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图书馆
九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九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章 风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风俗
分类号:
K892.456
页数:
7
页码:
557-56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修县的传统节日和婚娶习俗。这些习俗历史悠久,反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在节日方面,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立夏、端阳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小年和大年等,每个节日都有其特定的习俗和活动。在婚娶方面,介绍了订婚和结婚的习俗,包括合八字、发八字、压岁钱、守岁等。这些习俗反映了当地人民对于婚姻的重视和对于家族观念的坚持。
关键词:
民俗文化
习俗
永修县
内容
第一节 时节
春节 正月初一、初二日,天明即起,拜天地,焚香化楮。宗族、外眷、亲朋之间相互“拜年”,口称“恭禧、恭禧”。街市闾里,张灯结彩,请酒唱戏,热闹景观为一年之最。建国前,同族诸村至去年当值村的祖堂,拜祭祖先牌位、宗谱,拜祭后敲锣打鼓送到本年当值村的祖堂供奉。
初三日,俗称“拜大年”日,即给去年逝世了的长辈的亲友拜年。其他亲朋间皆不往来,见面亦不称贺。
初七日为“人日”。建国前为雇工、店员上工之日。建国后,政府在春节 法定假日三天,便于亲人团聚,欢度节 日。
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称“元宵节 ”,亦称“上元节 ”,流传有“年小月半大”之说。元宵前数日,即作灯市。“设火树、放花爆、抬j踏歌、锣鼓迭奏,称上元”。十五日,各种灯彩有:龙灯(亦称神灯,一般从十三日起出灯)、狮子灯、走马灯、蚌灯、船灯……,竞艺斗巧,眩人耳目。农村中举行灯彩“游坂”,观者如堵,通宵达旦。建国后,此类活动逐渐减少,“文化大革命”中更被当作“四旧”破除。粉碎“四人帮”后,农村中恢复了灯彩活动。从正月初十开始上灯,给祖先坟茔供香点灯,进行祭奠至十三或十五日止。至今仍在大部分地区流行。
清明 清明前三日,各户载酒携“钱纸”上坟插柳,培土挂纸,以示哀悼(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 ,不行此礼)。相沿成习,至今不衰。建国后,又增加了拜谒祭扫烈士陵墓和开展群众性植树等活动。
立夏 四月立夏日,不论农商各户皆蒸米粉肉,做“立夏粑”,馈送亲朋。同时还“称人”,即用秤称小孩重量,俗传愈称愈长。
端阳节 五月初五日,是春节以后第二大节。民间于五月初一日即开始悬艾挂蒲,亲朋间互以粽子、蚕豆、包子、茶蛋、糕点等相馈赠。儿童穿戴一新。初五日中午将艾取下,全家饮“雄黄酒”,并用艾叶蘸雄黄酒洒在住房内外,相传能“辟疫避邪”,又称“过午”。是日举行。划龙船”活动。建国前,沿河一带村庄均有龙船,以立新乡湖陂熊家、张家、黎家和九合廖坊淦家等地龙船最为人们所称道。龙舟竞渡开始,沿河观者,人山人海。桡鼓齐发,群龙夺魁,龙腾虎跃一气势非凡,但往往引起宗族械斗。建国后,此项活动很少举行。
中元节 俗称“七月半”或“鬼节”,与盂兰会同,但形式各异。十四日晚,备酒饭点香烛,烧纸钱、锡泊“包袱”,祭奠祖先。十五日俗传是烧给无子孙祭奠的“野鬼”受用,故一般均在十四日夜烧完。建国后此类活动虽有所减少,但仍未绝迹。
中秋节 在本县属一般性节日,有吃月饼赏月的习惯。但当年准备迎娶的男方,中秋则为大节,格外备厚礼送女家。其中有“爷娘饼”,每个重达二、三斤。
重阳节 旧时乡村中有“重阳会”,即以宗族遗产利息,会宴家族父老兄弟。民间的“兄弟会”“姐妹会”亦于此日会聚一堂,畅叙离怀,联络感情。耗资由“会费”利息中支取。我县西南地区还有是日上坟烧香祭祖的风俗。
冬至 是日家族中以祠堂公款利息会宴同族,但妇女不能赴席。冬至,又称“社日”,为“阴人”之一大节 日,所以又有烧纸祭祖之举。今废。
小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各户除秽掸尘,夜晚备酒菜、果豆祭灶,焚香拜送“灶神”。二十四日为“小年”,建国前,长工、店员,是晚参加宴席被“请”坐上席,便意味着辞退。“祭灶神”之举今废。唯打扫卫生和全家备酒团聚风俗仍存。
大年 本县大年并不专指三十日为除夕团聚“大年夜”。全县各地区从二十五日起,每天均有部分村庄住户过年,其历史渊源由各家族的风俗习惯而定。同日过年亦有早、中、晚之分。俗传,古代有一长者生三子,早、中、晚分别到三个儿子家过年,从此,各户均以此为大年之时日,相沿成习。另一种说法:早上是商贾、乞丐过年;二十五日为轿夫过年。立新乡朗湖村还有“打赤膊”过年的风俗。
守岁 除夕傍晚,各家悬灯结彩,陈设祭品,烧红烛,放鞭炮,祭祖敬天地。祭后吃团圆饭,给小辈“压岁钱”。然后,举家或邀集亲邻聚众烤火欢娱、讲故事、说吉利话,彻夜不眠,称“守岁”。直至东方欲晓,以第一次动物叫声为“接年”,如狗叫称“狗接年”,牛叫称“牛接年一,以此预兆年景丰歉。守岁关门称“封财门”;次日开门称“开财门”。
第二节 婚娶
订婚 旧社会男女婚姻均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媒人将女方“庚帖”送至男家,称“发八字”。男家将庚帖压在中堂神案香炉之下,约十多天后,如平安无事,始将男方出生年、月、日、时辰与女方出生年、月、日、时辰“合八字”。一般双方八字中有四字相合,才被视为“和合”。其中稍有不合,也可勉强通婚;但有相克者,不得联亲。
八字和合后,男方将订亲礼品(包括男方鞋样)送女家称“穿红”,俗称“压鞋样”。女方回敬鞋袜、腰带、手帕之类礼品,并留宴。席上男女双方见面,男方付给“见面礼”算订亲。
订亲之后,逢时节 ,男方备礼物相送,称“送节 ”。女方亦给一定的回礼。
行聘 男方将迎亲日期通知女方称“送日子”,类似行聘。聘礼大致为衣服、礼金、肉、饼、面、猪蹄膀等。大户挑箱抬笼,乐器吹打;穷家则肩担手提,女方鸣爆接礼。
婚前一日,男方备面、肉、饼各一百斤,以及衣服、彩轿、坐轿衣等送至女家,称“下衣”。随之将女方嫁妆抬回。
待郎 婚前一日,新郎在家拜祭天地祖宗称“待郎”。新郎清晨理发、洗澡,插花披红,到祖坟山拜祖;中午,邀本村未婚男青年吃酒;傍晚“铺床”时,先让“福寿双全”之人订被褥,再将五个童男、两个童女坐在新床上“坐床”。
待嫁 婚前一日,新娘“开面”后,陪亲朋吃“待嫁酒”。“下席”后,进闺房“啼哭”称“哭嫁”,以表示难舍父母,不忘养育之恩。亦有不哭不发之说。
晚子时,新娘在乐器吹打声中,“陪同”伴嫁娘,将赔嫁衣物在“千人眼”(篾筛)上罩一罩后,装箱打捆,称“装箱”。
迎亲 由媒人领花轿清晨去女家。大部分地区新郎不随轿去女家,但在西部柘林等地,亦有新郎随轿迎亲的习惯。
女家在村头用彩锣迎花轿到“祖堂”。花轿下垫谷桶,再将男方事先贴在花轿、抬杠上的对联(上联)揭下,迅速请先生对出下联,贴回原处,以示男女相配。
新娘上轿时脚穿新绣鞋,外套父母旧鞋,由牵爷(或其他亲人)抱到祖堂(防止鞋底带走娘家的财气)。在吹打声中新娘蒙好盖头布,身系一百二十枚铜钱,并悬挂铜镜等物,坐进花轿。花轿在抛撒五谷、红枣、红筷子等物中,围绕祖堂转圈后上路。中途要停顿锁轿门,传说是预防祝英台哭坟化蝶的故事重演。
拜堂 花轿进村,男方吹打鸣爆,在门口抛撒五谷、红枣、红筷子,花轿转三转,停在门前。新郎将一雄鸡抛过轿顶,付给轿夫“利市”钱,掀开轿门,轿门前置觔桶,内放七星灯,上罩“千人眼”,桶前放三块土瓦,新娘下轿,跨觔桶踩土瓦(俗传一定要踩破,不破不发),再由牵娘扶到堂前,拜天地、祖先、父母后,入洞房。新郎将盖巾揭去,新娘净面后同饮“交杯茶”(红糖水),谓之“合卺”。
闹房 新婚之夜,青年男女齐集新房,逗新郎新娘为乐,称“闹房”。俗有“洞房三日无大小”之说。
次日晨,新娘到堂前参拜宗族长辈,称“分大小”,长辈馈赠“见面礼”。
回门 新婚第三日,夫妻回拜娘家,称“回门”。
演变改革 以上封建落后的婚姻形式,大都盛行在豪门乡绅大户之家,穷家小户受经济限制大都从简。这些旧习俗从清末至建国前,虽因时代推移和战争等因素影响,内容形式略有改变,但基本上被承袭下来。建国后,旧的婚姻制度和不合理的形式逐步废除,但其影响至今仍未彻底消除。
八十年代,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移风易俗、拒收彩礼、喜事新办,以新形式举办婚礼,已逐渐蔚成风气。城市青年结婚大都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旅行结婚:新人双双或北上首都,或南下苏、杭,涉足名山胜迹,饱览山河风光,度过甜美的“蜜月”。
二、集体婚礼:由县妇联或有关单位主持,数对或数十对新人在礼堂统一举行婚礼,然后举办舞会或演出文娱节 目,以为庆贺。
三、自由婚礼:婚日前后,男女双方向亲朋好友散发“喜糖袋”。婚期以汽车迎娶新娘到男家。当晚,亲友聚集洞房相贺。数日后新人即上班工作。
以上形式虽有改革,但仍有部分请客送礼之举,个别甚至有摆酒席数十桌者。女方嫁妆,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由最初陪送床上用品、衣物等,发展为陪送电视机、缝纫机、自行车,收录机等,个别还有陪送电冰箱者。
农村中因大都为同姓同族相居,找对象多赖介绍人从中撮合,经男女双方相亲同意后,再“订亲”。其间有的保留了“下定钱”“压鞋样”“送节 礼”等旧形式;个别甚至有“要彩礼”及嫁
妆讲究“几抬几杠”的不良风气。婚日废除了原花轿迎亲的形式,一般为红旗前导、锣鼓吹打,数十名男女青年作“伴郎”“伴娘”,步行迎亲。“拜天地”等旧形式也基本废除,但摆酒请客之风,仍很盛行。
第三节 丧葬
小殓 年老亡故,称“白喜事”。子亡者床前烧“送魂纸”,点“长明灯”。小殓前孝子(或孝女)去河边“求水”,给亡者净身,然后穿寿衣。寿衣男女均为上七下五(或上九下七)。男衣为黑色,女衣为红面绿里,均为中装式样。脚穿鞋底勒有上七下八线钉的“百岁鞋”。口内含金银或铜钱。
大殓 俗称“上材”,时间由阴阳先生按亡者八字生辰推算。上材前,棺底垫石灰,上铺火纸(草纸),再铺一层“地灰”(灶灰),将七枚铜钱按北斗图形放置灰上,俗称“按背钱”。按背钱上铺垫被,然后在哀乐、爆竹声中将亡者用被单托进棺内。头部用瓷盘垫枕,脚边置“甑算”垫脚。另置“万年粮”(大米)等随葬物品。亡者身盖直系亲属献的寿被。寿被层次按亲疏长幼,先子后侄。钉棺后“起灵”至祖堂“停灵”。守灵天数因时、因人而异。大户人家请道士做“水陆道场”“打醮”,天数有三、五、七、九直至四十九日不等。
吊香 出丧前夜举行“吊香”。先由子、侄、婿行三跪九叩大礼,敬酒三次,跪拜三次,散箸、散纸、烧纸、叩拜各三次,点燃檀香,亲属分跪两旁守灵,直至出殡。
出殡 一般均在天亮时的寅时或卯时,以便能在当天将殡葬处理完毕。
出殡前,先由“八仙”(即八个抬伕)扎好“台子”,举行“祭台”仪式。起灵时鸣爆、奏乐。灵幡为前导,“引魂幡”随后,亲友送的“铭旌布”,鞔联、輓幛、寿布之类,用竹杠或抬、或撑,组列成伍;中为孝子手持“哭丧棒”扶灵柩行进;孝女(长女)手捧灵牌在前(西门柘林等地亦有让孝子捧灵的习俗);女婿手持酒壶沿路洒酒(亦有女婿在棺前中央扶棺而行者,称“扶棺”);亡者第三代或第四代孙头扎红布,高骑棺上,称“骑棺”或“跨棺”。亡者的长辈、配偶不在送行之列。
下葬 灵柩送到祖坟山,抬棺绕三圈,再将鲜鸡血,洒浇灵地一圈称“圈山”。阴阳先生按“流年”定灵柩放置位置。破土后,取土样放置灵牌托盘上,由孝女沿原路端回。土穴挖好后,先用麻杆烧坑,再按定好的时辰(一般在未时),鸣爆“下材”也称“下字”。后用特制的槨砖圈榔,榔上用糯米粥浇泼,最后堆“黄金”(土块)成隆起的椭圆鱼背形坟堆。亡者入土后的第7天,配偶首次上坟,烧钱挂纸。女儿在亡者死后35日在家祭祀称“接五七”。
殡葬改革 从清末至建国初期,虽因时间变迁,丧葬形式、内容稍有变异,但基本形式大致沿袭。建国后,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简朴、节 约办丧事。1976年在新城二里半建火葬场。1978年扩建78-10型柴油火化炉一座,囱高27米,鼓风机十台,投资50万元,成立了殡葬管理所,推动了我县的丧葬改革。但由于旧的传统观念影响,火葬尚未形成风气。目前,干部死亡大都已采用火葬。1976至1984年共火化尸体330余具。农村基本仍是棺葬,唯殡葬形式、内容,较前已大为简化,打醮等形式早已绝迹。
第四节 其它习俗
定时习俗
迎春公 立春前一日,县知事率众至东门举行“迎春公”仪式。“小民备办杂剧俟祭芒神”,届时户户吃“春饼”、“茹生菜”。民国时废。
社日 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社日”,祭土神祈谷。农家开始浸种。当晚户户备香火,祭奠祖先,亦视为“鬼节”之一。同日新坟要进行祭祀,称“挂社”。今废。
花朝 二月十五日相传为百花生日,故称花朝。是日,人们设宴相庆,吃米粑。
开秧门 农家每年首次插秧之日,杀猪备酒,预祝五谷丰收,至今仍存。
晒龙袍 六月初六日称“晒龙袍”日。相传五月十三日若下雨,为“天公给了关圣人磨刀水”,六月六日即可“晒龙袍”。是日,各户将衣物翻晒避霉,文人亦晒书避蠹。有些地方还给狗洗澡,此俗仍在部分地区留存。
吃新 小署后,大暑前,逢卯日“吃新”(当年收新米),杀猪请酒,欢庆丰收。
盂兰会 七月十五日,大户人家修斋礼拜,请僧道诵经,超度亡灵,称“盂兰会”。今废。
放足
妇女缠足为封建社会的陋习。大革命时期,张朝燮、玉环心等进步青年,在家乡组织“天足会”,提倡放足。首先动员自己的未婚妻9王经燕、淦克群带头放足,进女校读书,开我县妇女放足之风气。此后,缠足恶习逐年减少,以至彻底废除。
杂礼
做寿 一般从60岁开始至70岁、80岁、90岁……生辰日,阖家团聚,吃“长寿面”。“寿桃饼”,摆宴席欢庆。部分地区有“做九不做十”的风俗,即逢59岁、69岁……祝寿。
坐月 妇女生孩子,婆家送红蛋、酒、肉等赴娘家“报喜”。娘家回赠鸡、蛋、面、红糖、肉等食品和小孩用的摇篮、站桶、小棉被、尿布等,称“做外婆”或“送庚”。“满月”时、娘家另送婴儿穿戴的衣、帽、鞋、袜、围袍、披风等衣物。满一周年做“摸周”,娘家再次送婴儿单衣和夹衣、棉衣及部分食品。
婚后礼 女方家庭婚后当年,送年、节礼给男方家庭。以后,女婿每年要送年、节礼给岳父家,俗有“女方送男家一年,男家送女家一世”之说。所送年、节礼均应成双数,上贴红纸。受方不全部接受,以少量礼品回送或“原物奉还”。送“白喜事”礼品,应成单数。
乔迁 亲朋好友送贺匾、贺幛。主人设酒席招待。迁居时必须从旧屋带火和至新房,以示不断香火。
除以上杂礼外,民间尚有死人的“百日”、“周年”,做屋的“上梁一等等。这些礼俗在建国前甚为流行,并成为官僚地主、财东盘剥佃户、族人的手段。建国后,上述陋习渐渐减少,但送礼,请客仍时有之。
迷信与禁忌
迷信 建国前,逢天旱不雨,部分群众有烧香许愿、求神祈雨及抬菩萨游坂(称“游神”)等活动;遇有天灾、人祸、疾病等,有“延僧诵经”、“抽签问卜”、“请仙姑”,“求仙丹”、“跳神”、“收魂”及丧事请道士“超度亡魂”等活动。建国后,此类愚昧落后的现象,基本绝迹。
蔡忌 年、节 日及清晨,忌说不吉利话。产妇房间忌进男子和月经期妇女;男人进产妇房不得穿草鞋;进房者均不得带钥匙。
用饭后忌喝酒。
同姓忌通婚。
妇女长短裤忌晒高处、明处;男子尤忌在下通行。
坐船忌讲“沉”、“翻”及其同音字。
其它隐讳语有.猪舌头称“招财”,猪肝称“叶子”,猪血称“旺子”,杀猪称“洗(喜)猪”,断锯称“过山龙”,斧头称“开山”,秧杆称“秧带”等。埋人的工具均加“发”字,如“发锄”、“发锨”等。
喜鹊叫为“报喜”;乌鸦叫为“兆祸”。
打喷嚏疑为有人背后议论自己。
以上诸例,建国前颇盛行。建国后,相信者愈来愈少,目前,中、青年人大都不再有此禁忌。
第五节 社会新风
我县人民勤劳俭朴,淳厚善良,敬老爱幼,团结互助,见义勇为,崇尚真理,富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
1963年开展“学雷锋”活动,好人好事蔚然成风。1981年,又开展了以“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精神文明活动。各行各业,从儿童到老人,从城镇到乡村,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舍已为人、爱护国家财产、揭发坏人坏事、拾金不昧,无偿照顾孤寡老人……等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如恒丰农场二十一岁的女青年黄杏娟,为抢救国家财产和遇险的战友,奋不顾身,与洪水搏斗不幸牺牲;吴城镇青年范其珠三次舍身抢救都昌县不慎触电的女青年,将她被电线吸住的手臂拉脱,女青年脱险,范自己却触电献身;吴城镇大同村群众集资为孤寡老人兴建一所240平方米的敬老院。
1984年在全县开展了“为您服务”活动,参加人数7,117人,做好事15,000余件。全县被评为“五好家庭”(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好;投身改革,完成工作、生产任务勤劳致富好;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五讲四美”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家庭和睦,邻居团结互助好)的有4238户,其中被评为九江市“五好家庭”的七户。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5人。县政府命名“文明单位(村)”81个。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阅读
相关地名
永修县
相关地名