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转移性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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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16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转移性收入
分类号: F812.5
页数: 2
页码: 45-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财政转移支付收入的定义和分类,重点阐述了九江市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这些转移支付收入旨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关键词: 九江市 转移性收入 财政收入

内容

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为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中央财政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
  返还性收入 是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后确定的中央对地方的一项补助,分税制体制改革的一个原则就是保证地方既得财力。所谓既得财力,就是按照分税制改革前体制计算,地方1993年正常收入中应当归地方所得部分。分税制体制改革后利益调整,引起中央与地方收入变化的主要是,新设的消费税全部归中央;增值税75%归中央,原体制中一些单独算帐的收入如石油、电力、石化、有色四个部门的流转税原体制规定上交中央30%等,新体制改革要随税种重新调整。计算地方在实行分税制体制后实际上划中央的收入数(即净上划中央数),主要是根据以上因素加减运算产生的。这部分净上划中央数,按保地方既得财力的原则,当年全部由中央财政返还给地方,即税收返还补助。
  这个税收返还,就其性质而言,属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对地方来说,它与一般的转移支付不同,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返还收入。
  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尽管是一种经常性收入,但每年还会有变化。各财政年度的税收返还=上年税收返还×(1+当年“两税”增长率×0.3)。只要增值税、消费税增长,每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就有增加。
  2001年返还性收入29251万元,2010年47777万元。2001~2010年,返还性收入共计373105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财政转移支付,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
  2001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926万元,2010年515147万元,2001~201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共计2526196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是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
  2001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482万元,2010年459350万元。2001~2010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共计1758934万元。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政府性基金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的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是指政府性基金转入预算内这块收入。
  2001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202万元,2010年60737万元。2001~2010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共计196008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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