元,利息5415.23万元。其来源:银行、信用社贷款6880.63万元,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非金融机构贷款261.59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26400.66万元,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1660.27万元,个人借款8735.72万元,单位借款2528.14万元。债务用于校舍维护42654.36万元,设备购置1451.82万元,土地征用967.47万元,其他费用1399.72万元(用于竣工项目借款利息以及校园配套建设)。都昌、湖口、修水、永修四县有919所学校债务占全市债务总额一大半,其中:都昌占债务总额的21.45%。湖口占14.76%、修水占14.50%、永修占9.34%。
  锁定债务 2008年,省财政厅委托省审计厅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进行专项审计认定。14个审计组分赴各县、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交叉审计,通过查账核定,债务甄别等形式,最终锁定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4.44亿元,确保了债务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明确责任 建立化解债务工作领导责任制,市、县均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市、县长为组长的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目标责任书。
  化解债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化债资金安全有效,经过审计认定,债务信息的录入和监管,化债资金的筹集、拨付和追踪问效等项工作,到2009年底,全市共化解“普九”债务40689.9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48亿元),与44409.93万元目标任务相差3720万元,其原因:庐山区有四所学校1720万元,未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补助范围,湖口要求调减2000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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