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有资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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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2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国有资产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109-11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九江市财政局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成立国资局、国资委等机构,进行资产清查、资产处置、资产统计和国有资产评估等。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九江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 九江市 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管理

内容

1992年7月,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国资局),为副处级单位,归口市财政局。1996年11月,市国资局定为正处级单位,与市财政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2003年6月,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撤消市国资局,市财政局新设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05年8月,市政府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
  2007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组建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优质经营性资产产权划入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经营权和其他产权划入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经营。
  2008年5月,市编办和市国资委联合下文《关于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财政局对外挂国资局牌子,与财政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县国资局统一经营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和管理县(市、区)所属的公共性资源。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清查 2007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清查统一管理的决定》,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秩序和国有资产、政府非税收入清查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萍任组长。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实施资产清查等工作。至5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束,清查结果:
  资产处置 2006年12月,市财政局印发《九江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九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处置程序、审批权限、账务处理及收入管理。
  2007年,资产处置审批3宗,账面价值30.22万元;
  2008年,资产处置审批9宗,账面价值107.91万元;
  2009年,资产处置审批10宗,账面价值803.14万元;
  2010年,资产处置审批10宗,账面价值126.64万元。
  资产统计2010年,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2009年12月31日为资产统计基准日,完成对全市2842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收集、统计、汇总、审核,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与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链接,更好地发挥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作用。
  第二节 国有资产评估
  2001年,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促进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取消政府部门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007年,市直单位资产评估备案2宗,账面价值26.82万元,评估价值0.98万元;
  2008年,市直单位资产评估备案6宗,账面价值69.68万元,评估价值19.94万元;
  2009年,市直单位资产评估备案6宗,账面价值587.23万元,评估价值1510.30万元;
  2010年,市直单位资产评估备案4宗,账面价值63.50万元,评估价值11.74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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