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3237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政法机关经费保障 |
| 分类号: | F812.2 |
| 页数: | 2 |
| 页码: | 121-12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政法机关经费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予以保证,包括公用经费、业务办案经费和大案要案专项报批制度。2000年,瑞昌、湖口列为政法经费保障试点县。2001年,实行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改善贫困县政法机关装备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2003年,完善政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装备项目由省级统一采购下放到市级统一采购。2004年7月,浔阳、庐山区公安分局管理体制上划由市公安局管理。2004~2005年,完成中央企业公安管理体制下划工作。2005年,完善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和保障标准。 |
| 关键词: | 九江市 政法机关 经费保障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